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指出:“根据抗战以来的经验,在目前全国坚持抗战与正面深入群众工作两个条件之下,在河北、山东平原地区广大的发展抗日游击战争,坚持平原地区的游击战,也是可能的”;“党和八路军部队在河北、山东平原地区应坚决采取尽量广泛发展游击战争的方针,尽量发动最广大的群众走上公开的武装抗日斗争”;“组织游击队和不脱产的自卫军,在收复的地区应即建立政府”;“组织民众抗日战争,镇压汉奸,保护民众利益,帮助部队筹投给养”,“使政府、部队、人民群众密切联系起来”。
22日,八路军总部作了具体部署。遵照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指示和八路军总部的部署,各部队积极向平原推进。
关于平原游击战的指示(一九三八年四月二十一日毛泽东`洛甫`刘?/?2
关于平原游击战的指示
(一九三八年四月二十一日毛泽东、洛甫、刘少音致朱德、彭德怀、刘伯承、徐向前、邓小平等)朱彭,刘徐邓转陈陈⑴,朱瑞,宋⑵,聂云臻,彭真,尚昆诸同志:
(甲)根据抗战以来的经验,在目前全国坚持抗战与正在深入的群众工作两个条件之下,在河北,山东平原地区扩大的发展抗日游击战争是可能的,而且坚持平原地区的游击战争,也是可能的。
(乙)党与八路军部队在河北,山东平原地区,应坚决采取尽量广大发展游击战争的方针,尽量发动最广大
的群众走上公开的武装抗日斗争。秘密的抗日斗争,只有在敌人统治的城市与铁道附近,才成为主要的方式。
(丙)根据在上述方针,应即在河北,山东平原划分若干游击军区,并在各区成立游击司令部,有计划的系统的去普遍发展游击战争,并广泛组织不脱离生产的自卫军。
(丁)在收复的地区应即建立政府,设法多少恢复当地的抗日秩序,这些政府由上级或司令部委任,或由民众团体推选,都跟随一个游击队行动,发布简单的布告与法令,组织民众抗日斗争,镇压汉奸,保护民众利益,帮助部队筹借给养等。
(戊)在范专员丁专员⑶地区仍有原来的政府,应即经过统一战线的推动,迅速改选与加强政府,使之成为人民的抗日政府,吸收坚决有能力的分子参加进来,洗刷腐化无能的分子,使政府、部队、人民密切联系起来。
(己)吸收民间的枪枝加入游击队与军队,要采用宣传说服及借枪(可给借抢证)的办法,或发动民众自带枪枝来当游击队。筹粮筹款,以自愿及公平摊派为原则,并注意逮捕城市及车站的大汉奸筹款。
(庚)以人民自卫军为主要的群众组织形式,可能时在〔再〕组织农会及青年团体。
(辛)对于会门土匪采取慎重的态度去应付,依据具体可能条件打进去改造他们。
(壬)发展党员建立党的各级组织,大部分的党员担〔可〕以抗日积极分子面目出现担负各种公开工作。
(癸)发展党的组织,一般要保持秘密。
毛、洛、胡
廿一日
根据中央档案原抄件刊印
注释
〔1〕指陈光、陈再道。
〔2〕指宋任穷。
〔3〕指范筑先、丁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