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8月11日,同盟会、统一共和党、国民公党、国民共进会和共和实进会五个政团集会于北京安庆会馆,就合并为国民党一事达成协议。13日发表宣言说:“共和之制,国民为国主体,吾人于使人不忘其义,故颜其名曰国民党。”
25日下午1时,国民党成立大会在湖广会馆举行,由前一日刚刚抵京的孙中山主持。孙致词说:“国家之有政党,原以促政治之进行,故世界文明各国,无不有政党以维持之。今日合五大政党为一国民党,势力甚为伟大,以之促进民国政治之进行,当有莫大之效果。但望诸君振刷精神,力求本党之发展,以冀有裨于国家。并须化除畛域,毋歧视异党,毋各持党见。”
大会通过《国民党政见宣言》及政纲。宣言主张“一国政党之兴也,只宜两党对峙,不宜小党分立”。政纲共为五项:
(1)促成政治统一。
(2)发展地方自治。
(3)实行种族同化。
(4)注重民生政策。
(5)维持国际和平。
政纲删去同盟会的“平均地权”和“男女平权”等纲领,把“力谋国际平等”改为“维持国际和平”。
大会推举孙中山、黄兴、宋教仁等9人为理事,阎锡山、张继、李烈钧、胡瑛等30人为参议。国民党成立后,为国内第一大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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