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2月11日 《汉语拼音方案》颁布实施

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颁布《汉语拼音方案》。1958年来,汉语拼音的推行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汉语拼音已经成为识读汉字、学习普通话、培养和提高阅读及写作能力的重要工具,成为改革和创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重要依据,成为编制盲文、手语、旗语、灯语的重要基础,广泛用于中文文献排序检索以及工业、科技领域的型号和代号等多个方面。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普及,汉语拼音输入汉字被普遍使用,汉语拼音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须臾不可或缺。汉语拼音作为拼写中国人名、地名的国际标准,作为各外文语种在指称中国事物、表达中国概念时的重要依据,作为我国对外交流的文化桥梁,被广泛用于对外汉语教学、对外交流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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