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两案”审理后,李作鹏被保外就医,1981年被安置在太原。
?我在太原的定居之所由山西省政府提供,是新建金刚里小区的省政府宿舍。到太原后,给我准备的房子暂时不能居住,主要原因,一是房子新建不久还比较潮湿;二是锅炉房尚未完工,无法提供暖气;三是四壁空空,什么家具也没有。
这样下了火车,就用汽车把我拉到山西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在那里的干部病房楼,给我预备一个单间病房,由我的小儿子李炎天陪床,住院治病。
?我们是半夜到达的,医院的心血管专家、内科主任王珈玑尚在医院等待我们的来到。很快进行了身体初步检查,初步了解我的病史情况,吃完药就休息了。从第二天起,开始对我的身体进行全面检查,大约一周后,做出的结论是:心血管动脉硬化,供血不足,高血压,脑血管动脉硬化,心律不齐,忽慢忽快并有早搏,初步诊断为窦房结综合症等等。随即输液服药进行治疗。
?住院治疗约一个月后,身体稍有好转,我就在医院附近的小照相馆,照了到太原后的第一张照片,并在照片的背面题写:“大难十年身犹健 冰冻百丈胆未寒”。
?这里的医院和北京复兴医院不同,那里是监狱医院,活动范围很小,不能随便与其他病人接触(判决以后可以同陈伯达、黄永胜接触),一切行动受监管人员的监视。那里的伙食条件差,治疗条件也一般。太原山医二院治疗条件很好,伙食条件不太好,以面食为主,连米饭都吃不上,菜也简单(我是南方人,喜吃米饭)。但陪床的孩子们,可以到街上的饭馆买些米饭、炒菜和熟肉制品等,调剂一下伙食。
?这里干部病房只要遵守院规、遵守病房规则之外,行动是自由的。可以在楼上平台散步,可以到楼下大院内散步,只要不耽误自己治疗,可以同一般病人接触,也可以到附近商场购买物品等等。
干部病房住有各种各样的病人,有抗日时期的干部,有解放战争时期的干部,也有建国后的干部。大部是在山西工作的干部,也有曾在山东工作过的干部,曾在东北工作过的干部,及在115师和四野工作过的,以后转业到山西的干部。
?开始时,我按照公安部的要求,一直自称叫李明,但病友很快就知道我是谁了。因此,有战争年代和我在一个地区或一个部队工作过的老战友们,慢慢的,既谨慎又友好地向我接近,从互打招呼,到问候病情,到串门交谈,问长问短,热情相处。开始多谈身体、生活、社会新闻、战争年代的往事。以后就慢慢地谈政治问题,谈我的问题,谈不久前的公审问题。这些老干部们,无话不谈,我也只好有限度的与他们交谈。
我回答:“不服也得服,法庭宣布是最后判决,有意见也不能上诉,因此只好‘理解也执行,不理解也执行’。哑巴吃黄连,有苦不能说,有什么办法。”
?我回答:“这个问题我也说不清楚。‘九·一三’事件之后,我看到林彪儿子林立果为首搞的‘五七一’工程纪要,其中心内容是:第一对‘四人帮’,搞文革打倒大批老干部不满;第二对所谓‘国穷民也穷’的政策、老百姓生活很苦,没有改善表示不满;第三特别对庐山会议对林彪的批判不满。至于组织什么‘教导队’,密谋用火箭筒打毛主席乘坐的火车,阴谋杀害毛主席等等之类行动,据我看,不像是一个久经沙场,指挥过千军万马的林彪的作为,更像是没有打过仗、没有听过枪响,连屁也不懂的林立果等人,像小孩过家家似的搞的胡作非为。”
?我回答:“这个问题我也说不清楚。但我想可能是避难,是害怕毛主席整他,害怕变成刘少奇、彭德怀第二。像朝鲜、越南个别领导人往中国跑一样。这是我的估计,不一定正确。有的说是绑架走的,我看也有可能。”
有些老同志也向我表露他们对公审的态度。有人说:“你的问题主要是山海关机场问题,我看山海关机场问题的关键,也不是经过一人批准,也不是四人联合命令,而是林彪飞机强行起飞。其他都是次要的。”也有人说:“你向黄永胜报告毛主席在武汉接见各地领导干部谈话内容,这是政治生活中的正常现象,上下级通通情况,还有错啦?”
