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勋章的收藏

江和平

195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的勋章奖章条例》颁布。同年9月27日,北京中南海怀仁堂隆重举行新中国的首次授衔、授勋典礼。从此至1957年,中共中央军委对我军的各类有功人员,授予了10万余枚勋章和50余万枚奖章。

捐献父亲江涛的勋章

我的父亲江涛48岁英年早逝,那年我的母亲张瑾38岁。父亲没有给家人留下物质遗产和金钱,他的遗物中最珍贵的便是一架军用望远镜和三枚勋章。母亲认为:“这些遗物是祖国和军队授予的,捐献给国家和部队是它们最好的归宿。”

我和家人遵照母亲的嘱托,2009年将父亲的望远镜无偿捐献给八路军太行情报纪念馆,2014年将父亲的勋章无偿地捐献给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我们捐献父亲的三枚勋章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独立自由勋章(0304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解放勋章(06600号)

3、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二级国旗勋章(3300号)

同时捐献的还有勋章的《证书》。中国勋章证书内贴有我父亲的相片,标注了姓名、出生时间、性别、民族、籍贯、证书号码、勋章名称勋章号码、命令发出时间命令编号、附注。

不久,军博为我母亲颁发了三份《收藏证书》。

从这时起,我开始关注父亲这些勋章的史料,了解到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次大规模授勋(以下简称五五勋奖)的细节。

勋奖的分级与特色

人民军队一直坚持“官兵一致”“官兵平等”的光荣传统,极少出现“论资排辈”的现象。例如我父亲在解放战争时期荣获了一系列纪念章,包括:九纵建军纪念章、华北解放纪念章、淮海战役纪念章、渡江胜利纪念章、解放华中南纪念章、解放西南纪念章等。这些纪念章上至大军区司令员,下至普通战士,所有官兵荣获的纪念章完全相同。

五五勋奖则不同于以往我军颁发的奖章和纪念章,首次实施军功章中资历章的方案。五五勋奖分为勋章和奖章,“三种”、“四级”,共12种样式。

“三种”是指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解放勋章,分别代表人民军队武装斗争的三个时期。具体的时间起止日分别为:

1、八一勋章是1927年8月1日至1937年7月6日,既南昌起义当日至七七事变前一日。

2、独立自由勋奖章是1937年7月7日到1945年9月2日,既七七事变当日至日本签订投降书当日。

3、解放勋奖章是1945年9月3日至1950年6月30日,既抗战胜利日至解放战争基本截止时期,后者为全国除台湾及金门等地区外均已解放。

“四级”是指勋章分三级,奖章不分级;既一级勋章、二级勋章、三级勋章、奖章。分级授予的依据是:参加人民革命战争时间的长短、当时职级的高低、是否坚持工作、有无重大过失等。这几个条件,是每个革命军人在中国人民革命战争中对革命贡献大小的重要标志。

分级的具体评定明确按照授勋者的“资历”进行,即“资格”和“经历”。“资格”又同“职级”,是指在部队中的职务和级别。“经历”是指在部队中工作或战斗的年限。其中“职级资历章”是按照参加革命军事斗争时期的职务级别授予的,这包括:一、二级八一勋章,三个级别的独立自由勋章和解放勋章,一共8种。“年限资历章”是按照参加革命军事斗争的某个时点授予的,这包括:三级八一勋章和三个奖章,一共4种。

五五勋奖材质是:一级勋章为金,二级勋章为金银镶嵌,三级勋章为银,奖章为铜镀金。勋章配有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勋章证书》。

勋章外盒用绸布包裹,呈长方形,长约12厘米、宽约9厘米。盒面上部为金色国徽图案,下部金色字体“中华人民共和国X级XX勋章”。八一勋章外盒为大红色、独立自由勋章外盒为墨绿色、解放勋章外盒为桔红色。

勋章盒内上部为略章,盒内下部为勋章。略章用于穿军常服时佩戴,勋章用于穿礼服时佩戴。略章长2.5厘米、宽1厘米,一至三条竖条分别代表勋章的一至三级分级。略章底色八一勋章为红色、独立自由勋章为绿色、解放勋章为黄色。

奖章的外包装为长方形的纸袋,正面印有国徽图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XX奖章”字样,背面印有编号。

八一勋章和奖章

八一勋章和奖章的中央图案为红五星中间镶嵌着“八一”,寓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武装始于1927年8月1日。勋章的外圈为钝角五角形,奖章的外圈为圆形。

