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10月16日,我国自行制造的第一颗原子弹在西部地区爆炸成功,这是国家国防和科学技术方面取得的一次重大的突破。
我国核工业创建于1955年初。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讲话中指出:我们“不但要有更多的飞机和大炮,而且还要有原子弹。在今天的世界上,我们要不受人家欺负,就不能没有这个东西。”
随后,周恩来、聂荣臻主持制定的中国两次科学技术长远发展规划都把发展核科技、核工业列为重点任务之一,有力地推动了中国核工业的发展。
从50年代后期到60年代初期,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依靠全国的支援,各部门、各地方、各部队大力协同,执行“自力更生,过技术关,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方针,经过一大批科技人员、指战员、干部和职工的共同努力,艰苦奋斗,攻克了一个又一个技术难关,终于成功地爆炸了我国自行制造的第一颗原子弹,在国际上引起了巨大反响。
中国政府就此发表声明:中国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中国进行核试验,发展核武器,是被迫的,是为了防御,为了保卫中国人民免受核威胁。中国政府郑重宣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中国都不会首先使用核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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