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丹,名景桂,字子丹(后改为志丹),志丹县(旧称保安县)金鼎镇芦子沟村人。1903年10月4日出生,1924年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转为中共正式党员。1926年初入黄埔军校第四期炮兵科,同年秋毕业,参加北伐。1928年,参加领导渭华起义,任军委主席。随后历任中共陕北特委军委主席、陕甘游击队副总指挥、红二十六军四十二师参谋长、师长、陕甘边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红十五军团副军团长兼参谋长,革命军事委员会西北办事处副主任、红二十八军军长、红军北路军和中共中央所在地瓦窑堡警备司令等要职。1936年,同宋任穷率红二十八军渡黄河东征,4月14日,在指挥部队攻战山西中阳县三交镇战斗中中弹牺牲,年仅34岁。为纪念刘志丹将军,中共中央于1936年6月决定改保安县名为志丹县。
1940年,中共中央指示西北局和陕甘宁边区政府修建烈士陵园,陵园由钟敬之设计。烈士灵榇由子长县移迁陵园时,沿途群众纷纷路祭,边区主席林伯渠亲自执绋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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