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震怒逮捕潘汉年后,次年王明叛逃苏联,潘案到底冤不冤?

毛泽东震怒逮捕潘汉年后,次年王明叛逃苏联,潘案到底冤不冤?

潘汉年案事关重大,一切重大的决策都是由毛泽东和中央作出的。1963年1月9日,最高法认定潘汉年罪名之一,“在1936年的国共谈判中投降了国民党”,这项内容明确界定的时间就是“1936年”,其实也就是用只有潘汉年才心知肚明的语言,告诉他判刑的理由。

——孙果达,南京政治学院教授

红色间谍之王潘汉年,是《伪装者》原型之一,其在历史上的真实故事,可能比电视剧演绎更加惊险、精彩和不可思议。共产国际、中共、国民党、日军、伪军,至少五方都知道潘汉年是多面间谍,前两者之中,到底潘站在哪一方?

 

1955年,因“私自见汪精卫未汇报”而被判入狱,牵连甚广,潘本人甚至因此身陷囹圄22年,死后5年才得以平反,看似组织薄情、小题大作,毛泽东在七千人大会上说潘“犯了该杀的罪”,到底潘汉年干了什么?

 

为何1955年潘汉年被逮捕后,王明迅速叛逃苏联,终身未归,二者是否有牵连?潘汉年到底冤不冤,看文本文详考后,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潘汉年事件在中共党史上颇受关注,其扑朔迷离,实在是因为与1936年事宜密切相关。换句话说,潘汉年从苏联回国不久就在无意中参与了西安事变,从而为其后半生的坎坷埋下了严重隐患。

毛泽东震怒逮捕潘汉年后,次年王明叛逃苏联,潘案到底冤不冤?

潘汉年回国的任务

1936年初,胡愈之去共产国际汇报张学良联共抗目的情况,他在《我的回忆》中说:“我估计在莫斯科没有一个熟人,但到了火车站,唯一接待我的是潘汉年同志。”潘汉年就此介入了西安事变。

指挥潘汉年的是王明。当胡愈之尚在赴苏联的途中,莫斯科的王明就在2月9日给共产国际的负责人季米特洛夫写了封绝密信:“我们得知,同情中共的著名记者胡愈之已于1936年1月20日离开香港前往巴黎,以便来苏联作短暂逗留并考察苏联。”“我认为允许他到苏联来是合适的……从他那里了解中国的具体情况,特别是与近日抗日事态的发展和抗日统一战线的有关情况。”“因此请您通过联共(布)中央的有关机构取得让他来访的许可。”为了掌握张学良的动态,王明亲自写信请求季米特洛夫批准,可见其对胡愈之到来的重视。

胡愈之完成任务后,王明要他陪同潘汉年回国。4月中旬,潘汉年与胡愈之以旅游者的公开身份,告别了莫斯科,登上了西去法国的国际列车。他们的第一站是巴黎,然后从巴黎乘车至马赛,再从马赛乘船直达香港,其时是5月中旬。

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潘汉年传》透露,潘汉年回国前王明给他下达了任务:“要他单独回国去执行和国民党南京政府直接联络谈判的任务。同时向他交代了另一项使命,要他回国后设法找到在陕北的中共中央和红军的领导机关,以便恢复中央和共产国际之间自长征开始后就已中断的秘密通讯联系。”为此,“潘汉年特地在罗镜如的陪同下到‘国际的有关部门专门学习了一段时间的新编密码办法,用强化记忆的方法准备回国之后提交给陕北的党中央机要部门使用。”

这部公安系统编撰的专著在其前言中说:“本书以确凿的第一手资料,真实、具体、生动地记叙了潘汉年一生的丰富、奇特和坎坷曲折的经历,首次披露了大量过去鲜为人知的材料。”但是,这两项任务的轻重缓急一目了然,前者只是双方在莫斯科的继续,需耗时日久从长计议;但后者却是火烧眉毛,当时中共中央与共产国际都在竭尽全力建立双方的电台联络,中共中央更是只争朝夕。

