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8月27日 东北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75年前,1949年8月27日,东北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1949年8月21日至26日,东北人民代表会议在沈阳召开。到会各界代表303人,会议讨论通过了《三年来政府工作的报告》和《东北人民政府施政方针建议的报告》,选举产生了东北人民政府委员会,高岗、李富春、林枫、高崇民等41人当选为政府委员。27日,东北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推选高岗为政府主席,李富春、林枫、高崇民为副主席。东北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1949年8月27日 东北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东北地区的最高政权机关,于1949年8月27日成立。辖区包括:辽东省、辽西省、吉林省、松江省、黑龙江省、热河省、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旅大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政府驻地为沈阳市,主要领导人是高岗。1953年的高饶事件直接导致了大区制的撤销,1954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定撤销大区一级党政机关,各大区行政委员会也随各中央局、分局一并撤销。撤销后,其权力一部分移交中央,大部分移交辽宁、黑龙江和吉林三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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