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8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

42年前,1982年8月17日,中美两国政府就分步骤直到最后彻底解决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这是中美两国政府继1972年上海公报和1979年建交公报之后发表的第三个关于中美关系的重要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主要有两个:

1972年2月28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一般简称为《上海公报》)和1982年8月17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联合公报》(一般简称为《八一七公报》)。

这两个公报与1979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美利坚合众国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一般简称为《中美建交公报》)合称为”中美三个联合公报”。

美国在这三个联合公报中均强调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这是中美两国关于两国关系以及我国台湾问题的重要历史文件。坚持一个中国政策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的原则是中美关系健康发展的政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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