遇到这种议论,我一般不做正面回答,而说:“古人曰,旁观者清。”
我回答:“每月给我一百元,同太原普通市民生活水平差不多,我是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什么困难也能克服。有吃、有穿、有住,饿不死,冻不着就行啦!与战争年代的条件相比好多啦!”
在医院住了两个多月,到1981年12月下旬出院,搬到金刚里宿舍。
此时我的老伴,也由北京来到太原(右图是当时太原市公安局为老伴开具准予迁入的证明),我的二女儿和她的丈夫及外孙女儿一家三口,也来到太原定居,照顾我们两个老人。
我们住太原金刚里一栋宿舍楼的二层。包括相邻的两套单元房,共140多平米。一套三间半,约90平米,我们两个老人居住,其中向南的两间,一间是我们的卧室(床头放着公安厅配给的氧气瓶),一间是书房。向北的一间半,一间是饭堂(兼客房,孩子们来时临时住),半间是储藏室。另一套一间半,约50平米,住我的女儿一家。我们老少六口人(还请了一位小保姆),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吃饭。
当时,太原老百姓的住房非常紧张,条件也很差。我不能与过去的住房相比,但与太原老百姓的住房相比,我住两套房已经很不错了。
从1981年到太原住院开始,到1991年的十年左右时间内,我共住了七次医院。其中除一次眼睛犯了青光眼、白内障,一次是急性肺炎、缺铁性贫血之外,其他各次均是心脏不好而住院的。有两次心肌梗塞特别严重,差点见“阎王”去了,由于抢救及时,结果起死回生,把瘟神赶走了。
?一次是1985年11月21日,早晨6时起床,然后上厕所、洗漱完毕,尚觉没有什么问题。在室内散步时,觉得心慌胸闷,即停止散步,在书房静坐,含了一片硝酸甘油仍觉不好,觉得又要大便,到厕所坐了一会儿没有便出,心慌胸闷更厉害,全身无力。
这时脑子还清醒,赶快出厕所,想到卧室躺下。刚出厕所歪歪扭扭走了几步,就毫无支撑地摔倒在地,此时已经完全昏迷,失去知觉,什么也不知道了,同死人一样,瞳孔放大,脉搏微弱。
我的老伴是长期做医务工作的,发现我摔倒在地,立即赶来急救。首先上了二颗“炮弹”(亚硝酸异戊脂),才慢慢苏醒过来,脉搏也有了,这时人才算活过来了。犯心脏病的人,最忌讳搬动。我的老伴深知这一点,整个抢救过程都没有搬动我,只是将我平躺在地板上,她跪在我身边实施抢救措施。
半个小时之后,基本平稳下来了,我的老伴、女儿和小保姆三人把我抬到床上,再吸上氧气,再含硝酸甘油。这时才知道头痛,是摔倒在地造成的脑震荡。多亏抢救及时,措施得当,阎王老子没有把我抓走。在北京的儿女们,听到此消息都吓了一跳,纷纷跑到太原探望。
又一次犯病是1986年7月29日,午餐炒了新鲜猪肝,我喜欢吃,又好久没有吃了,结果多吃了两口,饭后不久就觉得饱胀不舒服。
我即在室内进行消食散步,越走越觉得心慌胸闷,全身无力,赶快服用硝酸甘油,并在卧室躺下,仍然难受,呼吸越来越困难,同时发生呕吐,小便失禁,人处于昏迷状态。老伴当时又立即使用“炮弹”冲击,紧跟着用上氧气,这样才渐渐恢复知觉,听到身边有人说话的声音。我的老伴又一次把我从死亡线上拉回来。
此时医院救护车已赶到,把我送进医院治疗。我的大儿子李冰天,次日从北京赶到太原,到医院陪床。几天后,我的小女儿李小征,也由北京来到太原,接替李冰天的陪床任务。半月后,我的大女儿李大征由沈阳来到太原接替小征的工作。那时大家都担心我可能一命归西,都要来为我尽孝。谁知我的命大,不是阎王把我忘记了,而是我的老伴凭借对病情的了解、运用医治技术得当、当机立断进行抢救,终于把“瘟神”驱逐走了,因此我仍然活着。说我的老伴是我的救命恩人,一点不过分。
