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年前,2000年11月8日,国务院同意将中国记协的成立日11月8日定为记者节。
一、记者节的早期历史
记者节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就已存在。1933年,国民党江苏省政府主席顾祝同下令枪决镇江《江生日报》经理兼主笔刘煜生,引发新闻界强烈抗议。迫于舆论压力,1933年9月1日,国民党政府行政院发出”训令”,要求各级政府和军队”对于新闻事业人员,一体切实保护”。此后,从1933年到1949年,每年的9月1日,新闻从业人员都举行各种仪式纪念这一节日。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规定
1949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颁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了”记者节”。《办法》表述为:”其他各种纪念节日如:二七纪念、五卅纪念、七七抗战纪念、八一五抗战胜利纪念、九一八纪念、护士节、教师节、记者节等,均不必放假。”但因当时没有确定记者节的具体日期,长期以来我国新闻从业人员一直未过记者节。
三、重新列入法规
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签发的修订后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再一次明确列入了”记者节”,但仍未确定具体日期。此后,各地新闻工作者纷纷向中国记协询问有关情况,希望确定这一节日的具体日期。
四、正式确定日期
2000年1月25日,中国记协正式向国务院提出《关于确定”记者节”具体日期的请示》,建议以中国记协成立日11月8日作为记者节的日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专家经过科学论证,报经总理、各位副总理圈阅并征得其他中央领导同志意见后,国务院于2000年8月1日正式批复中国记协,同意将11月8日确定为中国”记者节”。
五、为何定在11月8日
11月8日是中国记协的成立日。1937年11月8日,在周恩来的倡导和支持下,以范长江为首的左翼新闻工作者在上海山西南路200号南京饭店成立了“中国青年新闻记者协会”(简称”青记”),这是中国记协的前身。成立当天,淞沪抗战尚未结束,15位平均年龄仅28岁的年轻新闻工作者在隆隆炮声中庄严宣告协会成立。
将记者节定为中国记协成立日的理由是: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是由中央级新闻单位、全国各省区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各专业记协及其他新闻机构、新闻从业人员联合组成的全国性人民团体,代表着全国新闻工作者,以其成立日作为”记者节”的日期,有着广泛的代表性。
六、第一个记者节
2000年11月8日,全国新闻界代表七百多人在人民大会堂隆重集会,庆祝新中国第一个记者节。中国记协将当年记者节活动主题确定为”回顾历史、总结经验、发扬传统、奔向未来”。
记者节像护士节、教师节一样,是我国仅有的三个行业性节日之一。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记者节是一个不放假的工作节日。记者节的确立,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新闻工作者的关怀和重视,激励着每一位新闻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党和人民信赖的新闻工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