因此,按照常识和逻辑,潘汉年回国后无疑应该直奔陕北向中共中央传达密码以免夜长梦多,更何况当时宋庆龄已经建立了上海与陕北的秘密交通,并不时向红军提供各种援助。

据时任宋庆龄秘书的李云回忆:“1936年4月,中共中央派冯雪峰到上海。”“冯雪峰见了宋庆龄,首先感谢她的帮助,使得党中央很快与上海党组织恢复了联系。”然而,潘汉年却一直盘恒在港沪两地,《潘汉年传》说:“在香港逗留、等待南京方面的回信和上海方面的情况反映时,潘汉年不失时机地拜访或约见了在港的各方面人士,积极向他们宣传中共关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与实践的步骤。”不找宋庆龄也不去陕北,却耗时费日地展开根本不是其回国任务的宣传工作。

因此,考察潘汉年在港沪所费的时间这一基本事实,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潘汉年的回国其实还肩负着一项只能由其“单独”执行的秘密任务,而且必须在港沪地区限时完成。这就迫使潘汉年不得不展开各种其实无关紧要的宣传以掩饰他在港沪的真正目的。潘汉年究竟要完成什么样的秘密任务,竟然比向中共中央传达密码与国共谈判更为重要?

毛泽东震怒逮捕潘汉年后,次年王明叛逃苏联,潘案到底冤不冤?

潘汉年护送莫德惠

 

事实证明,潘汉年回国的首要任务是护送张学良的代表莫德惠秘密赴莫斯科。

1936年4月10日,周恩来与张学良在肤施达成的协议允许张学良“派代表赴友邦,他的由欧洲去。”5月12日,周恩来应张学良要求到肤施再次会谈,表面看是进一步协商双方的合作,实质是张学良催促中共中央让其代表早日赴莫斯科。因此,第二次肤施会谈对张学良而言最重要的一项协议就是“立即由张学良负责送中共代表邓发,经甘肃、新疆,前往苏联汇报一切,安排援助事宜。”作为对等条件,中共中央也必须立刻让张学良的代表从欧洲赴苏联。

5月中旬,即第二次肤施会谈后不久,上海地下党负责人冯雪峰接到中共中央的命令,要他护送李杜赴苏联。据冯雪峰回忆:“李杜的关系怎样交到我手里,我总追忆不起来。最大可能是由董健吾交到我这里来的,但也可能是从沈钧儒、章乃器或宋庆龄处转来的。我记得我到上海后不久,大概36年5月中旬,李杜已经同我联上关系。”几乎就在同时,潘汉年与胡愈之也到达香港。

5月28日,冯雪峰向张闻天、周恩来发出第一份报告,说“李杜赴俄转满洲联络义勇军”,“他本周即动身,介绍他到莫后,由那方给他任务。”1936年的5月28日是星期四,也就是说李杜将在两三天内动身,而且冯雪峰根本没有提到毛泽东的儿子要一起前往。

5月29日,共产国际执委会成员、苏联情报部外国情报部负责人莫斯柯文给斯大林一份专门报告,说李杜“化名王原华,一行6人,3个孩子,要求来莫与苏方商谈援助东北抗日等问题。”这份报告由苏联情报部操作,由斯大林亲自批准,李杜的出行因此被紧急叫停。冯雪峰当时没有电台,只能以信件的方式报告,叫停的指令显然不可能来自中共中央,只能来自潘汉年。最大的可能,也完全合乎常理,就是潘汉年已经通过宋庆龄与冯雪峰取得了联系。毕竟,潘汉年在香港与上海的宋庆龄用电话联络又安全又快捷。

李杜赴苏临时中止,张学良照理不会高兴,但事实恰恰相反。6月10日,张学良亲自驾机送中共中央赴苏的代表邓发到兰州准备进入新疆,并为他办理了一切手续,其积极态度令中共中央惊奇不已。张闻天在致王明的电报中说张学良“又打电报并写信给盛世才,其热心程度尤为引人注目。”张闻天也许不知,张学良的兴奋其实是他即将赴沪秘密会见潘汉年。确实,李杜之行的变化不仅要给张学良一个交待,而且随后的行动还必须要张学良配合。当时能够担当这一任务的,也只有潘汉年。因此,张学良送罢邓发后立刻直飞上海。

