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再整理发送上来一些老照片。今天这一期发的是晋察冀边区八路军的文体活动(下)。艰苦岁月里的文体活动,有声有色,值得大家仔细看看。
沙飞拍摄和收藏的老照片里有很多照片上都写实地存在着,透过这些老照片里的写实现象,可以让我们了解那个时期的事情。就从这个角度来说,也要感谢沙飞!怀念沙飞!
沙飞(1912年5月5日—1950年3月4日),原名司徒传,广东开平人,中国人民革命摄影的奠基人,毕业于上海美术专科学校西画系。抗战爆发后加入八路军,亲自拍摄了抗日战争中的一系列珍贵画面,后任晋察冀军区新闻摄影科科长,亲手建立起中国革命新闻摄影队伍,培养了一批著名的摄影家,提出摄影武器论,创立了影像资料的保存制度,以“人在底片在”的精神保护了大量珍贵影像资料,参与创建晋察冀画报社并担任主任。
1950年,因精神病发作枪杀日本医生,被处以死刑。1986年平反。
抗战爆发后担任全民通讯社摄影记者,并赴八路军115师采访刚刚结束的“平型关大捷”。
1937年10月,参加八路军,先后担任晋察冀军区新闻摄影科科长、《晋察冀画报》社主任、《华北画报》社主任等职。
1948年12月,因患“迫害妄想型精神分裂症”住进石家庄和平医院。
1949年12月15日,沙飞枪杀为其治病的日本医生,华北军区政治部军法处判处其死刑,1950年3月4日在石家庄被执行枪决,终年38岁。
告别人世时,带走的唯一东西,就是他拍摄的鲁迅生前最后的留影及其葬礼的十几张照片底片。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沙飞的家属对该案多次提出申诉,要求再审。北京军区军事法院经数年调查,复审查明:沙飞是在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作案,其行为不能自控。
1986年5月19日,北京军区军事法院判决:撤销沙飞原华北军区政治部军法处判决。
1948年5月,沙飞因肺结核住石家庄白求恩和平医院,那里有很多留用的日本医护人员。他住院期间,几次对家人说:“日本医生害死了鲁迅,又来害我”。1949年12月,沙飞开枪打死了为他治病的日本籍医生津泽胜。1950年3月4日,沙飞在石家庄被华北军区军法处处以极刑。当时,他未满38岁。
1986年5月,北京军区军事法院经再审查明,沙飞是在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作案,不应负刑事责任。撤消原判决。在沙飞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伴随着他的有白求恩遗赠的照相机、十几本《晋察冀画报》、几张广东音乐的唱片和鲁迅的照片底片。沙飞走后,他的遗物拿到了北京华北画报社(即解放军画报社前身)。他的战友吴群、李遇寅发现没有鲁迅的底片时,立即写信追底片的下落。他们都知道,沙飞对鲁迅底片很珍爱,用防潮纸单独包好每张底片,再把十几张底片放在一个小铁盒里,13年来,他一直把这个小铁盒放在上衣口袋。1950年4月5日,负责关押沙飞并执刑的华北军政大学政治部保卫部就鲁迅底片回函:“关于沙飞所摄制之鲁迅先生的底片,来时他要求自己保存,怕给他遗失。当时负责检查的同志认为那是和他的案情无关的东西,为了照顾他的情绪,就交给他了。但最后处决他的时候,由于工作上的疏忽,已忘了这回事,没有给他要过来。可能是在他身上放着埋葬起来了。”沙飞的家人一直不知道他葬在哪里。经过多年寻找,通过知情人了解到,沙飞的棺木经过两次迁移,埋葬在原石家庄殡仪馆后院的墙角。这是大概的位置。鲁迅的照片底片与沙飞生死相随,将近70年。
1948年12月,石家庄和平医院从华北军区疗养院转来了一个诡谲、怪诞的病员,他就是沙飞。残酷的战争、人性的毁灭使艺术家沙飞患上了“迫害妄想型精神分裂症”。
1949年12月15日,是个阴冷的日子。沙飞呆在病房里,脸上仍是一副淡漠、冷峻的表情。再过一二天他就要出院(转到北京的医院治疗)了。沙飞派人去叫津泽胜大夫。津泽胜一进门,刚刚转过身来,还未说话,只见沙飞从裤兜里掏出手枪,猝不及防地朝着津泽胜连开了两枪。这两发射出的子弹,一发击中津泽胜的前额,一发由他的左边擦肩而过。津泽胜当即倒在了地上。
沙飞被逮捕之后,暂时关押在华北军政大学军法处的看守所内。1950年1月10日,华北军区政治部作出了开除沙飞党籍的决定。2月2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政治部军法处下达了《判决书》,判沙飞枪杀津泽胜致死处以极刑。
在被关押期间,监守人员在搜查时,从沙飞贴身的衬衣上兜中,发现了用蜡纸层层包裹的鲁迅遗像照底片。监守人员要拿走,沙飞死死地捂住衣兜,并大吼:“这是我自己的东西,这是我参加革命前自己的东西!”
行刑前,沙飞又用手习惯地按了按胸前衣兜里的《鲁迅生前最后留影》的底片,然后默默无言地跟随行刑人员走出了看守所。沙飞被枪决时年仅3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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