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总司令连发七道命令

      1945年8月15日日本正式宣布无条件投降,8月14日日本天皇发布投降诏书。但是在这之前的8月8日日本就宣布接受波茨坦宣言,举旗投降了。于是在8月10日朱德总司令连续发布了七道命令,也给了冈村宁次发了电令,现在我都分别整理出来,看看里边的细节。里边还特意提到了当时在我国华北抗战的朝鲜义勇队。另外这几道命令,且是隔着不长时间连续发布的。

朱總司令發布受降及配合蘇军作战等七號(个)命令

(一)第一號命令

新華社延安十日電:延安部顷發表命令如下:

延安总部命令

日本已宣布無條件投降,同盟國在波茨顿宣言基础上将会商受降办法。因此,我特向我解放區所有武装部队發布下列命令:

一、各解放區任何抗日武裝部队均得依據波茨顿宣言規定向其附近各城鎮交通要道之敵人軍队及其指揮機關送出通牒,限其於一定時間向我附近部队繳出全部武装,在缴械後,我軍當以優待俘虏條例給以生命安全之保護。

二、各解放區任何抗日武装部队均得向其附近之一切伪軍伪政權送出通牒,限其於敌寇投降簽字後,率队反正听候編遣,逾期即须全部缴出武装。

三、各解放区所有抗日武装部队如遇敵伪武装部队拒绝投降缴械,即应予以堅决消滅。

四、我军對任何敌伪所估城镇交通要道都有全权派兵接受,进入占领实行軍事管理,維持秩序,並委任专员负责管理該地區之一切行政事宜,如有任何破坏或反抗事件发生,均須以漢奸論罪。

總司令 朱德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日二十四時

(二)第二號命令

延安總部命令第二號

为配合蘇聯紅軍進入中國境内作戰,並準備接受日、“滿”敵伪軍投降,我命令:

一、原東北軍吕正操所部由山西绥遠現地,向察哈尔热河進發 。

二、原東北軍張学詩所部由河北、察哈尔現地向热河遼宁进发。

三、原東北軍萬毅所部由山東河北現地向遼寧進發。

四、現駐河北、熱河、辽寧邊境之李運昌部即日向辽宁吉林进发。

总司令 朱德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一日五时

(三)第三號命令

延安總部命令第三號

为配合外蒙古人民共和國军队进入内蒙及绥熱察等地作戰,並準備接受日、「蒙」敵伪軍投降,我命令:

一、贺龍所部由绥遠現地向北行動

二、聂榮臻所部由察哈爾、熱河现地向北行動。

总司令 朱德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一日八時

(四)第四號命令

延安總部命令第四號

爲實現肅清同蒲路沿線及汾河流域之敌軍,並接受敌伪軍投降與進入太原之任務,我命令:

一、所有山西解放軍統歸贺龍指揮,統一行動。

二、在逵成任務時,應克服一切困難,击破前进路上一切敌伪之阻碍,如遇抗拒,堅决消减之。

总司令 朱德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一日十時

(五)第五號命令

延安總部命令第五號

为肅清中國境内交通要道之敵伪軍队,並準備接受敵伪軍投降,我命令:

所有沿北宁路、平绥路、平汉路、同蒲路、渝石路、正太器、白晋路、道清路、津浦路、陇海路、粤汉路、沪宁路、京燕路、沪杭路、廣九路、潮汕路等铁路线及其它解放区一切敌伪交通要道兩侧之中國解放区抗日軍队统应積极举行进攻,迫使敌伪無條件投降。在執行上项任務時,應克服一切困難,击破前進路上一切敵伪之阻碍,如抗拒,应堅决消滅之。

总司令 朱德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一日十一時

(六)第六號命令

延安總部命令第六號

为配合蘇聯紅軍進入中國及朝鲜境内作戰,解放朝鲜人民,我命令:现地華北對日作戰之朝鮮義勇队司令武亭、副司令朴x三、朴一禹立即統率所部,隨同八路軍及原东北軍各部向東北進兵,消滅敌伪,並组织在东北之朝鮮人民,以便達成解放朝鲜之任務,