张魁堂在《党的文献》中撰文说,张学良到沪时,“两广事变正闹着,他怕发生意外,把专机停在上海,要刘鼎通知在上海的秘密中共党员,必要时帮他一把。”

7月1日,化名“伯林”的潘汉年给王明发出了一份密码信,其中相关的重要内容有四条:一是与张学良取得了联系:“同张学良已经达成协议,我们在他那里已设有代表。”所谓的“达成协议”,当然是告诉王明与张学良已经取得共识,并谈妥了相关的行动方案,让王明旗心。二是与冯雪峰取得了联系:“冯雪峰同志(一位著名的左翼作家,中共老党员。近几年在苏区工作——王明注)和另一些人已从苏区被派往上海。”这句话中最值得注意的是王明亲笔为冯雪峰的身份所作的注。王明了解冯雪峰,潘汉年当然不必说明。王明亲笔作注,当然是给不了解冯雪峰的上司看。那么王明要把潘汉年的密信送给谁看呢?唯一合理的解释只能是斯大林,因为当时共产国际的领导人季米特洛夫根本不知情。三是任务进展顺利:“现在冯雪峰同志同全权代表鲍格莫洛夫一起派李杜与张学良的代表取道法国去苏联,与他们一起去你们那里的还有毛泽东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共产党员。30日他们已动身(或将动身)绕过香港前去。”这段话有三种含义:潘汉年没有公开出面;掩护方式是真假代表;安全程度很高。此外,潘汉年的这份密信还起码说明了三个问题:

一是鲍格莫洛夫参与了此事。鲍的公开身份是苏联驻国民政府大使,但潘汉年的密信表明其秘密身份是斯大林在华的全权代表,就像大革命时期的鲍罗廷。王明给斯大林送上潘汉年的密信,只能说明王明其实是直接对斯大林负责。

二是潘汉年竟然不用自己与共产国际直通的电台而宁可用密码信单独向王明报告,可见此事之机密非同寻常,也证明潘汉年的这一任务不是来自共产国际而是来自王明。更关键的是,王明显然规定潘汉年只能与其单独联系以免走漏消息。

三是冯雪峰当时的身份不可能与鲍格莫洛夫发生直接联系。由此可见,潘汉年是王明、鲍格莫洛夫、冯雪峰与张学良四人之间唯一的、不可或缺的联络人。

中共中央不仅对真假代表一无所知,甚至还不能排除受到了刻意误导,因为李杜在1936年末返回上海,公开的原因是因为日本的反对而未能获得进入苏联的签证。因此,在西安事变发生后,苏联外交人民委员李维诺夫于12月15日敢于斩钉截铁地声称:“自从张学良离东三省后,我们与他没有任可联系。”今天来看,苏联情报机构急于让莫德惠早日到莫斯科,显然是为即将出台的联蒋政策提供情报服务。

1936年8月初,潘汉年到达西安。由于7月下旬莫德惠顺利抵达莫斯科,完成了这一艰巨任务的潘汉年才放心地赴西安。张魁堂在《党的文献》中撰文说:“潘汉年第一次停留西安的后期,张学良几乎每晚都与潘见面,无话不谈。在谈到红军北上的问题时,前线的军事情报,张都送给潘看。”有过一次成功的合作和刺激的经历,张学良见到潘汉年自然极为热情和信任。

8月9日,潘汉年到达中共中央的所在地保安,完成了传达密码的任务。不久,潘汉年得到中共中央的批准开始与国民政府谈判。由此反证,潘汉年在港沪的近3个月就是为了完成护送莫德惠的秘密任务。此后,没有任何材料表明潘汉年曾就此事向中共中央做过汇报。张学良更没有向中共中央透露过他的代表已经秘密到达莫斯科,甚至还在八月底派出共产党员栗又文去新疆联系苏联。据栗又文回忆,苏联颐问说:“你的那篇形势报告已送给斯大林了;对于你们要求的援助没有问题,可以在平凉建立个兵工厂。”其实栗又文也许不知,张学良特地派他前往新疆,与其说是争取苏联援助,不如说是在告诉中共中央他与苏联毫无联系以掩护他那位早已到达莫斯科的代表更为恰当。确实,对苏联而言,要使来自张学良的情报价值最优化和最大化,就必须瞒过中共中央。

可以断言,从莫德惠到达苏联,也就是共产国际于8月15日正式致电中共中央下达联蒋指令的前夕,中共中央对苏联新政策的真实态度以及与张学良频繁互动的重要情报,就开始源源不断地流向莫斯科,其后果之严重显而易见

毛泽东震怒逮捕潘汉年后,次年王明叛逃苏联,潘案到底冤不冤?

