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2月20日,正式出台精兵简政具体办法

来源:人民网, 百度知道

1942年2月20日,晋冀鲁豫边区决定精兵简政,并出台了实施的具体办法。精兵减政是党先后提出的10大基本政策之一。

这10项政策是:对敌斗争,精兵减政、统一领导、拥政爱民、发展生产、整顿三风(主观主义作风、宗派主义作风、官僚主义作风)、审查干部、时事教育、三三制(在政权工作人员中,共产党员、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和中间派各占三分之一)和减租减息。

精兵简政最初由陕甘宁边区开明绅士李鼎铭提出。


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右)与副主席李鼎铭合影
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右)与副主席李鼎铭合影

李鼎铭,出身农家,曾从事教育事业十余年,并开办医馆,治病救人,群众颇多赞誉。辛亥革命后,李鼎铭拥护孙中山的政治主张,在当地提倡放足、剪发、禁赌、破除迷信和兴办学校。1918年返乡行医,并和当地群众在桃镇创办国民高等小学,担任校长。1926年因病返故里,一面行医,一面为地方公益事业服务。1937年七七事变后,他逐步接受中共的领导,拥护中国共产党团结抗日的政治主张,反对蒋介石“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1941年夏,以无党派人士身份,先后当选米脂县参议会议长、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副议长、边区政府副主席。同年,在边区参议会二届会上提出“精兵简政”议案,受大多数议员尤其是毛泽东的大力支持。1941年底,他被选为陕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不久,举家迁住延安,与毛泽东、徐特立、林伯渠、谢觉哉等建立了深厚的友谊。1947年12月11日,李鼎铭因患脑溢血症在米脂县杨家沟不幸逝世。

精兵简政主要内容是:

将党、政、军、民等组织机构的脱产人员缩减到占所在根据地总人口的3%以内,军队(含游击队)与党、政、民工作人员的比例为3∶1,从而使脱产人员与根据地的供养能力相适应,从根本上解决“鱼大水小”的矛盾;压缩与合并党、政、军、民领导机构,减少机关行政人员和部队的非战斗人员,充实基层和连队,将编余干部送到学校和训练班储备与学习;建立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规定由中共中央代表机关及各级党的委员会统一领导所在地区的党、政、军、民工作,消除党、政、军各自为政现象。

精兵简政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为战胜日本侵略者和国民党顽固派的进攻和封锁,克服抗日根据地的困难而采取的重要政策。

1941年12月中共中央决定采取这一政策,整顿各抗日根据地的党、政、军机构,精简机关,充实连队,充实基层。各抗日根据地积极执行了这一政策,对于加强部队战斗力,减轻人民负担,增加生产,克服当时的物质困难起了很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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