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日,是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成立80周年纪念日。回想起抗战胜利70周年之际,我与八路军129师后代寻访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旧址的情景历历在目。我阅读了1980年山西大学晋冀鲁豫边区史研究组的《晋冀鲁豫边区史料选编》、1987年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太行革命根据地史稿》、1995年当代中国出版社出版的《晋冀鲁豫边区史》、以及《税出太行》等文史资料,对抗战中的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有了初步的了解。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晋冀鲁豫边区政府自1941年9月1日正式成立至抗战胜利,带领太行、太岳、冀南、冀鲁豫人民在抗日战争中创立了不朽的功绩。1948年8月19日,原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和晋察冀边区政府合并成华北人民政府。至此,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圆满地完成了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
一、为适应抗战而创建边区政府
1940年10月后,日军对华北抗日根据地采取“治安强化”方针、实行残暴的“三光”政策,加紧疯狂的大“扫荡”。大批国民党军投敌成为伪军,反共顽固派进一步封锁、包围、进攻我抗日根据地,再次掀起反共高潮。加之自然灾害接踵而来,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遭受严重破坏,面积缩减了六分之一,人口减少了三分之一,生产下降,经济困难。那时的根据地没有统一的党政领导,仅由八路军的各军分区代为监管,存在各自为政、无章可循、管理杂乱等问题,已经不适合抗日斗争的需要。为了加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巩固人民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各方面工作开展,建立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势在必行。
1940年4月11日至26日,在山西黎城召开的高级干部会议上,邓小平代表中共中央北方局正式提出:成立冀南、太行、太岳行政联合办事处(简称“冀太联办”),统一党的政权领导。同年8月1日,“冀太联办”在涉县东辽城村成立,杨秀峰任主任,薄一波、戎伍胜任副主任。
1941年7月7日至8月15日,在山西辽县桐峪镇召开了晋冀豫边区临时参议会第一次会议。会议根据中共中央北方局的建议,将鲁西的33个县划入本区,成立了晋冀鲁豫边区临参会,选举了晋冀鲁豫边区临参会驻会委员和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人员。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主席杨秀峰,副主席薄一波、戎伍胜,高等法院院长浦化人,正式委员15名,候补委员4名。
1941年8月24日至25日,晋冀鲁豫边区政府(以下简称边区政府)召开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决定调整区划为太岳、冀南、冀鲁豫3个行署(因太行区作为政府直辖区不设行署),21个专区,通过了各级政府领导人员的任免名单。
1941年9月1日,边区政府在涉县靳家会挂牌成立,1942年2月迁驻涉县弹音村,1945年12月迁驻武安,1946年3月迁驻邯郸。
晋冀鲁豫边区的辖区为同蒲铁路以东、正太铁路以南、平汉铁路以西、黄河以北地区,包括山西东南、河南北部、山东西部、河北南部和西南部、以及江苏部分地区的60万平方公里,拥有县城105座,人口2550万,是我党在全国19块抗日根据地中最大的一块。1940年7月14日,延安出版的《解放日报》为此发表社论《敌后民主政治的伟大贡献》指出:晋冀鲁豫边区幅员之大,人口之多,在华北各抗日根据地中,堪称第一。
二、贯彻“三三制”民主政权
根据1940年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政权的指示精神:抗日民主政权的性质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一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人们的政权,是几个抗日阶级阶层联合起来对汉奸和反动派的民主专政。抗日民主政权经过人民选举产生,组织形式是“三三制”,实行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中间派占三分之一,必须保证共产党员在政权中占领导地位。
