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6月15日 规定以 “八一”两字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和军徽的主要标志

1949年6月15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命令,公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和军徽式样,规定以 “八一”两字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和军徽的主要标志。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标志,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荣誉的象征,它激励全体指战员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捍卫祖国的神圣领土和尊严。

图案为红底色,大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靠旗杆上方为金黄色五角星及’八一’两字,表示中国共产党打响南昌起义第一枪。自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以来,经过长期奋斗,正以其灿烂的星光,普照着全国。

全军指战员自觉尊重和保卫自己的军旗,战时如由于部队怯懦而丢失军旗者,该部指挥员应受到军纪惩处。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使用的标志,该军徽图案是镶有金黄色边之五角红星,中嵌金黄色”八一”两字。

1948年2月21日,中共中央开始征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1949年5月下旬,毛泽东、周恩来等审定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的样式。6月15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彭德怀,发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军徽样式》的命令。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徽中红星象征中国人民获得解放;红色为革命的颜色,也为中国人民习为喜庆的颜色;”八一”表示1927年8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诞生之日。

(浏览 954 次, 今日访问 1人 )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