这是我的生命危机的第二次红色信号,比去年11月那次危机还要严重。在医院输液、打针、吃药。住了半个多月,病情基本上稳定了,但身体没有完全恢复,心电图仍然不好。
我于8月下旬出院回家疗养。出院时心血管专家王主任警告我说:“李老,你的心肌梗塞已经再一再二的发作了,无论如何不能再三,这种发作肯定是一次比一次严重,死活各占百分之五十。抢救及时得法可以救活,抢救不及时不得法就可能死亡。这不是我吓唬你,而是我的经验之谈。”又告诉我:“你今后要特别注意几点:一是要保持心情愉快乐观,不要去想那些不愉快的事情;二是注意饮食,不要吃得太饱,少吃多餐,少吃不易消化的食品;三是适当运动,到室外运动时要有人陪伴,防止发生意外,锻炼要适可而止,不能过度疲劳;四是按时服用治疗药品,必须随身携带急救盒。”
由于病情复杂,虽然按照医嘱尽量注意,但小的发作、中等程度的发作仍然不断。有情绪性的心绞痛,有排便性的心绞痛,有睡觉姿势不当引起的心绞痛等等,防不胜防,稍不注意就出毛病。
开始是山医二院的大夫经常出诊到家里来看病开药方,由我们派人到医院取药。以后改为我是山医二院的“家庭病床”的病人,由负责“家庭病床”的大夫和护士每周或隔周到家里诊断开药方,由护士随即供给药品,这样就更方便了。
?在太原期间,山西省卫生厅对我的治疗问题还是重视的,我对山医二院的治疗也是满意的,我很感谢他们。我曾将多年病情和各种心电图材料送沈阳我的大女儿(也是大夫)处,由她送沈阳有名的心血管专家研究,他们也对我的病情提出了宝贵的医疗建议。
总而言之,狂风不能把我催折,暴雨不能把我冲垮,雷电不能把我击倒,冰雪不能把我埋葬,瘟神病魔也无可奈何。
到太原的初期,给我的待遇标准是每月100元生活费。我的老伴给80元生活费,两人合计180元。这些钱用于生活,只能做到粗茶淡饭不宽裕,饿不死、撑不着,也算勉强过得去。但付出了伙食、房租、水电费之后,在添置其他生活用品,或者想增加一些营养,就很困难了。
从1985年开始,我的生活费提高为每月200元。老伴每月也可拿到270元左右。这样我们的生活才有了一些松动,才有可能逐步地购买了必需的沙发、书柜等家具,和电视、冰箱、洗衣机等必备的家用电器,订阅报纸、杂志,并自费安装了电话。
????我的生活规律是早晨6时起床,洗漱之后即到室外散步一个多小时。我住的小区就在汾河岸边,每天沿着绿树成行的岸边小道走走,心情很是舒畅。利用散步的时间,我还可以逛逛早市,买点新鲜蔬菜,买点油条(太原人称油条为“麻叶”)、豆腐脑都很方便。
散步回家后,7时半吃早餐,上午写作或看书。12点吃午餐,12时半到14时半午睡。醒后躺在床上看订阅的报纸、杂志。下午多躺一会儿,可以使两脚浮肿的现象缓解一些。起床后,稍微做一些活动,吃点水果,听听音乐。18时晚餐。而后看电视,22时半睡觉。如果是喜欢看的电视节目,就一直看完(我最喜欢看的是成本大套的京剧和各种球类比赛),不喜欢看的,根本不看,用这段时间看一些消遣的闲书。
每周还要带着小保姆,到二华里外的柳溪菜市场,集中采购肉、鱼、蛋、粮、油等食品,并在那里浏览各类商品,了解市场物价,观看来往人群,也是自成乐趣。
刚到太原时,仍保持过去家中的习惯,看书、看报、看喜爱的杂志,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内容,自费订购了不少的报纸、刊物,如《人民日报》、《山西日报》、《太原日报》、《红旗》杂志等。可是后来因报纸刊物价格上涨的太高、太快,实在承受不了,只得忍痛取消了大部分,只保留了三种报纸:《太原日报》,了解居家所在的见闻;《参考消息》,略知国际大事;《文摘报》,看些杂闻、奇闻,跟上潮流。
