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1月8日 国务院同意将中国记协的成立日11月8日定为记者节

24年前,2000年,国务院正式批复中国记协《关于确定”记者节”具体日期的请示》,同意将中国记协的成立日11月8日定为记者节。记者节像护士节、教师节一样,是我国仅有的三个行业性节日之一。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记者节是一个不放假的工作节日。

请示设立

记者节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就有。因当时没有确定记者节的具体日期,因此长期以来我国新闻从业人员一直未过记者节。

中国记协于2000年1月25日正式向国务院提出《关于确定”记者节”具体日期的请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专家经过科学论证,报经总理、各位副总理圈阅并征得其他中央领导同志意见后,国务院于2000年8月1日正式批复中国记协,同意11月8日确定为中国”记者节”。从此,新中国的新闻工作者有了自己的节日。

正式确认

11月8日是中国记协的成立日。七十多年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记协为团结广大新闻工作者,推动中国新闻事业的发展,以及在开展国际新闻界友好往来等方面作出了显著成绩。将”记者节”定为中国记协成立日的另一个理由是: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是由中央级新闻单位、全国各省、区、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各专业记协及其它新闻机构、新闻从业人员联合组成的全国性人民团体,代表着全国70万新闻工作者,以其成立日作为”记者节”的日期,有着广泛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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