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4月1日,八路军总部颁布《滕杨方案》,推动大生产运动

80年前,1944年4月1日,八路军总部颁布《滕杨方案》,推动大生产运动。

1944年4月1日,八路军总部在左权县麻田镇颁布参谋长滕代远、副参谋长杨立三制订的《总部伙食单位生产节约方案》,通称《滕杨方案》。方案按照公私兼顾、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集体单位与个人生产的情况,规定奖励与分红办法,鼓励生产,鼓励节约,提倡个人积蓄。方案批评了在发展经济问题上的“左”倾观点,同时反对干部个人经营商业。

来源:山西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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