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年前,1985年12月6日,谭冠三同志逝世.
谭冠三曾用名谭才儒、谭年春。1901年1月31日生于湖南省耒阳县小水铺区柘溪谭家村 。早年在湘南地区从事农民运动。1926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转入中国共产党,曾任耒阳县第二区党团书记兼区赤卫队党代表。1928年参加湘南起义,后随军到井冈山,任红4军军需处文书,参加了保卫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斗争。1929年初随部转战赣南、闽西。
1930年后,任红军第12军1纵队政治部宣传科科长,第34师101团青年团工委书记、师训练队队长,红4军第12师连政治指导员、第34团政治委员兼特派员、师政治部组织科科长兼第36团政治委员,红3军第9师第25团政治委员、师政治部组织科科长,红1军团1师2团政治处主任、军团政治部巡视团主任。参加了中央苏区历次反“围剿”。
1934年10月随中央红军主力长征,先后任红1军团军事裁判所书记,第2师6团党总支书记,陕甘支队第4大队政治处主任。到陕北后,任红一方面军第15军团81师242团政治委员,参加了直罗镇、东征等战役。1936年入抗日红军大学学习。抗日战争爆发后,任抗日军政大学政治部俱乐部主任、秘书科科长。
1938年冬赴冀中,先后任八路军第3纵队兼冀中军区政治部副主任、第一军分区政治委员冶兼第7支队政治委员。参加了磁武涉林战役和开辟冀中抗日根据地的斗争。1940年春任南进支队政治委员,率部在冀鲁豫边区开展抗日游击战争。
1943年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抗日战争胜利后,任冀中纵队政治部主任、中共汝南工委书记。1946年春赴豫皖苏地区,任豫皖苏军区第八军分区政治委员兼中共地委书记,先后参加了邯郸、鲁西南、淮海等战役。
1949年任第二野战军第18军政治委员,率部参加了渡江、衡宝、西南等战役。1950年与军长张国华率第18军进军西藏,参与指挥昌都战役,完成和平解放西藏任务。历任西藏军区政治委员、中共西藏工作委员会第二书记、监委书记,西藏自治区政协主席。1959年任中央驻西藏代理代表,参与指挥平息西藏武装叛乱。他长期在西藏工作,为促进西藏和平解放和建设做出了贡献。1966年起调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副院长。
1978年任成都军区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