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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史编委

陈毅, 贺龙, 李立三,叶剑英, 何香凝, 林彪, 彭德怀, 刘伯承, 吴玉章, 徐向前, 彭真, 薄一波, 聂荣臻, 赛福鼎, 饶漱石, 陈嘉庚, 罗荣桓, 邓子恢, 乌兰夫,徐特立, 蔡畅, 刘格平, 马寅初, 康生, 林枫, 马叙伦, 张云逸, 邓小平, 高崇民,
沈雁冰, 司徒美堂, 李锡九, 黄炎培, 蔡廷锴, 习仲勋, 彭泽民, 张治中, 傅作义, 李烛尘, 李章达, 章伯钧, 程潜, 张奚若, 陈铭枢谭平山, 张难先, 柳亚子, 张东荪, 龙云、
曾山(华东军政副主席), 李维汉(副委员长), 达赖(副委员长), 张鼎丞(最高检察长), 李富春(副总理),李先念(副总理),谭震林(中央副秘书长), 陆定一(中宣部长), 郑位三,张闻天,腾代远。
刘景范(国家监察委员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志丹胞弟)
此行政级别名单是根据定级标准(工资标准)和干部的履历职务分析加上查到的一些资料确定的(个别有出入)。
干部定级主要是在1951年到1952年进行的,1955年全面实行工资制时又进行过评级和调整级别。由于1956年后实行了提职不升级,评级的职务主要就看中央人民政府时期的任职(1949年-1954年)和1954年第一届人大任命,职务都是1954年底前的职务。
政务院(国务院)在1952年3月、1952年7月、1954年6月和1955年8月发布过4次工资标准(职别对应级别标),每次都有一些变动,用不同的标准就要看不同时期的任职。
1954年有东北区、华北区、华东区、中南区、西北区、西南区六大行政区,党政军领导一体领导,大行政区,军政委员会和省市数目大(除了30几个省还有14个直辖市,如南京、西安、重庆、沈阳、旅大、鞍山等都是和省同级的直辖市)。
1955年实行军衔制的同时,在全国实行行政级别工资制,从元帅到准尉,从国家元首到办事员共划分为24个级别,月工资从594元到45元不等,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前后历时30余年。
级与级之间最多相差50多元,最少只相差5元。因地区类别不同(全国划分为4-11类),同级地方干部相差10-40元。……军队干部比地方干部平均高出30元左右。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以史为柬):新中国第一代高级干部名单(行政4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