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6月19日 人民解放军组建潜艇部队

72年前,1954年6月19日,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第一支潜艇部队——海军独立潜水艇大队正式成立。这一历史性事件标志着人民海军从此有了自己的潜艇部队,潜艇也正式成为中国海军的一个新兵种。

筹备与诞生背景

新中国成立之初,人民军队的潜艇数量为零。为了建设一支强大的海军,1950年确立了“空、潜、快”为重点的建设方针,决定优先发展潜艇部队。1951年4月,新中国人民海军选派了近300名来自不同军兵种和专业的优秀官兵,奔赴大连旅顺口某基地组建潜艇学习队,向苏联海军学习相关知识和技术,翻开了潜艇部队从“0”到“1”的序篇。

经过几年的刻苦学习与筹备,1954年6月19日,中央军委正式颁发命令批准成立海军独立潜水艇大队(驻旅顺基地),由傅继泽担任大队长。几天后的6月24日,中国接收了从苏联购买的两艘中型旧式潜艇,分别命名为“新中国11号”和“新中国12号”,随后又接收了“国防21号”和“国防22号”潜艇,这些装备共同组成了这支初创的潜艇大队。

后续发展与深远影响

自1954年成立以来,人民海军潜艇部队历经惊涛骇浪,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核常兼备的历史性跨越:

  • 自主研发突破: 1969年,我国自行设计建造、全部采用国产材料和设备的33型潜艇下水;1970年12月26日,中国首艘自主研制的核潜艇“长征1号”成功下水,并于1974年8月正式服役。
  • 战略威慑形成: 1985年,潜艇部队创造了世界核潜艇90昼夜长航时间的新纪录;1988年9月,潜艇部队水下成功发射运载火箭,使中国成为世界上第五个拥有核潜艇水下发射运载火箭能力的国家,海基战略防御力量初步形成。

如今,人民海军潜艇部队已构筑起一座坚不可摧的水下钢铁长城,成为维护国家主权、海洋权益以及战略通道安全的坚强盾牌。

(浏览 16 次, 今日访问 3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