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何历史杂记:
马克思论犹太人
1)流行的说法——马克思是犹太人。
这个说法错误。
犹太人的判断不是根据血缘与族群——犹太人与阿拉伯人同父族;而是根据宗教分类族群——必须信仰犹太教的才是犹太人。
马克思是无神论者。马克思不是犹太人。
2)马克思不是犹太人而且马克思曾经撰文深刻揭露和批判犹太人。
关于马克思对犹太人的看法,有两部重要论著,一是1844年发表的《论犹太人问题》,另一是1845年发表的《神圣家族》。
《论犹太人问题》是马克思早年重要名著。此文主题是批判犹太人、批判犹太精神。此文写于1843年秋,发表于1844年2月《德法年鉴》,编入中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
马克思认为,以族类划分的犹太人是一个虚拟概念——空想主义的概念。
青年时代的马克思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分类概念——即“金融犹太人”,也就是资本犹太人、资本家犹太人。
3)马克思认为,犹太教是拜金教,犹太人是金钱的化身。
马克思说:犹太教是“人类自我异化”的一种表现形式,而犹太人则是这种形式的牺牲品,是犹太教使犹太人变成了一种经济动物。
4)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对犹太人和犹太教做出了这样的分析:
“犹太教的世俗基础是什么呢?实际需要,自私自利。
犹太人的世俗偶像是什么呢?做生意。
他们的世俗上帝是什么呢?金钱。”
“‘贪婪’是犹太人的世俗表现形式。”
“钱是以色列人的妒嫉之神;在他面前,一切神都要退位。”
“犹太人,空想的民族,是商人的民族,财迷的民族。
犹太人的神成了世俗的神,世界的神。”
“期票是犹太人的真正的神。犹太人的神只是幻想的期票。”
——须注意期票这个概念。什么是期票?期票就是到期须支付的欠条。广义而言,纸币也是期票,货币就是普遍有效而且即期当付的期票——欠条。
5)因此,马克思认为,犹太人并非是一个特别的种族,并非一个民族集团,其经济职业特征就是发明高利贷和作为职业放贷人。
犹太人是几千年来以追求利息、利润和金钱作为最高行为准则的金融牟利者的共同名称。
——马克思认为,犹太人就是金融资本家。犹太世俗文化就是金融资本主义精神。
马克思对于政府集权与资本集权的差异有明确的区别和认识。
1856年,马克思在《纽约论坛报》的《俄国贷款》一文中写道:
“我们知道,每个暴君背后都有一个犹太人,就像每个教皇背后都有一名耶稣会成员一样。
耶稣会的军队扼杀了所有自由思想,于是,这被压抑的世界的欲望有机可乘了,若不是因为那些偷窃全人类财产的犹太人,资本家们也无需挑起战争。
怪不得1856年前,耶稣要把放高利贷者逐出耶路撒冷圣堂。
他们就像暴君和暴政背后的当代高利贷者,他们的主体就是犹太人。”
马克思在这里说的犹太人,就是作为虚拟经济代表的放贷人、高利贷犹太资本家。
马克思知道犹太金融资本已经具有操纵欧洲各民族国家政府的实力,使得全世界的政治都成为金钱的奴隶。
6)马克思说:犹太人的拜金主义就是资本主义的犹太精神。
——“市民社会从自己的内部不断产生犹太人。”
“实际需要、利己主义是市民社会的原则;只要市民社会完全从自身产生出政治国家,这个原则就赤裸裸地显现出来。实际需要和自私自利的神就是金钱。”
马克思说:“金钱是以色列人的妒忌之神;在他面前,一切神都要退位。金钱贬低了人所崇奉的一切神,并把一切神都变成商品。金钱是一切事物的普遍的、独立自在的价值。因此它剥夺了整个世界——人的世界和自然界——固有的价值。金钱是人的劳动和人的存在的同人相异化的本质;这种异己的本质统治了人,而人则向它顶礼膜拜。”
马克思的结论是:人类的解放就是必须摆脱犹太人的资本控制。
——“犹太人的解放,就其终极意义来说,就是人类从犹太精神中解放出来。”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何新文史):老何历史杂记:马克思论犹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