边区政府的产生严格执行“三三制”,既是实施民主政治的结果,又为进一步实施民主政治提供了保证;既坚持各类代表占三分之一,又保证共产党员占领导地位。例如晋冀鲁豫边区临参会的133名参议员中,邓小平、滕代远、李大章、李雪峰等共产党员参议员46名,占三分之一。临参会的议长是共产党员、八路军前方总部秘书长申伯纯,两位副议长分别是国民党员、开明人士宋维周,国民党员、国军新编第五军副军长邢肇棠。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组织条例》规定:临参会为边区最高人民代表机关,边区政府由临参会选举组成,并受临参会监督。边区政府坚持民主建政,直接关系到社会各阶层的利益,社会各界参加选举的积极性很高。例如山西辽县人民推选临参会参议员时,共产党员李雪峰与民主人士阎濂甫在辽县参加竞选,他们二人各自发表竞选演说,宣传自己的竞选纲领。辽县推选临参会参议员大会于6月22日在桐峪镇第三高小召开,参会代表、各区参观团及临参会筹委会代表百余人参加。经过无记名投票,李雪峰以绝对多数当选,整个会场一片欢腾。
边区政府贯彻“三三制”切实做到了自上而下、落到实处,从军队到地方,从各党派到各阶层,从各群众团体到各级抗日政府,积极热烈地进行竞选活动,公开投票选举。例如在太行根据地大多数村庄的投票率在80%以上,有的达到95%。太行三专区武乡、榆社、襄垣三县的598位当选的村政委员中,贫雇农占35.1%,中农占43%,富农占15.4%,地主占6.5%。群众为选出的村长和村政委员披红戴花,举行庆祝会,呈现出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深得人心的社会现象。
三、完善政府职能 法律法规
边区政府先后设立了秘书处、民政厅、财政厅、教育厅、建设厅、军区司令部、高等法院、公安总局、交通总局、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农林总局、粮食总局、贸易总局等职能部门,各部门分工合作,总理全边区政务。政府的干部工作积极、生活简朴、随处办公、杜绝官僚,得到了社会各阶层群众的拥护。
边区政府审议通过了以中共中央北方局提出的15项主张为基础制定的施政纲领:
1、保卫边区,坚持华北抗战,坚决团结进步,为彻底实现三民主义与抗战建国纲领而奋斗。
2、加强与扩大武装力量,实行全民武装自卫,建立人民子弟兵。
3、加紧民主政治建设,逐步实现民选各级政府。
4、坚决镇压死心塌地的汉奸,贯彻保障人权。
5、努力经济建设,增强边区财富,确切保障一切抗日人民财产所有权。
6、对敌实行统治贸易,根据地实行自由贸易。
7、调整劳资双方利益,巩固阶级团结。
8、加强农村阶级团结,给予农民一切贫苦人民与游民分子以生存教育的机会。
9、逐渐确立统一的财政制度,实行统一的累进税。
10、加强文化教育建设,提高人民的文化政治水平。
11、保障女权,实行男女平等。
12、建设卫生行政,减少人民疾病死亡。
13、面向敌战区开展敌占区工作,扩大根据地,缩小敌占区。
14、边区内所有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上一律享有平等自由权利。
15、保护外国侨民,加强国际友谊。
边区政府颁布了各项法律法规,制定了实施办法与规程及特别地区单行法规,如:《晋冀鲁豫边区临时参议会组织条例》《晋冀鲁豫边区施政纲领》《晋冀鲁豫边区政府组织条例》《晋冀鲁豫边区统一累进税条例》《晋冀鲁豫边区劳工保护条例》《晋冀鲁豫边区军事支差条令》《晋冀鲁豫边区婚姻条例》等。
之前因无统一的法律法规,对于汉奸、特务、犯罪分子的处理往往是不杀即放,极少履行司法程序。边区政府统管辖区后,掌管各级政府机关的任命或处分,有权停止或撤销违反法令、越权、其他不当行为者。边区对犯罪分子既坚持法律制裁、又促其悔过自新,注重保护军婚、优待抗属,将刑满释放者交村民监督改造,呈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大好局面。
四、率领军民顽强战斗 打击敌人
只有在军事上打击敌人,才能打开困难的局面,边区政府健全主力军、地方部队、群众武装三位一体、协同合作的武装体系。边区政府成立之初的两年,对敌作战的重点是交通破袭战与反“扫荡”作战,开展对敌作战7976次。
边区政府大力发展县、区基干队,组织民兵自卫队和游击小组,积极展开对日伪军的游击战,镇压汉奸、特务,掩护党和政府的工作,保护群众的人力物力,汇集和传递情报,涌现出一大批战斗英雄和模范人物。边区民兵一手拿枪、一手拿锄,在公开与隐蔽的斗争中发挥了极大作用,1944年已发展到40万人,1947年除大批参军外仍有70万人。例如:日伪到村里抓民夫修路、修碉堡,民兵在途中投掷几枚手榴弹并大喊:“游击队来了!”民夫们乘机一哄而散。又如: 日伪逼迫村民向据点送粮食,民兵在途中一阵射击,村民乘机向敌人报告:“粮食被八路军抢走了。”令敌人真假难辨。再如:1943年5月反“扫荡”中,太行区参战作战的民兵达14679人,作战2255次,毙伤日伪1902名,俘虏日伪26名,捕捉汉奸敌探445名。
