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年前,1950年2月24日,周恩来总理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名义,确实发布了著名的《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简称《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
这份通令的发布,标志着新中国向毒品宣战,一场声势浩大的全民禁毒运动就此拉开序幕。
《通令》核心内容
《通令》对鸦片烟毒的种植、制造、贩卖和吸食等各个环节都做出了严厉的禁止性规定:
- 严禁种植:在军事行动已完全结束的地区,从1950年春季起禁绝种植罂粟;军事尚未结束的地区,一旦军事行动结束,立即禁种。
- 严禁制造、贩运和销售:自《通令》发布之日起,全国范围内禁止一切制造、贩运和销售鸦片烟毒的行为。违者不论身份,除没收全部毒品外,将被从严治罪。
- 限期缴出散存毒品:散存于民间的毒品必须限期上交,政府会根据情况酌予补偿。逾期不交,一经查出将没收并治罪。
- 限期登记并戒除:吸食烟毒者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有关部门(城市向公安局,乡村向人民政府)登记,并定期戒除。隐匿不登记者,或逾期未戒除者,一经查出将受到处罚。
- 提供戒毒支持:各级卫生机关需配制戒毒药品,宣传有效药方,并对贫困的吸毒者提供免费或减价的治疗。在烟毒泛滥的城市,可以设立戒烟所。
历史意义
在《通令》发布后,中央和各级政府迅速行动,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禁毒斗争。这场运动大约持续了三年时间,到1952年底,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曾肆虐中国百余年的鸦片烟毒问题,在旧中国屡禁不止,而在新中国得到了基本禁绝。这不仅保护了人民的身心健康,也净化了社会风气,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创造了举世瞩目的“无毒国”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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