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政(1906~1988) 原名谭世名,号举安。1906年 6月14日生于湖南省湘乡县楠竹山村。曾任小学教员,参加反帝爱国运动。1927年2月到国民革命军第4方面军总指挥部特务营,任文书、书记。同年9月,参加湘赣边秋收起义,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在中国工农红军第4军任前敌委员会秘书、第31团党委秘书,中共第4军军委秘书长、第4军政治部训练部部长,后任第12军、第22军政治部主任,第1军团第1师政治委员、第1 军团政治部组织部部长等职。参加了漳州战役、南雄水口战役以及中央苏区历次反“围剿”和长征。1929年,参加中共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即古田会议)后,坚持以无产阶级思想建设军队。重视总结战时政治工作经验,曾写出《新田夜间战斗政治工作》、《高兴圩以北战斗政治工作》等报告。1936年3月写出《关于红军新的历史时期政治工作的意见》。同年入中国人民抗日红军大学学习。
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副主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留守兵团政治部主任。曾与王稼祥等发出大量指导部队政治工作的文电,并在《八路军军政杂志》上发表了许多论述人民军队的政治工作的文章。1944年4月,受中共中央委托,在中共西北局高级干部会议上作了《关于军队政治工作问题》的报告,根据古田会议决议精神,论述军队政治工作的性质、地位和作用,阐发政治工作的方针、原则,并提出改革政治工作组织形式和工作制度的意见。这个报告由他起草,经毛泽东、周恩来等修改和中共中央扩大的书记处会议讨论批准,是军队政治工作的重要历史文献,曾被列为全党全军各级领导干部的整风文件和固定教材。1945年 6月被选为中共第七届中央候补委员。
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民主联军政治部主任、第四野战军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参与领导辽沈、平津等重大战役的政治工作,针对部队进行大兵团作战和执行开辟新区任务的特点,提出政治工作任务,强调加强党委建设和土地改革政策教育,对执行城市政策纪律提出要求,组织进行以诉苦为主要内容的阶级教育,领导开展立功、战评、尊干爱兵等群众运动,巩固提高部队战斗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南军区暨第四野战军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中南军区第三政治委员,总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国防部副部长,中共中央军委常务委员。他经常深入部队,研究和指导建军新阶段的政治工作,强调发扬人民军队的优良传统,克服脱离实际的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重视贯彻军事训练中的群众路线,组织部队普遍进行文化教育和马列主义理论教育,推动人民解放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1955年被授予大将军衔和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56年被选为中共第八届中央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1961年1月后,因受林彪陷害,曾被撤销了中央军委常务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等职务。1965年11月任福建省副省长。1975年8月起曾任中共中央军委顾问。1979年3月中共中央、中央军委予以平反。1988年7月被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同年11月6日逝世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