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年前,1949年4月3日,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成立。
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简称“全国民主妇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性妇女组织,其成立标志着中国妇女运动进入统一化、组织化发展的新阶段。
一、成立背景与时间
筹备过程
中共中央在1948年9月会议上决定成立全国统一的妇女组织。1949年1月,筹备委员会在西柏坡成立,蔡畅任主任,邓颖超、李德全任副主任。
成立时间与地点
1949年3月24日至4月3日,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平(今北京)中南海怀仁堂召开,大会正式宣布成立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会议期间,毛泽东、朱德等中央领导题词,董必武代表党中央致贺词。
二、宗旨与任务
核心宗旨
大会通过《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章程》,明确宗旨为:团结全国妇女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及官僚资本主义,建设人民民主共和国;废除封建习俗,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组织妇女参与建设,实现男女平等。
主要任务
动员妇女参与生产建设(如解放区以生产为中心任务,城市侧重女工工作);
推动妇女权益立法,参与国家事务管理;
教育妇女树立劳动观念,破除封建思想。
三、组织架构与领导层
组织结构
最高权力机关为全国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
执行委员会为闭会期间领导机构,下设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处;
实行地方组织与团体会员结合制度,吸纳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团体。
首届领导
名誉主席何香凝,主席蔡畅,副主席邓颖超、李德全、许广平。
四、更名与发展
1957年9月,中国妇女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更名为“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简称“全国妇联”);
1978年后沿用现名,成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重要桥梁。
五、历史意义
统一妇女运动
结束了分散的地方妇女组织状态,形成全国性联合战线,为新中国妇女工作奠定基础。
推动社会变革
通过组织妇女参与生产、教育、参政,显著提升了妇女地位,促进了男女平等理念的实践。
国际影响
作为世界妇女运动的一部分,加强了与各国妇女组织的交流,传播了中国妇女解放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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