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6月5日 《毛泽东文集》中共中央关于城市工作的指示

1944年6月5日毛泽东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城市工作的指示》。

这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共中央关于城市工作的一件指导性文件。1943年到1944年,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形势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在中国敌后战场上,根据地军民也对日军进行了局部的进攻性作战,抗战胜利已露出了曙光。1944年春,毛泽东在作《学习与时局》的报告时,就指出:“要注意大城市和交通要道的工作,要把城市工作和根据地工作提到同等重要的地位。”要“准备大城市和交通要道的武装起义,并且学习管理工商业。”超前地为最后打败日寇及其后建立新中国做准备。中央的这个指示,实际上是根据毛泽东的这一思想发出的。

这个指示中明确指出:“不占领大城市与交通要道,不能驱逐日寇出中国。不争取在日寇压迫下的千百万劳动群众与士【市】民群众,瓦解伪军伪组织,并准备武装起义,不能配合军队与农村占领大城市与交通要道。过去人们以为从大城市与交通要道驱逐日寇的任务,似乎只有国民党才能胜任,现在必须改变此种观点”。“依靠国民党是无望的”。

当时国民党的腐化十分严重,河南数十万国民党军队不战而溃或一触即溃,37天失38城,这就是明证。

指示要求各地党组织“必须把城市工作与根据地工作作为自己同等重要的两大任务。”“一方面发展与巩固根据地,依据现有基础,建设比现在强大得多的军队与地方工作;又方面,争取城市及交通要道的千百万群众,瓦解与争取伪军伪警,准备武装起义,以俟时机成熟,就可使二者相互配合,里应外合地进攻日寇,占领大城市与交通要道。里应外合的思想,是我党从大城市驱逐敌人的根本思想。”文件还从思想教育、计划组织、工作方向、工作方法、配备干部以及经费等方面指示应做好的各项准备。指出我党我军要“配合世界大事变,在时机成熟时,夺取在我强大军队与强大根据地附近的一切敌占城市与交通要道”。

根据中央指示的精神,中共中央北方局、华中局、南方局及八路军、新四军、华南人民抗日游击队,都成立或加强了城市工作机构,积极开展搜集情报和瓦解日伪军的工作。仅山东地区,1944年就争取了12000多名伪军反正。在晋察冀军区,1944年以里应外合的方式,成功地攻克和袭入了任丘、肃宁、深泽、武强等县城。华中局在南京、上海、杭州、宁波等大中城市,津浦路、京沪路等线建立了秘密工作点。从1944年1月至1945年8月,华中各地争取2万多日伪军投诚反正。

1944年10月下旬,中共中央还专门召开城市工作会议,彭真在会上作《大城市和交通要道工作》的报告,要求通过各种途径对沦陷区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为指定正确地政策提供科学依据。各根据地还派人前往沦陷区,恢复、建立和发展党组织,从事抗日宣传等工作,为收复城市做准备。

敌占城市和交通要道工作的开展,是抗战胜利前,中国共产党高瞻远瞩提出的一项战略性举措。为敌后军民实施全面反攻,争取更多伪军起义和反正,里应外合解放城镇,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抗日战争的全面反攻阶段和歼灭拒降之敌的作战中,敌后军民共收复张家口等县以上城市250多座,取得了重大胜利,为新中国的建立奠定了最初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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