以前我很喜欢逛书店,见到喜欢的书就买。迅速提高的书价,将我逼出了书店。见到好书只是拿在手里反复翻看,而很难下决心购买。至于电影院、戏院则基本上与我无缘。
我们平常伙食很简单,早、晚面食为主,午餐米饭,两菜一汤,菜是一荤一素。星期天改善伙食,菜饭均好一些。儿女们来团聚,就要吃得好一些。过年过节也吃得好一些。所谓“好一些”,也不过是餐桌上增加些鸡、鱼、肉、蛋之类的菜肴。
和过去一样,老伴管家、管钱。我们的办法是精打细算,省吃俭用,购买最基本、最经济、最实用的物品,因此我们的生活仍然过得去,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知足者常乐。
来太原时,据说为了保密和安全,省公安厅劝我外出时戴墨镜、戴口罩,以防意外。其实这不过是掩耳盗铃,公审提高了我们的知名程度,想在百姓中隐姓埋名,不暴露庐山真面目,是根本不可能的。
我第一次外出,就碰上太原海校认识我的一位干部,并很热情的与我握手。第二次外出又碰上抗日时期曾在山东军区司令部机要科工作的一位干部(已离休),互相谈往言今甚久。
第三次外出碰上第十三冶金建筑公司一位五十岁左右的中年妇女,她挡住我的去路,问我姓什么。
她说:“你不是姓张,你姓李。”她肯定的说:“你是李司令”。
她说:“我在电影里看过你,我们十三冶东北人很多,有不少人知道你,经常谈论你们在东北打仗的事情……。”
类似的情况不少。一传十,十传百,很快金刚里、十三冶、旱西关、新建路一带的居民、商店、小摊,知道我的人越来越多,街谈巷议、说长道短的不少。
他们对我的态度大体有三种:一是友好关心,具有同情之心,敢于接近我,同我谈话,也敢到我家串门,诚恳地表示,没有你们打江山,就没有今天的社会主义。我生活中的困难愿意协助解决;二是平平常常不好不坏,邻里相待,见面点头问安,一笑而过,敬而远之,但也没有什么恶意;三是心怀恶意,仇恨很深,你在前面走,他在后面骂娘。
是年(1982年)4月正是冰化雪融春暖花开之际,有一天在我所住的宿舍楼西端墙壁上,贴了一张大字报,我没有看到,是次日晨房管负责人发现的,立即将其撕下。据说其内容主要是“此楼内住的是林彪死党、大反革命李作鹏,他没有资格住在这里,限三天之内搬走,否则我们要采取革命行动”,云云。同时为了收到报纸,我自己安装在楼下大门内墙壁上的一个信箱也被人丢掉。为此事当地派出所还进行了调查,结果如何,我不知道。我认为小事一桩,心中泰然处之。自此公安厅派了一位派出所副所长住在我宿舍不远的地方,据说是为了保护我的安全。
开始两年确实“门前车马稀”,鬼都不登门。后来逐渐和我们交往的人越来越多。我们也逐渐溶入当地老百姓的汪洋大海之中,与大家同喜同怨,地方新闻、小道消息、群众议论也都成为我们与大家交流的内容。
与此同时,有些人知道我在练字,向我要字的人也开始多起来,交流书法感情,也成了我以“字”交友的一种形式。其实我的“书法”是鬼画桃符,不像样子。但有些人说:“一要你的字,二要你的名,有了你的名字,就有价值了”。我是一个“臭名远扬”的人,还有什么“价值”?但也可以看出有些人的猎奇心理,有些人的思想“解放”。我大体上是“有求必应”,你愿意要,我就答应写,不管你是干部也好,是工人也好,一视同仁。
有两幅字不论是住在太原,还是以后住北京,我始终挂在客厅内,供大家欣赏。一幅是“砥柱中流”,寓意我的前半生经历,一幅是“愈挫愈奋” 寓意我的后半生经历。写的虽然不好,但我喜欢。
前来看我的人,北从东北,南自广东,全国各地都有。多数是我过去的部下、同事和战友,也有我的亲属。我非常感谢他们的好意和关心,对我这样倒霉的人是极大的安慰。
