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4月1日 毛泽东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和总政策

77年前,1948年4月1日,毛泽东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总路线和总政策。

一、提出时间与场合

毛泽东于1948年4月1日在《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首次完整系统地提出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和总政策。此次讲话总结了晋绥解放区的工作经验,明确了中国革命的战略方向。

二、总路线内容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是:

“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

领导力量:无产阶级(中国共产党)。

革命动力: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

革命对象: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

革命性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但由无产阶级领导,前途是社会主义。

三、总政策内容

在土地改革方面,毛泽东提出:

“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这一政策强调保护农民利益,同时逐步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业现代化奠定基础。

四、历史意义

理论成熟标志:系统回答了中国革命的目标、对象、动力等问题,是毛泽东思想成熟的重要体现。

战略指导作用:为解放战争胜利和新中国成立提供了理论依据。

区分新旧民主革命:明确无产阶级领导权,与旧民主主义革命(资产阶级领导)划清界限。

五、相关背景补充

概念提出:1939年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首次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概念2。

实践基础:总结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初期的经验,结合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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