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军下达了第一号入朝行动准备命令:
“一、我军奉命于18日前完成一切准备,18日后开始行动,各师应立即进行如下工作,并按时完成。
(一)收缴东西。按战前规定,凡有暴露机密之各种书籍文件,以及不必携带须保存之东西,一律在15日前收缴完毕(每人可带两套单军衣,干部行李重量一律不得超过规定),由师收起保存。
(二)行动开始时,携带3天生粮,3斤干粮,7天油盐,于16日前准备完毕。
(三)各师留守处务于15日前准备完毕,留守之人员数目、负责干部,须于16日前报告司令部。
(四)各师凡有应缴及不必要之东西,于15日前送交军后勤部,以便上缴。
(五)军组织出征先遣队到集结地域先行了解情况,接洽必要关系,以及部署集结地域宿营,按每师某某人,军指某某人组成。具体人员由各师根据先行任务自定,统于14日组织完毕,待令集中,由谭友林副军长率领前往。
(六)各师出征之人、马、炮、车辆数,须用各种车辆数及登车地点作精准计算,于13日12时前报军,以便由军组织车运计划。
(七)防空伪装网争取出动前做好,如赶不及留后人做好送向前方。
二、各师后方留守处均驻原地,严禁再住学校及地方机关办公房屋。
三、各师直余下马匹除补充炮兵外,应留后方喂养,随时准备补充马匹损失。
四、军事教育仍加紧进行,根据出动及政治动员所需时间,酌量结束,切不可浪费时间。”
10月15日,师在军的编成内正式加入志愿军序列。启用“中国人民志愿军第三十九军步兵第一一六师”番号,全师共计某点某万人。师长汪洋,政委石瑛师,副师长张峰,参谋长薛剑强,政治部主任王世琳。三四六团团长吴保光,政委栾峰如,副团长李德功,参谋长周登科,主任毛蔼亭。三四七团团长李刚,政委任奇智,副团长屈太仁,参谋长王如庸,主任李敏。三四八团团长高克,政委王竞,副团长周问樵,参谋长刘德义,主任齐雷。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海岸线看不见):抗美援朝时期三十九军一一六师主要作战经过(连载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