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年2月2日 姬鹏飞同志诞辰

姬鹏飞(1910年2月2日-2000年2月10日),山西省临晋县(今临猗县)东张镇人,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外交工作的杰出领导人。历经北伐战争、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解放后长期担任外交工作,中国第三任外交部长,参与制定《香港基本法》和中央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为新中国的建立和发展立下不朽功勋,是中英香港主权移交问题谈判的关键人物之一。

2000年2月10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1岁。

人物经历

1931年参加宁都起义。

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4年参加长征。曾任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团卫生部部长、中央军委后方卫生部部长。

1937年入延安中央党校、马列学院学习。[3]

1938年后,任新四军后方政治部主任、苏北挺进纵队政治部主任、新四军第一师旅政委、中共苏呀我四地委书记兼苏中军区分区政委、苏中军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1945年后,行华中野战军纵队司令员兼政委,华江野战军纵队政委兼苏中军区政委,中共苏中区委书记,苏北兵团、第七兵团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调外交部工作。历任中国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外交使团大使衔团长(1950~1953)、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首任大使(1953~1955)、外交部副部长(1955~1972)、外交部部长(1972~1974)。1979年后任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国务院副总理兼秘书长。[5]

1982年后任国务委员、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副组组长、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1982年、1987年分别在中共第十二、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第十二、十三届中顾委常委。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兼秘书长,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长期协助周恩来、邓小平同志处理外交事务。

2000年2月10日13时52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1岁。

政治生涯

1931年参加宁都暴动后加入中国工农红军,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调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工作,任中国驻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首任大使,是当时最年轻的大使。1955年至1972年任外交部副部长,1972年至1974年任外交部部长,1979年任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部长、国务院副总理兼秘书长,1983年6月后任国务委员兼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原中国共产党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等。

2000年2月10日13时52分,姬鹏飞在北京香山家中服用安眠药自杀身亡,享年90岁。中共官方借新华社言论称其为“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国外交战线的杰出领导人”。2010年2月2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纪念姬鹏飞诞辰100周年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在纪念会的发言稿中给予姬鹏飞相当高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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