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年前,1949年10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正式成立。
当天,周恩来在中南海勤政殿主持政务院第一次扩大会议,宣布政务院正式成立。
背景与经过:
- 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任命周恩来为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部长。
- 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完成了政务院副总理及各委员会、各部门负责人的任命,包括董必武、陈云、郭沫若、黄炎培四位副总理等。
- 10月21日,政务院正式宣告成立并开始运作。
机构设置:
政务院作为国家政务的最高执行机关,下设政治法律、财政经济、文化教育、人民监察四个委员会,共辖30个工作部门。
历史意义:
政务院的成立标志着新中国首届”内阁”组建完成,周恩来承担起新中国首任政府总理的重任,领导百废待举的新中国开展各项建设工作。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政务院改称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完成其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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