但我决心不见记者,不论什么记者,我都拒绝接见。文艺作家我也不见。为什么不见?因为我的要求是:公开发表的内容必须是我的原话,一个字也不能改动!在当时,我的要求是无法满足的,这样也就堵住了借我之名瞎说乱写的口子。1985年,香港某报社有位记者想见我,被我拒绝。想要我一张近照,我也不给。他想利用我外出散步时偷拍我的照片,我就闭门不出。结果他只好失望地走了。甚至某知名军史作家要求见我,我也没有答应。我到沈阳,他随后跟到沈阳,再次要求见我,我仍然没有答应。
1981年12月下旬,由医院搬到金刚里宿舍时,我在北京被抄家和封存的衣物、书籍、日常用品等,除没收、散失和损坏外,其余均已退回并运到太原。而我所有在各种场合(包括战争年代)的讲话稿件,各种报告稿件、各种发言稿件、各种笔记日记、各种诗词底稿、各种信件和文章底稿等等均全部抄走,至今一字未退回。这是我最大的损失,是精神和心血的损失,是多少金钱也买不到、也补偿不了的。由此造成我今日写回忆文章的极大的困难。至于物质上的损失从数量上来讲,也是相当大的。
对于经过文化大革命的人来讲,对“抄家”的内涵是清楚的,更何况我的家被抄过多次。退还的箱子上,封条多达七、八层,不管什么衣物,一律涂上胶水,并多次贴上各种标签,标签也是种类繁多,有海军的,有中央专案组的,有公安部的,有秦城监狱的,很多照片看得出是经过多次展览,并在照片上进行了涂改。经过这样篦子梳头般的清理,所剩还能多少,就可想而知了。
1982年元旦我们过得很简单,但春节过得很热闹。冰天一家、小征一家,均来到太原,加上幼征一家,我们老老小小十一口人,每天在一起围桌而坐吃团圆饭,有说有笑,谈家常、忆往事、论今天,这是我们十年来第一次高兴的团聚,第一次开心痛饮,骨肉情深, 其乐融融。过了元宵节他们才散去。
春节之后,我曾想在春暖花开时节到农村看看分田单干、包产到户的情况,到工厂矿山参观开开眼界。我想关押的国民党战犯都可以四处参观,我为什么不可以去参观呢?十年没有接触社会,没有接触工农群众,农村变化了,工矿企业变化了,各条战线的情况都变化了,我的思想则长期闭塞落后,孤陋寡闻,深有隔世之感,跟不上形势。问今是何时,不知有汉,不知有魏晋。
这个想法尚未正式提出来,有一天山西公安厅来了一个干部,向我宣布了三条禁令:第一不准与外国通讯;第二不准接见外国记者;第三离开太原要请示批准。
我对这种空口无凭,不见文字,不见文件的处理办法有疑问,因此立即给山西省公安厅及省委省府写了一封信,明确提出:“今后凡中央和山西省对我在太原的生活有什么要求和规定,一律以文字为证,以防鱼目混珠,不便执行”。
自此之后,山西方面再没有提出什么要求了。为什么那么怕外国人?大概有点心虚。其实经过长时间大吹大擂的公开广播、报刊宣传,全世界哪有不知道的。问题是只讲一面之词,不准有异议,害怕泄露不同意见,害怕暴露真相、使欺骗蒙蔽破产。
既然参观农村、工厂不可能,那就实行考虑已久的一件事——坐下来写回忆文章。
虽然我的写作计划不算庞大,但也不是轻而易举的。开始,我初步打算写三部曲(分三个小册子):第一部是我的戎马生涯,写战争;第二部是文革经历,写文革前期五年;第三部是幽禁悲剧,写“九·一三”事件之后的经历。之后,我还想写一部战争年代有关林彪的文章。“到太原以后”的那一部分是后来增加的,是九十年代以后补写完成的。这样算起来就是五大部分了,分五个小册子。
根据手中的材料,我采取先易后难的办法,由近至远,先写“九?二四”之后,隔离审查、锒铛入狱和公审的实情,再写到海军工作后的经历,以及战争时期烽火年代的回顾,最后再写战争岁月中的林彪。写作同时,千方百计搜集历史材料。