潘汉年的被捕

莫德惠秘密赴苏对中共中央造成严重威胁,潘汉年又始终保持沉默,似乎与日后潘汉年入狱的罪名非常相似。那么两者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以下的事实也许能够做出回答。

1955年3月下旬,毛泽东在七届四中全会后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号召所有同高、饶反党联盟有过某种联系或有所牵连的干部,以及本人历史上有什么问题要交代的,都应当主动向中央或口头报告或写书面材料讲清楚。”潘汉年受到很大震动。

4月2日,潘汉年把自己在1943年会见汪精卫而没有及时报告的情况写成材料交给陈毅。杨尚昆在《党的文献》中撰文说:“毛主席看过材料大为震怒,批示:‘此人从此不能信用。并作出立即逮捕潘汉年的决定,在4月3日责成公安部执行。”“据此,潘汉年被认定为隐藏在中共党内的‘内奸”。

毛泽东的批示大有讲究,“从此”两字表明毛泽东原先对潘汉年的沉默能够理解也抱有希望,只是看到潘汉年时至今日还掩护王明,特意交代的竟然是有关见汪精卫之事才勃然大怒。也就是说,毛泽东的“震怒”并不是因为历史上潘汉年会见过汪精卫而没有报告。至于“内奸”的罪名,人们的思维定势总是与国民党相联系,绝不会想到竟然与苏联有关。

1955年4月4日,七届五中全会正式批准逮捕饶漱石和潘汉年。毛泽东在会上说:“以潘汉年来说,多年在党内,大家同他熟悉的不少,是与‘老虎睡过觉,是瞎了眼睛;但是,一旦发觉了他是‘老虎,眼睛就应当光亮起来,与之划清界限,帮助党揭露,不要以为与‘老虎同床过就有所顾虑,而丧失一个党员应有的立场。”毛泽东号召全党揭露潘汉年这样的“老虎”,其实矛头直指称病拒不到会的王明。王明于1953年12月9日从苏联回国,对上述几次重要会议均未出席。有人写信给毛泽东,批评王明缺席以逃避检讨:“这是一笔既重且多的债,至今尚未还!”毛泽东把信转给了王明,潘汉年的被捕显然已经威胁到王明。不久,王明就以治病为由出走苏联,从此一去不回,最终于1974年病死于莫斯科。在这20年间,王明在苏联先后撰写、发表《论中国事件》《列宁·列宁主义和中国革命》等书,大肆恶意攻击毛泽东、歪曲中国共产党的历史。

1956年4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论十大关系”的报告,在论及清查反革命要“坚持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原则时说:“什么样的人不杀呢?胡风、潘汉年、饶漱石这样的人不杀,连被俘的战犯宣统皇帝、康泽这样的人也不杀,不杀他们,不是没有可杀之罪,而是杀了不利。”潘汉年私下见汪精卫并没有给中共中央造成实质性的损害,因此即使没有汇报也罪不该死。但毛泽东公开断言潘汉年“不是没有可杀之罪”,只能是另有所指。

毛泽东震怒逮捕潘汉年后,次年王明叛逃苏联,潘案到底冤不冤?

