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年前,1954年8月16日,新中国第一台航空发动机在湖南株洲国营三三一厂试制成功。 这台发动机型号为M-11(爱姆-十一型),是一台起飞功率118千瓦(160马力)的活塞式航空发动机,装用于军用教练机,共有零部件567种2684件。

历史背景与研制过程
1951年,中央重工业部将株洲兵工厂改建为航空发动机厂,定名为国营第三三一厂(现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最初任务是修理苏制M-11发动机。1954年1月13日,第二机械工业部正式批准《改造三三一厂设计任务书》,要求工厂在1955年第三季度内完成M-11发动机的试制任务。
当时新中国工业基础极为薄弱,研制条件异常艰苦:
- 没有光学曲线磨床和线切割机床,工人们就用锉刀锉、油石磨,制成数十块型板和样板,完成了钢模制造任务
- 镀槽尚未完工,技术人员仅凭一本旧书摊上淘来的《电镀法》,用痰盂放在大缸中、外灌开水加温的方式,经过无数次试验,成功为第一个零部件镀上了铜
- 几千张施工卡要重新编制,3121种工具、夹具、刀具、量具需要设计制造,生产工艺装备的厂房要从土建开始
1954年7月26日,最后一批零部件加工完毕,装配工人接连奋战三昼夜完成总装。1954年8月16日凌晨5时39分,M-11发动机200小时长期运行试车顺利结束,国家鉴定委员会签署鉴定意见,批准工厂进行成批生产。

历史意义
从批准设计任务书到试制成功,仅用了七个月零三天。1954年10月25日,毛主席亲笔签署嘉勉信:”祝贺你们试制第一批爱姆-十一型航空发动机成功的胜利。这在建立我国的飞机制造业和增强国防力量上都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这标志着中国人不能制造航空发动机的历史正式结束。如今,这台M-11发动机陈列在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中,机体上斑驳的锈迹浓缩着那段奋斗记忆。


(浏览 8 次, 今日访问 8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