我写回忆文章的目的,既不是为名,也不是为利,而是为历史,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点我亲身经历,我所见所闻的真实资料。我也许看不到出版,但人亡物在。
我是工农出身,文化很低,初小四年级水平,主要是参加革命之后不断学习,及长期做参谋工作,在实践中锻炼提高的。高级机关的参谋工作要“会写、会画、会算”:会写通知、命令,会写作战计划,会写训练计划,会写报告、总结,会写各种电报;会画敌军态势图,会画我军态势图,会画敌我态势图,会画我军进攻战役部署图;会计算敌人兵力,会计算我军兵力,会计算敌我兵力对比,会计算敌我双方行进路程、行进速度、到达预定地点的时间,会计算我军伤亡、消耗、补充等等。由于上述原因,我的文化水平才有所提高,但永远是一个小学生。
写回忆文章与做参谋工作不尽相同,但也有相通之处。同打仗一样,写文章要有充分的准备,“不打无准备之战”。准备愈充分,则成功可能性愈大。仓促上阵,急于求胜,“打莽撞仗”,则成功可能性甚小。应有正确的思想指导,应有充分的材料,应有一定的写作技巧,这三条都重要,缺一不可。其中充分地占有史实材料尤其重要,在史实材料的基础上产生观点,产生思想。史实材料是文章的基础,材料越多越好,越具体越好,越真实越好。回忆文章是历史,是纪实,不是文艺小说,不能虚构空谈,要对历史负责。
从1982年起,我用了整整两年的时间,进行思想准备和史实材料的准备。思想准备是对任何一篇文章要确定一个中心。大中心里面有小中心,突出什么问题,以什么为主,以什么为次,首先写什么,中间写什么,最后写什么。根据手中的材料要认真独立思考,提倡“三思而行”,没有想好就不要动笔。同时,千方百计到处收集有关史实材料,然后对材料进行分析选择,哪些可用,哪些不可用,哪些是主要的,哪些是次要的,哪些是真实的,哪些是虚假的,按次序排列,以便使用方便。
1984年,我开始动笔写回忆文章。因为带病写作,速度极慢,写写停停,停停写写,到年底,我被关押后的实录部分,基本写成初稿,共约十万字左右,书名为《狱中人的心声》。
1985年,我乘胜前进继续写作。经过一年的努力,我的第二部作品又基本写成初稿,约十五万字左右,书名为《兵荒马乱的文革前期》。
?1986年起到1988年,花费了三年的时间,完成了战争年代回顾的初稿,共三十万字左右,书名定为《沙场回忆》。
因为健康原因,在此期间内四次进医院,耽误时间不少。出院后医生规定,每天只能写两小时,我有时照办,有时也不照办。文思涌来,不写完一个章节是很难停笔的。但身体是第一位的,写作是第二位的,这是必须遵守的原则。所以拖拖拉拉,两天打鱼三天晒网,从准备写作开始,搞了七年才完成。
三部作品完成了初稿,共五十五万字左右,我才松了一口气,悬挂的心也放下来了。完成了心愿,只觉得格外的轻松,只感到其乐无穷。下一步的任务是写第四部《盖棺论英雄——战争岁月的林彪》。
1988年12月,我们到北京、沈阳探亲访友,半年后返晋。1990年10月我们再次到北京,1991年7月返晋。我在北京将前三部作品手稿进行整理打印。这样就可以集中精力考虑第二步写作计划,即动手着笔《战争岁月中的林彪》。这是攻坚战,困难更多,1993年此稿停笔,共二十万字左右。这样“十年磨一剑”的任务基本完成了。
从1994年(我已满八十岁了)开始,我着手写《到太原之后》,主要是根据我的日记,写到太原后十年的生活情况。接着我又将建国初期(1950年后)到调任海军工作前(1962年前)的工作经历,写了一篇《风雨十二年》。这篇小册子,主要写我在武汉高级步兵学校、在南京军事学院和在总参军训部工作期间的情况。这样,我的回忆录就比较连贯,比较完整了。同时,我又将能收集到的,曾公开发表过的文章进行整理。这样,用了三年时间,写了约五万字,整理发表过的文章约五万字。到1996年,前前后后十四年,我写了(包括整理文章)八十多万字的初稿。
