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年前,1940年3月6日,中共中央首次提出了”三三制”原则。
这一原则是由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指示中正式提出的。其核心内容是在抗日民主政权的工作人员中,共产党员、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中间派应各占三分之一。
提出这一原则的主要背景和目的是:
- 巩固统一战线:为了进一步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抗日。
- 团结各方力量:旨在广泛地团结小资产阶级群众,并争取中等资产阶级和开明绅士,孤立顽固势力。
- 保证党的领导:通过在质量上具有优越条件的共产党员,保证党在政权中的领导地位,而非单纯依靠人数优势。
这一原则的实施对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争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
(浏览 6 次, 今日访问 6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