勋章的直径与重量分别是:一级6.0厘米、60克,二级5.6厘米、49克,三级5.4厘米、39.5克。奖章的直径是3.4厘米。

八一勋章和奖章分别授予在中国工农红军时期参加红军并坚持革命工作、无重大过失的下列人员:
1、一级八一勋章授予师级以上干部。
2、二级八一勋章授予团级和营级干部。
3、三级八一勋章授予参加长征或坚持各地游击战争的连级以下人员。
4、八一奖章授予除本条前三项所列人员以外的红军人员。

    需要说明的一点:因是否经过长征与革命形势恶劣程度的不同,对红军的贡献也有所不同,便有“红军”与“老红军”的不同概念。只要是1937年7月7日全面抗战爆发前参加红军部队的都算是“红军”,但只有参加过长征的红军或者坚守在各根据地的红军才能称为“老红军”。“老红军”不论干部战士包括:1935年10月20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1936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第二方面军和第四方面军,1935年9月30日前参加陕北红军和红军第25军,1937年7月6日前坚持各地游击战争和参加东北抗日联军的人员。根据“老红军”的“职级”授予一级至三级八一勋章,除此的“红军”授予八一奖章。

独立自由勋章和奖章

独立自由勋章和奖章的中央图案为红五星照耀下的延安宝塔山,象征着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浴血奋战的抗日战争。勋章的外圈为钝角八角形,奖章的外圈为圆形。

勋章的直径与重量分别是:一级5.8厘米、56克,二级5.5厘米、45克,三级5.3厘米、35.5克。奖章的直径是3.3厘米。
独立自由勋章和奖章分别授予在抗日战争时期,参加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抗日游击队,并一直坚持革命工作而无重大过失的下列人员:

1、一级独立自由勋章授予:
⑴红军改编为八路军时的旅级和相当于旅级以上干部,
⑵红军改编为新四军时的支队级和相当于支队级以上干部,
⑶抗日战争时期的师级及其相当师级以上干部。

2、二级独立自由勋章授予抗日战争时期的旅级、团级及其相当干部。

3、三级独立自由勋章授予抗日战争时期的营级、连级及其相当干部。

4、独立自由奖章授予抗日战争时期参加八路军、新四军、党所领导的抗日游击队并脱离生产在二年以上,或虽不满二年但因作战负伤残疾的排级及以下人员。

需要说明的两点:
一是:独立自由奖章和解放奖章的授予,分别要求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我军在二年以上。这两种时限的规定是由于这两个时期后期的革命形势发展,胜利已成定局,其战斗的危险与艰苦程度已和以前有所很大区别。如果不作时限的规定,对这两个革命战争时期的人员不论其参加革命时间的长短都一律授予奖章,是会失去奖励的积极意义,有损于授予奖章的严肃性,不符合我军“论功行赏”的奖励原则。

二是:独立自由奖章和解放奖章可以授予参军虽不满二年,但因作战负伤残疾的革命军人。在革命战争中,全体荣誉军人英勇战斗、不畏流血、光荣负伤、导致残疾,应当给予表彰、赋予荣誉。不论他们参军时间长短,是否已经离开部队,只要无重大过失,均授予相应时期的奖章。

解放勋章和奖章

解放勋章和奖章的中央图案为红五星照耀下的北京天安门,象征着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解放军夺取了全国胜利。勋章的外圈为钝角五角形,奖章的外圈为圆形。

勋章的直径与重量分别是:一级5.6厘米、52克,二级5.2厘米、40克,三级4.8厘米、33克。奖章的直径是3.2厘米。

解放勋章和奖章授予在解放战争时期,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并一直坚持革命工作而无重大过失的下列人员:
1、一级解放勋章授予军级以上及其相当干部。
2、二级解放勋章授予师级及其相当干部。
3、三级解放勋章授予团级、营级及其相当干部。
4、解放奖章授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在二年以上的,或虽不满二年但因作战负伤残疾的连级以下人员。

需要说明的一点:解放战争时期, 直接领导原国民党军队起义的人员对作战胜利有过贡献。这类起义人员参加解放军、投入到解放战争二年以上者,分别授予解放勋章或奖章:一级、二级、三级解放勋章分别授予,直接领导原国民党军队一个整军、一个整师、一个整团以上起义有功的人员;解放奖章授予直接领导原国民党军队一个整排到整营起义有功的人员。对直接领导原国民党军队整建制起义、建有重大功绩、虽参加解放军不满二年的人员,也根据他们贡献大小授予解放勋章或奖章。另对原国民党海军、空军起义的有功人员,授予解放勋章或奖章。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次大规模授勋是1988年授予相应的军队离休干部,勋章包括四种: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独立功勋荣誉章、胜利功勋荣誉章。

70年过去了,当年授勋的前辈们基本不在人世了,但是他们的丰功伟绩同勋章奖章一样永放光芒。

此文刊登在2025年第二期《中国红色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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