从1997年开始,我一边修改初稿,一边整理我写的诗集、杂文等(约十万字左右)和保存下来的千余张历史照片。
在写回忆录的过程中,我一边写,一边重温自己一生的历程,一边写,一边反思自己对林彪事件的认识过程。2004年,在对回忆录多次修改,基本定稿之后,我心中的石头终于落地了。此时我意识到,在自己已是耄耋之年,要用最后的机会,向党再一次说出自己的看法。我给中央写了两封近万字的长信,题目叫《不平则鸣》。现在我决定将这两封信,也收录到本书中(见附录)。
?1988年3月25日凌晨3时,我的老伴起来上厕所,拉开卧室门出来,隐约看到走廊的地下一堆黑糊糊的东西。开灯辨认,是我们平时外出穿用的两件呢子大衣,被扔在地上,当时不知所措,便急忙将我唤醒。经查看,我的书房被翻得乱七八糟,饭厅摆放的酒柜、抽屉也被翻乱,储藏室的窗户被打开,进出的大门是虚掩着的,很显然,是盗贼破窗窜入室内进行偷盗,然后从室内打开大门扬长而去。我们马上向省公安厅及太原北城区公安局报了案。
当天上午,省公安厅及北城区公安分局均来了人,有七八名侦缉专业人员,详细察看了现场,进行了拍照并取到鞋印、衣印、指纹等线索。
特别莫名其妙的是,盗贼还留下两张字条才离去,一张写的是“穷生盗,并两日记,不会外传”,另一张写的是“情深”两字。公安人员说他们破了几十年的案,从没有看到这种现象,偷了东西不但不消灭痕迹,还故意留下痕迹,真是欺人太甚。
盗贼没有进我们的卧室,如果进入卧室就可能发生意外。我为了防止坏人谋害,早在我的床头备有自卫的铁棍。几十年的老兵,防人暗害的常识是懂得的。
经过清查,被盗走的物品主要是我的日记手稿和一些抄家后归还的物品等等。
这次失盗给我最沉重的打击是,盗贼偷走了我的两本日记和部分文章、诗词手稿。
25日晚上,省司法厅梁厅长来到我的家里,研究今后如何防盗及保证人身安全,并亲自察看了被盗情况及宿舍门、窗情况,最后做了四点指示:第一,这个贼不是经济盗贼,是与政治有关的文化盗贼,此人可能到过你家,知道你们的情况,你们好好回忆一下,看有什么可疑的人来过,协同公安机关破案。第二,你们的门窗要全部加固,由我们负责将所有窗户安上防盗铁栏,同时加固门锁。第三,把重要的物品集中放在卧室,一旦有事固守卧室,不要轻易与盗贼相碰,否则可能要吃亏。第四,公安机关已组织专门破案小组,确定这是一个特重案件,要力争限期破案。我认为梁厅长这几点指示很好,但这个案一直到今天仍没有破。
1988年9月22日上午,北京公安部、秦城监狱、省司法厅、太原北城公安分局、三桥派出所等单位共七人,来到我的宿舍,宣布中央有关决定:第一刑期已满,恢复自由,恢复原来名字。访亲会友,旅游观光,愿到哪里均可;第二在太原安家落户,生活费每月250元,医疗费实报实销,机动补助费由单位掌握;第三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仍要继续执行。在此期间内没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没有言论、出版、结社、集会自由,也不能担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可以发表战争回忆录,但发表关于文革的文章要经过政治审查。对外国记者要回避,不能举行记者招待会;第四对安置问题、生活问题有意见仍可向中央反映。
以上决定宣布之后,发给我一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释放证明书”,三桥派出所给我发了户口本,以后又发了身份证。
