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

原八路军太行二分区情报站长沈少星叔叔给我讲述了不少抗战前辈的事迹,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刘文华故事。1942年6月30日,刘文华牺牲前对沈少星口述遗嘱时说:“我相信党的‘三三制’政策……”。

这个令抗日英才刘文华临终不忘的“三三制”是怎样的政策?在查阅了《毛泽东选集》、《太行革命根据地史稿》、李雪峰(1941年时任晋冀豫区党委书记)、于一川(1941年时任山西省黎城县委书记兼县武装部队政委)等前辈的文献后,我找到了答案。



“三三制”的核心是加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1940年 7月,毛泽东在《团结到底》一文中指出:“在政权问题上,我们主张统一战线政权,既不赞成别的党派的一党专政,也不主张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而主张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联合专政,这即是统一战线政权。共产党员在敌人后方消灭敌伪政权建立抗日政权之时,应该采取我党中央所决定的‘三三制’,不论是政府人员中或者是民意机关中,共产党员只占三分之一,而使其他主张抗日民主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占三分之二。”

同年,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政权的指示精神是:在华北、华中、西北各根据地内建立“三三制”——抗日民主政权,该政权的性质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一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人们的政权,是几个抗日阶级阶层联合起来对汉奸和反动派的民主专政。要实行共产党员大体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大体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大体占三分之一。抗日民主政权经过人民选举产生,组织形式是民主集中制,必须保证共产党员在政权中占领导地位。

按照“三三制”政策进行民主建政,直接关系到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社会各界参加选举的积极性很高。例如太行地区根据地大多数村庄投票率在80%以上,有的达到95%。群众还为选出的村长和村政委员会披红戴花,举行各种庆祝会,呈现出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深得人心的社会现象。


“三三制”民主选举并非一帆风顺

共产党在推动民主选举与“三三制”政权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在党的各级组织坚决落实中央精神,详细分析社会各阶层的思想、情况,充分认识民主选举的复杂性和重要性,强调防止“不放手”与“撒手搞”两种错误倾向,经过宣传教育、发动群众、调查户口、登记公民、划分公民小组、进行民主选举等步骤开展“三三制”政权的民主选举。

民主选举工作的重点之一是确定候选人的人选:既要符合“三三制”政策,又要政治上赞成抗日,还要在群众中有一定威望的各阶层代表。候选人名单由选委会提出,数额一般比应选人多三分之一至五分之一,需交全体选民进行评论、决定取舍,这也是对每位候选人品德与才能的一次审查。

实施选举的办法以简单易行、符合选民习惯为特点,当场选举、选票数多者当选为原则。在农村选举时,有的把候选人名单油印发给选民每人一张,选民用香头火在候选人名字上烧个小窟窿选举;有的在每位候选人背后放个碗,选民在候选人的碗中放进一粒豆子选举;也有的以选民当场举手,通过计算人数的方式选举。

根据地普遍展开民主选举,从军队到地方,从各党、各派到各阶级、阶层,从各群众团体到各级抗日政府,积极热烈地选举代表,进行竞选活动,召开推选会,投票选举。1941年5月共产党员李雪峰与民主人士阎濂甫竞选由辽县人民推选的临参会参议员,他们二人各自到辽县各地宣传自己的竞选纲领,发表竞选演说。辽县推选临参会参议员大会于6月22日在桐峪镇第三高小内召开,参会代表、各区参观团及临参会筹委会代表百余人参加。经过无记名投票,李雪峰以绝对多数当选,整个会场一片欢腾。

虽然大多数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和开明绅士非常拥护“三三制”政策,但是具体实施并非一帆风顺,思想认识难以完全统一,也存在着一定的斗争。

一是有些干部担心群众给自己提意见、怕落选,担心土豪劣绅篡夺领导权、不好领导。如山西省黎城县的部分干部在选举党员或工农同志时就一律同意,在选举开明绅士、地主时便低头不语。县委书记于一川和县、区委的领导同志深入基层具体指导,组织党员、干部和群众反复学习、酝酿讨论、说服教育,预先纠正各种偏向。

二是部分开明绅士、地主对“三三制”选举方针、政策及主要做法持怀疑态度,对参选有顾虑,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例如为了取得黎城一些上层人物合作,在未展开选举之前,于一川代表县委组织了一次开明绅士座谈会,具体讲解了“三三制”政策,并与他们进行了座谈。

三是少数政治上顽固的封建落后势力诋毁共产党员和进步分子,企图把他们选掉,重新掌握政权。如黎城县李庄村的原任村长工作很好、群众拥护,但右的势力四处煽动、要选他们的人当村长,经过选民反复讨论,把两个人的具体表现做了鲜明的对比,从而保证了原任村长再次当选。又如有人暗地串连,用举双手争取票数的方法破坏选举等等。对这些蓄意破坏民主选举的坏人坏事,党组织带领群众及时揭露,坚决回击。



“三三制”作为中国共产党抗战时期的政治体制,切实做到了自上而下、落到实处。例如太行三专区武乡、榆社、襄垣三县的598位当选的村政委员中,贫雇农占35.1%,中农占43%,富农占15.4%,地主占6.5%。又如1941年11月,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各议员小组提出的政府委员和常驻议员候选人名单中,共产党员人数较多,谢觉哉、马文瑞等12名共产党员主动退出了政府委员候选人,肖劲光等6名共产党员主动退出了常驻议员候选人。但当公布经无记名投票选举的结果时,当选出的18名政府委员中共产党员占7名,仍超出三分之一比例一名。共产党员徐特立马上声明退出,大会重新选举由党外人士白文焕递补。此事充分展示了共产党人对贯彻“三三制”的诚意。

“三三制”对抗战胜利发挥的作用

“三三制”政权建立了一个包容性更强、代表性更广的政权,有力地调动了社会各界团结抗战的积极性,这既是落实民主政治的结果,又为进一步为实施民主政治提供了保证。一些跑到敌占区的地主开始回乡,乡绅富商热心在根据地投资经营,特别是被聘任或选进为参议员和政府官员的乡绅们抗日热情高涨。农村实行“三三制”政权后,从政治上调整了各阶级的关系,促进了减租减息运动的落实,使广大被高租高息压得喘不过气来到贫苦民众焕发了革命精神。

“三三制”政权是广大民众利益的代表者,是团结各阶层的抗日民主政权。政权实施后很快统一了政策法规,结束了各行其是、无章可循、无法可依的局面。边区各项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有所加强,各级政权机关的工作效率有所提高,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有效地制止了破坏抗日、危害群众利益的非法活动。如1942年8月,太行一专区临城县槐树庄26户佃农联名告发地主延立中违反减租减息法令,进行非法剥削。临城县政府受理此案,经过调查研究,依照法令公开判决。这一判决在临城县引起很大反响,支持了广大群众,震慑了违法分子。

“三三制”政权的成功实践,一方面坚持中国共产党在政权中的领导地位,坚持工农劳苦大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了群众的基本利益;另一方面将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都包括在抗日民主政权之内,给他们以应得的权利、共同抗日。这不仅保证了抗日战争的胜利,为抗日根据地的巩固与建设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也为建设新中国 时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进行了初步探索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此文刊登在2016年第二期《长治方志》《红色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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