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1月17日 中共发表《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入华北愿在三条件下与全国各军队共同抗日宣言》

1933年1月17日,由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起草,以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和工农红军革命军事委员会名义发表了《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入华北,愿在三条件下与全国军队共同抗日宣言》。

1月1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和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表《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侵入华北愿在三条件下与全国各军队共同抗日宣言》。

《宣言》提出,在下列三个条件下,中国工农红军准备与任何武装部队订立作战协定,来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

(一)立即停止进攻苏维埃区域;

(二)立即保证民众的民主权利(集会,结社、言论、罢工、出版之自由等);

(三)立即武装民众,创立武装的义勇军,以保卫中国及争取中国的独立、统一与领土的完整”。

《宣言》要求中国民众及士兵,拥护这个号召,进行联合一致的民族革命战争,争取中国的独立统一与领土完整,将反对日本及一切帝国主义的斗争与反对帝国主义走狗国民党军阀的卖国与投降的斗争,联结起来,开展民族革命战争,反对日本及一切帝国主义。

同年1月26日,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以中共中央名义写了一封《给满州各级党部及全体党员的信——论满州的现状和我们党的任务》,其中决定了党在满州群众运动现阶段的总策略方针:尽可能的造成全民族的反帝统一战线,来聚集和联合一切可能的,虽然是不可靠的动摇的力量,共同的与共同的敌人——日本帝国主义及其走狗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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