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0月12日新四军建军

1937年10月12日,国民党政府军事委员会正式宣布:南方8省13个地区(不包括琼崖红军游击队)的红军和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任命叶挺为军长。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谈判达成协议,于10月将在江南八省的红军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叶挺任军长,项英任副军长。


1941年1月,皖南事变爆发,新四军军部及所属皖南部队大部被俘、失散或牺牲,军长叶挺谈判时被扣,副军长项英遇害。国民政府宣布“将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番号即予撤销”。

中国共产党对此针锋相对,宣布重建军部,任命陈毅为新四军代理军长,张云逸为副军长,刘少奇为政治委员。重建后的新四军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深入华中敌后,开展抗日游击战争,建立抗日根据地。在8年抗日战争中,新四军抗击和牵制了16万日军,23万伪军,作战2.2万余次,其中对日伪军作战1.9万余次,歼日伪军31万余人;反顽自卫作战3千余次。新四军作战伤亡8.9万余人。新四军从最初的1万余人,发展到拥有主力21.5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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