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勋

刘建勋,汉族,(1913年10月—1983年4月),河北沧县人。曾任中共河南省委第一书记。中共党史出版社2010年出版有《刘建勋纪念文集》。

人物生平

      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高中。早年在家读书。青年时代参加革命工作。 1931年后曾在天津、泊头镇从事党的地下工作。

      抗日战争爆发后,任中共晋中特委副书记。

      1938年起在太行抗日根据地任中共榆社、武乡县委书记,晋冀豫区党委委员,太行区党委委员,中共太行第三地委宣传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地委副书记,太行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党校校长、组织部副部长。抗日战争胜利后,任中共太行第二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治委员,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1947年起任江汉区党委书记兼江汉军区政治委员。

      1949年5月至7月任中共湖北省委副书记。

      1949年7月至1952年11月任中共湖北省委第二副书记、第二书记。

      1950年10月至1952年11月任湖北省政协副主席。

      1951年6月至1954年11月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中南行政委员会委员。

      1952年11月起任中共中央中南局委员、秘书长。

      1952年12月至1954年11月任中南局常委、中南局秘书长,其间:1953年2月起兼任中南局农村工作部部长。

      1954年7月至12月任中共中央中南地区工作部部长。

      1955年1月至1956年12月任中共中央书记处第二办公室副主任。

      1955年11月至1957年12月任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其间:曾兼任部秘书长、二处处长。

      1957年6月至1961年7月任中共广西省委、广西壮族自治区委第一书记兼广西军区政治委员。

      1957年9月至1962年10月任广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主席。

      1960年10月至1966年冬任中共中央中南局书记处书记。

      1961年7月至1966年9月任中共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兼河南省军区第一政治委员。

      1962年7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任河南省政协主席。

      1966年5月起任中共中央华北局委员,1966年8月至12月任华北局书记处书记。

      1966年9月至1967年4月任中共北京市委书记处书记。

      1968年1月至1978年10月任河南省革委会主任,其间:1969年10月至1971年3月任省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组长;1971年3月至1978年10月任中共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兼河南省军区政治委员。

      1969年6月至1978年10月兼任武汉军区政治委员、第二政治委员、政治委员、军区党委书记(1969年8月起)。

????? 1977年11月至1979年9月任河南省政协主席。中共第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八大二次会议增选)、委员(扩大的八届十二中全会增补),第九届、十届、十一届中央委员。1983年4月23日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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