总司令 朱德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一日十二時

(七)第七號命令

延安总部命令第七號

當我解放区抗日部队進入敵伪侵佔之城鎮要塞後,我命各部除司令员負责实施下列紧急军事管制。

一、规定管制區域,指定警戒部队,委任卫戍司令,负责实施軍事戒严。

二、劃出安置俘虏及日本居留民区域,实施軍事管制。

三、登記及逮捕戰争罪犯及卖國奸贼。

四、控制一切軍事性質的機關、倉庫、工廠、學校、兵营及要塞,严禁自由出入。

五、控制一切輪船、火车、軍用汽車、水陸碼頭及郵政、電話、電報、無线电機關,实施严格軍事檢查。

六、控制一切軍用和商用的飛機場及其仓库,派兵驻守,嚴行保護。

七、維持秩序,保護居民,防反動破坏份子及残留敌探奸細進行破壞活動,如有发现,應行軍事制裁。

八、居民中如有抗日武装组织,应令其報告人数武器,归该地區衞戍司令指揮。

九、通告居民不得藏匿敵伪份子及散槍武器,一经发現,应予严懲 。

十、管制粮食,煤炭及水電,嚴禁奸商囤積操纵。

總司令 朱德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一日十八時

           朱总司令電令岡村宁次着即下令所部向我投降

南京岡村宁次將軍:

(一)日本政府已正式接受波茨顿宣言條款宣布投降。

(二)你应下令你所指揮下的一切部队,停止一切軍事行動,聽候中國解放區八路軍、新四軍及華南抗日纵队的命令,向我方投降,除被國民黨政府的軍队所包圍的部份外。

(三)關於投降事宜:在華北的日军,应由你命令下村定將軍,派出代表至八路军阜平地區接受聶荣臻将军的命令。在華东的日军,应由你直接派出代表,至新四軍軍部所在地天門地區接受陳毅將軍的命令。在鄂、豫两省的日軍,应由你命令在武漢的代表,至新四軍第五師大別山地區接受李先念將軍的命令。在廣东的日軍,由你指定在广州的代表至華南抗日縱队东莞地區接受曾生将軍的命令。

(四)所有在華北、华東、华中及華南之日軍(被國民黨軍队包围的日軍在外)應暂時保存一切武器、资材,静候我軍受降,不得接受八路軍、新四軍及華南抗日縱队以外之命令。

(五)所有華北、华東之飛機、艦船,应即停原地,但沿黄海、渤海之中國海岸的艦船,应分别集中於连雲港、青島、威海衛、天津。

(六)一切物资设備不得破坏。

(七)你及你所指揮的在華北、華东、华中及华南的日军指挥官,对执行上述命令,应負絕对的责任。

中國解放區抗日軍总司令  朱德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十五時

附(一)日皇广播無条件投降【诏書】

(新華社延安十五日上午九時急電)据各方报導:日本已於十四日接受盟國的投降條件,天皇保证執行波茨顿宣言各條款,並準備下令陸海空军及所有管辖部队缴出武装,执行盟國最高统帥各项命令。

(新華社延安十五日上午十一時急電)据塔斯社莫斯科十四日电:美國政府经瑞士政府收到下述日本政府的通牒:    關於日本政府八月十日接受波茨顿会議宣言各项规定的照会、及美國務卿貝納斯八月十一日發出的英美苏中四國政府覆文,日本政府謹通知四國政府如下:

(一)天皇陛下已頒發關於接受波茨顿宣言各项规定的敕書。

(二)天皇陛下準備批准與保证日本政府及帝國大本营簽字實行波茨顿宣言各项规定所必須的條款,天皇陛下也准備向日本海陸空軍各当局及在他們控制下任何地方的一切部队,发布停止作戰並交出武器的命令,並颁發盟國最高統帅为执行上述各条款所要求的其他命令。

(新華社延安十五日下午七时急电)日皇於今日正午在東京電台發表宣布投降的所謂「诏書」廣播,诏書内称:繼績作戰必將遭受日本民族的灭亡。彼已令帝國政府,通知美英中苏四國接受盟國的聯合宣言。日皇並說日本軍民在接到「詔書」後,不要感情激恼,隨便滋生事端,破壞投降。

(新華社延安十五日下午七時急電)東京電台今日上午十一時(日本時間)廣播,敌首相發表的「内阁告谕」要日本人民遵循日皇接受投降的意旨。該告谕承認日本在侵略战争中,一無所獲。反而使得無数将士戰死於遠方,本土遭受惨重损失。自苏聯参戰,日本更『遇到了空前未有的大難」除了投降以外,再無其它道路可走。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

附(二)日皇命令全部武装立即停止戰闘

(新華社延安十七日電)據敌同盟社東京十六日訊:敵天皇業已命令其所有武装部队,立即停止戰斗。此命令到达各地可能尙需若干時日。日政府將直接將此事通知麥柯阿瑟將軍總部。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七日電)

朱总司令连发七道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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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总司令连发七道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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