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宪法

步伟生

1961年,我国开始推广实行鞍钢宪法。其核心内容是“两参一改三结合”。即: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群众三结合攻关。这是一套社会主义企业管理办法。

1984年之后,为了改革的需要,我们引进了更先进的厂长负责制,鞍钢宪法便退出了历史舞台。

然而历史就喜欢开玩笑。我们淘汰的东西竟然被日本人当成了宝贝。1982年,钱学森去日本丰田公司参观,发现他们公司章程里竟然写着“两参一改三结合”的规则。该公司的负责人还说:“这是来自中国的先进管理经验,我们学习运用以后,效果非常好。另外我们日本好多成功的企业,其管理要略,都是学习了你们的鞍钢宪法。”

原来早在60年代,日本汽车产量居世界第5位。丰田公司率先借鉴鞍钢宪法,把固定的流水线分工,改为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者的合作小组,并且实行工人终身制,就是不准随便开除工人,这使得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飞速提高。 到1980年,日本汽车产量高达1104万辆,击败美国跃居世界第一位。并由此总结出一套全面质量管理法则,在全日本各大企业推广。

日本汽车的发展速度震惊了欧美。1988年,瑞典汽车巨头沃尔沃去丰田公司取经,看到车间里挂着一条大标语,直译成中文就是“两参一改三结合”。由此大受启发,回去之后将装配线改造为装配岛,工人8~10人一组,灵活工作,发挥团队合作的效率优势。

接着美国通用公司也借鉴鞍钢宪法,在团队负责人和各级管理者岗位均配备两人,一个由高层管理者选定,另一个由工会选定,相互监督。最典型的当属美国摩托罗拉和奥迪斯电梯,直接在企业任命劳工部长,相当于咱们的党委书记,实行政治挂帅,工人参加管理。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罗伯特•托马斯盛赞:

“中国毛主义的鞍钢宪法,是真正的经济民主,是全面质量管理和团队合作理论的精髓。”

我们放弃的鞍钢宪法竟然在异域开放,且分外馨香,影响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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