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达(1905-1993)原名李德三。陕西省眉县人。1925年入平凉第二军官学校学习。毕业后任西北军排长、连长。1931年参加宁都起义。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中国工农红军第五军团连长,湘赣红八军独立一师参谋长兼第三团团长,红十七师参谋长兼十三团团长,红六军团参谋长,红二军团参谋长,红二方面军参谋长,援西军参谋长。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九师参谋处处长、参谋长,太行军区司令员,晋冀鲁豫军区参谋长。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原军区参谋长,第二野战军参谋长兼特种兵纵队司令员、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西南军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兼云南军区司令员,中国人民志愿军参谋长,中国人民解放军训练总监部副部长兼计划和监察部部长,国防部副部长,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副主任兼国防体育协会主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中共中央军委顾问。1955年被授予上将军衔。是第二、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第十、十一届中央委员。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谨以此文纪念为共和国建立和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李达将军和他的战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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