西安事变与潘汉年

1962年1月,毛泽东在七千人大会上又一次提到潘汉年:“像潘汉年这样的人,只要杀一个,杀戒一开,类似的人都得杀。”杨尚昆说毛泽东的这一讲话:“实际上已经断定,潘早在30年代参与国共第二次合作谈判期间就叛党投靠国民党了。”可见毛泽东已经明确指出了潘汉年成为“内奸”,犯下“可杀之罪”的时间是在“30年代”。

至此可以看出,毛泽东上述一系列讲话有鲜明的针对性,只是不知内情者难解其意。因此,潘汉年案件之所以扑朔迷离,实在是因为其所涉历史在当时只能意会而不便言传。此外,也因为当年莫德惠赴苏过于机密,了解内情者寥寥无几,除王明、张学良、莫德惠与潘汉年外,唯一可能略知一二的只有李杜。毕竟他当年无法进入苏联以及同行之莫德惠的“失踪”必定会有所察觉。但也仅此而已,更何况李杜已于1956年8月过世。因此,了解此事的除潘汉年外再无他人,而潘汉年始终保持沉默。

潘汉年的案件极其特殊,《潘汉年传》说“一直是由中央的职能部门在中央的直接领导下经办的。一切重大的决策都是由毛泽东和中央作出的。”1962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对公安部的相关报告作了正式批示:“潘汉年是暗藏在党内很久的内奸分子,他的罪行极为严重,论罪该杀。由于是从内部查出的,因此给予宽大处理。”(《潘汉年传》,第368页)这一批示极为精当准确,既指出“该杀”,又强调是“从内部查出的”,正式表明与潘汉年主动交代的见汪精卫之事无关。

196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对潘汉年的《刑事判决书》中所列的三项“罪名”,第一项就是认定潘汉年“在1936年的国共谈判中投降了国民党”。(《潘汉年的一生》,第267页)这项内容明确界定的时间就是“1936年”,其实也就是用只有潘汉年才心知肚明的语言,告诉他判刑的理由。至于这一理由从伺而来,联系到前述“从内部查出”以及毛泽东的“震怒”,应该是不言而喻的。

有道是诗为心声。了解了潘汉年刚回国时的秘密,再看潘汉年在狱中频繁以“爱情”为由写的一些诗,就不难理解其隐藏在诗中的真实感受:“累汝遭辱蒙荷羞,为人受过分外明。”“又是一年终岁暮,难忘往事走延安。”(《潘汉年诗文选》,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6页)潘汉年显然又想起了当年的西安事变,想起了王明与鲍格莫洛夫,明知自己是在“为人受过”,却又是有口难言。“一十五年缘岂尽,下场如此只天知!”“相爱成遗恨,奈何了此生。”(《潘汉年诗文选》,第29页)本是“相爱”行为,没想到竟以“遗恨”结果,再也说不清道不明的“天知”与“无可奈何”将要抱憾终身。“蓦地罡风拆比翼,何时明月待重圆。”“纵死不辞称所爱,此生何时复相亲。”(《潘汉年诗文选》,第26页)他与革命事业的“比翼”以及为此付出的“爱”纵死不悔,只是不知何时才能“重圆”,重新相信和接受他的“爱”。如果真是这样,也确实反映了潘汉年当时难以诉说也无从诉说的隐秘心声。

毛泽东震怒逮捕潘汉年后,次年王明叛逃苏联,潘案到底冤不冤?

平反昭雪是正确的

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了“关于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这一决定是实事求是的,当然,潘汉年的错误是非常明显的。

首先是他对自己的风险完全心知肚明,实在不该心存侥幸,再以私下会见汪精卫投石问路,不仅使得毛泽东勃然大怒,也置自身于极端被动而难以申辩。

但关键的错误是他作为中共中央情报机构的资深负责人和莫德惠赴苏的具体运作者,无论如何都应及时向中共中央汇报这一事关大局的重要情报,否则日后一旦事发,必须承担的责任与嫌疑之大就可想而知。

总之,潘汉年的错误是在极为特殊的情况下发生和酿成的,中共中央实事求是又合情合理的平反通知,使得潘汉年如愿以偿,终于与党和人民“复相亲”了。

(原作者孙果达,南京政治学院教授

【本文结束】

作者简介:今晚打老虎,男,高铁建设十一年,现某建筑央企基层书记,曾参与京沪等多条铁路建设。浮躁年代,努力优质内容、干货输出、深度思考,擅长领域为高铁相关、青年职场、基层管理和历史杂谈等。

—— 少些套路,多些真诚,只说干货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高铁十一年):毛泽东震怒逮捕潘汉年后,次年王明叛逃苏联,潘案到底冤不冤?

(浏览 403 次, 今日访问 1人 )

发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