1942年春,边区创建了一种新的战斗组织——武装工作队(简称武工队)。3月17日刘伯承、邓小平签署了《武装工作队初次出动到敌占区工作指示》,武工队集军事、情报、政治、经济、文化斗争于一身,对敌人进行综合作战。他们以30至50人为一队,既是战斗员,又是宣传员,还是群众工作的组织者。武工队战功卓著,如1942年夏季反“扫荡”期间,在正太路炸毁敌火车7列,在和顺、辽县打掉伪政权159处。
在平原地区,为抗战需要组织军民花费了巨大的劳动挖了人行道沟和地道。人行道沟仅在冀南区就有25000公里,对于民用车辆毫无阻碍,便于徒步的抗日部队隐蔽活动,而日伪的运输汽车、装甲部队和重武器装备则寸步难行。地道也是一个复杂庞大的工程体系,各家各户有自己的密洞,村村户户相通,既有利于藏身隐蔽,又有利于神出鬼没地打击敌人。
五、领导人民发展经济 保障供给
边区政府贯彻党中央“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经济工作总方针,领导抗日军民“一手抓打仗,一手抓生产”,统一财政管理、统一会计制度、统一金融体系、统一财税管理,集中财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边区的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边区政府制定了《统一累进税暂行税则草案》,废除了国民党政府的苛捐杂税,颁布公粮、税收征收办法,组织税务人员向群众和商人征收救国公粮和税款,首创有序合理、科学规范的税收制度,为部队筹款增加了便利,使八路军可以全力以赴地抗击敌人。边区每年的财政总收入(按小米计算),抗日战争时期约在3.5亿斤到4.5亿斤之间,解放战争时期约在14亿斤到16亿斤之间。
根据中共中央1941年发布的《对法币问题的指示》,边区停止了法币在根据地内的流通,边区的金融机构冀南银行发行的冀钞是唯一的流通货币。这项决策使边区统一了流通手段,打击了伪钞的侵入,活跃了市场贸易,对根据地的经济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1942年边区遭受旱灾、水灾、蝗灾、雹灾、传染病等严重的自然灾害,加上日军频繁的毁灭性“扫荡”,边区陷入严重的经济困难。杨秀峰主席提出“不饿死一个人”的号召,边区政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颁布多项法规文件,减免灾区应征的粮款,惩办不法商贩,组织军民修渠引漳河水灌溉农田,开展生产自救,有效地增产增收。
六、落实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
为争取团结一切要求抗日的人们(包括一些赞成抗日的地主),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共中央1942年1月28日公布了《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将以往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改变为减租减息、削弱剥削的路线与办法。
同年10月1日,边区政府颁发了《晋冀鲁豫边区土地使用暂行条例》,全面深入地开展减租减息运动。这一政策的落实,一方面削弱了地主和高利贷者的封建剥削,减轻了农民负担,改善了群众生活,克服了灾荒困难;另一方面实行交租交息,使地主也有一定的收入和经济地位。
减租减息的实施是一个曲折的过程,开始除部分开明绅士外,遭到地主阶级的歪曲、拖延、抵抗,引起农民与地主间的尖锐矛盾。边区政府及时进行大规模的“查减”运动,充分发挥贫、雇农的骨干作用和斗争力量,发动群众依法核减,召集佃户和地主双方出席会议,调节处理各种问题。随着减租减息政策深得人心,激发起民众空前高涨的抗日和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对敌斗争和大生产运动的开展。1942年边区展开减租减息后,当年部队的秋季屯粮便按时完成,部队在频繁激烈的战斗中不断得到补充和扩大,大批青壮年涌跃参军参战。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在领导人民开辟抗日根据地,建立民主政权,开展游击活动,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精兵简政,军民团结,加强文化教育事业,为部队提供后勤保障等诸方面卓有成效。使我想起在边区政府旧址展览中毛主席曾称赞:“晋冀鲁豫边区的领导同志,对这项工作抓的很紧,做出了精兵简政的模范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