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9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发表

67年前,1958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这是中国首次以政府声明的形式明确领海范围及相关主权主张。以下为关键内容及历史意义分析:

一、声明核心内容

  1. 领海宽度
    中国宣布领海宽度为12海里,适用于中国领土(包括大陆、沿海岛屿、台湾及其周边岛屿、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等)。这一规定符合当时国际社会对领海宽度的讨论趋势(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最终确立12海里为国际标准)。
  2. 基线划定方法
    采用直线基线法划定领海基线,即在海岸线曲折或岛屿分布密集处选择关键点连线作为基线。这一方法强化了对近海岛屿的主权主张,尤其对南海诸岛的管辖具有重要意义。
  3. 外国船只通行限制
    声明明确要求外国军事船舶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中国领海,但允许民用船只无害通过。

二、历史背景与动因

  • 国际局势:1958年正值冷战高峰,美国第七舰队频繁活动于台湾海峡,中国通过声明强化主权主张以应对潜在威胁。
  • 国内需求:新中国成立后亟需完善海洋权益法律体系,此前中国领海范围缺乏明确定义(清末至民国时期曾沿用3海里规则,但未有效执行)。
  • 南海问题萌芽:声明将南海诸岛纳入领海范围,为后续南海主权争议中的法律立场奠定基础。

三、后续影响

  1. 法律地位
    该声明成为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的立法基础,12海里领海宽度被写入1996年中国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声明。
  2. 现实争议
    声明中提及的台湾及南海岛屿主权主张至今仍是国际焦点,尤其与菲律宾、越南等国的南海争端直接相关。
  3. 国际反应
    当时美国等西方国家拒绝承认中国12海里领海主张,但后续国际法发展实际采纳了中国的部分立场。

四、补充信息

  • 与台湾当局的关联:台湾当局在1999年亦宣布12海里领海,两岸在这一问题上立场一致。
  • 技术细节:中国于1996年公布了大陆领海基线和西沙群岛基线,但南海其他群岛基线直至2012年才逐步明确。

此声明是中国海洋权益维护的里程碑,其原则至今仍是中国处理领海问题的核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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