?从此我由一个久经大难的囚徒,变成了一个没有政治权利的贱民。这一场“持久战”,已经熬出来一点头绪,黑暗中已经看到了一点曙光,困难中已经看到了一点希望,乌云万里又露出了一点晴空。
恢复自由,心情当然轻松多了,但还有五年“尾巴”,压力并未完全解除。为了庆祝恢复自由,我的大儿子冰天、小女儿小征劝我到外面走走。
9月27日,我和老伴及冰天、小征乘车游览了太原名胜——晋祠。六十年代初,我到太原巡视国防生产情况时,曾去过晋祠,印象不错。这次流放太原七年,这是第一次到郊外游玩。由太原到晋祠有新修的公路,汽车半小时就到了。晋祠“难老泉”的水也“老”了,快枯竭了,几座庙殿也老化陈旧,没有修整,唯公园的花草林木整修的甚好。我们东走走,西看看,一直玩到下午四时才返回城内。
回家后兴致犹在,又赋小诗一首,以存余兴。?? ????????
在宣布中央决定之前的9月3日,我就给山西省委、省政府写了一封信,其内容是:饱尝十七年服刑的滋味很快就要到期了,恢复自由之后的去向问题,当然应遵照中央的安排执行,如果征求我的意见,最好是回北京。因为我的子女大多在北京工作,而在太原是举目无亲,四顾陌生。但中央如果决定我留在太原,我也一定服从。唯一希望是在医疗方面、生活方面、安全方面有所改善。如果这三方面的情况不如现在或同现在一样,那我何必离开司法厅。我知道我现在的处境不敢有任何的奢求,但我有许多实际的困难,希望放宽政策,适当照顾……。
后来事实证明,我的要求无人置理。我和老伴都归了太原第一军队干部休养所,按一般退休干部待遇。
1993年9月24日,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的期限已到,但不见任何人来向我宣布,因此我向有关领导提出“严重抗议”,现将信件抄录如下:
?? 1988年9月22日,北京公安部、山西省公安厅、太原公安局派人代表中央向我宣布刑满释放,发给释放证,恢复行动自由。并宣布,自1988年9月24日至1993年9月23日,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仍然有效。但现在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期限已满,仍不见任何人前来向我宣布恢复政治权利,这是为什么?我不知道。
????我认为这是有关领导官僚主义、忽视法律、不关心人的政治权利的表现。这是执法机关严重的失职。这是极不严肃、不公正的对待公民的错误行为。
?? 据悉山东公安厅已于十天前派人代表中央,向在济南的吴法宪宣布,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已期满,完全恢复公民政治自由权利,并每月增加生活费100元。
?? 期满之后,我又等待了两天,仍不见任何动静。因此我特向有关领导提出严重的抗议,并保留追究其错误责任的权利。
?? 自9月25日起,我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条款,坚决执行。
至此,特别法庭判决我的超级刑罚彻底完成了。我所欠国家的政治债务彻底偿还清了。但是,我所遭受的冤屈,我所承担的错误结论,仍然像泰山压顶,将我深埋其中,我的心情随时随地处于痛楚之中。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一点回味):李作鹏谈在太原的酸甜苦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