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胜利后,先后有5名罪大恶极的日本战犯直接因为南京大屠杀案而被执行死刑。也许,在日本战犯中,他们不如东条英机、冈村宁次名气大,但是我们每一个爱国同胞都应该记住他们的名字:
松井石根,甲级战犯,南京大屠杀首犯,日本陆军大将。
南京大屠杀时日本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大将
1937年8月12日,日本陆军部作出向上海大量增兵的决定,并于15日下令编组上海派遣军,松井石根大将任司令官。
9月,日军增调第九、第十三、第一〇一师团编入上海派遣军。10月,继续扩大华中战事。10月20日,日军编成第十军;11月5日,第十军在杭州湾登陆。为统一指挥入侵华中地区的作战,11月7日,日军参谋本部下达编成华中(中支那)方面军的命令,任命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松井石根为华中方面军司令官兼上海派遣军司令官。
松井石根作为上海派遣军和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是1937年8月至12月间日军进攻上海、南京的最高指挥官,侵占南京后,纵容部下展开南京大屠杀,遭到国际舆论的强烈抗议。
1937年12月17日,日军在南京举行“入城式”,耀武扬威骑马走在前面的为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
日本战败后松井被逮捕。1946年4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松井石根等28名甲级战犯正式起诉,5月开庭审判。在军事法庭上,作为南京大屠杀惨案主犯的松井石根曾狡辩说,由于生病的缘故,所以他没有阻止日军暴行。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认定:“他的疾病既没有阻碍他指导下的作战行动,也没有阻碍他在发生这类暴行时访问该市达数日之久。而对于这类暴行具有责任的军队又是属他指挥的。他是知道这类暴行的。他既有义务也有权力统制他自己的军队和保护南京的不幸市民。由于他怠忽这些义务的履行,不能不认为他负有犯罪责任。”
松井石根罪责难逃。1948年11月12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松井在战争中未善尽指挥官职责阻止非人道暴行的进行,因此判以绞刑。12月23日零时,松井石根在巢鸭监狱被送上绞刑架,成为7名被判绞刑的甲级战犯之一。
接受审判的松井石根
谷寿夫,乙级战犯,南京大屠杀主犯,日本陆军中将。
侵华日军第六师团长谷寿夫中将
1937年七七事变后谷寿夫率第六师团入侵中国,在华北他就纵容部队烧杀劫掠。1937年12月12日率所部由中华门攻入南京,并伙同第十六师团、十八师团、一一四师团等制造了南京大屠杀。
日本投降后,1946年2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将谷寿夫列为乙级战犯。1946年8月南京大屠杀的主犯谷寿夫从东京巢鸭监狱被引渡南京。1946年10月19日,法庭首次对谷寿夫开庭侦讯。1947年2月6日,法庭于南京励志社大礼堂,对谷寿夫开庭公审。
公审当天,由石美瑜庭长宣布开庭,由公诉人陈光虞严正地宣读起诉书,一一列举了谷寿夫的滔天罪行。纵使谷寿夫使出浑身解数为自己强行狡辩,意图推卸责任,但在四五千件证据和五百余证人面前,法庭于1947年3月10日做出了公正的最后宣判:“谷寿夫在侵华战争期间,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处死刑。”1947年4月26日谷寿夫在雨花台刑场被枪决。
谷寿夫在法庭接受审讯
谷寿夫被押赴刑场
田中军吉,乙级战犯,南京大屠杀要犯,日军下级军官。在南京大屠杀期间,他在日军之谷寿夫第六师团担任大尉中队长,携军刀砍杀平民逾300人。田中军吉最初并未被列入南京大屠杀案的战犯名单,因为日本投降后,田中隐姓埋名过着隐居的生活。
1947年的某天中午,一队国际宪兵路过东京赤坂路一家鱼丸店时,听到了里面的争吵声,其中有人狂喊道:“当年老子在支那参战,一天就杀了100多个支那人,还敢跟我要钱。”国际宪兵听到后当即冲进店内,将那个大喊大叫的人按倒在地,此人正是十年前的杀人狂魔田中军吉。
原来,田中军吉打算吃霸王餐,吃了人家的鱼丸不仅不给钱,还打了店老板一记耳光,两人撕扯时,田中军吉口出狂言,本想吓倒对方,没想到这下把自己暴露了,被国际宪兵捆绑押走,这真是天意!
1947年4月,战犯处理委员会接到中国驻日代表团搜集到的罪证后,将田中军吉列为战犯并引渡到中国受审。
引渡来华受审的田中军吉(左三)抵沪下机时情形
野田毅,向井敏明,乙级战犯,南京大屠杀要犯,日军下级军官。1937年在攻占南京前后,侵华日军第十六师团第九联队第三大队大队附野田毅少尉,与第十六师团第九联队第三大队任职的另一名少尉军官炮兵小队长向井敏明进行了骇人听闻的“百人斩”杀人比赛,野田毅使用军刀野蛮地砍杀了中国军民105人,向井敏明则砍杀了106人。
《东京日日新闻》于1937年11月30日至12月13日连续报道了向井敏明少尉和野田毅少尉进行百人斩竞赛的消息,以宣扬日本“皇军”的武功。
这个野田毅搞“百人斩”时是少尉,不久就升中尉了。
野田毅和向井敏明“杀人比赛”后纪念照登于《东京日日新闻》
1947年8月20日,野田毅在日本埼玉县被抓获。不久与向井敏明被押到南京军事法庭受审。
田中军吉和向井敏明、野田毅三人都是在南京大屠杀中直接屠杀大量俘虏及非战斗人员的日军下级军官,由于情节相似,故并案处理。
田中军吉因斩杀中国300多名无辜公民,由检察官李睿于1947年9月20日向军事法庭提起公诉。理由是田中军吉1937年七七事变后来华充任侵华日军第六师团中队长,在谷寿夫率领下参与南京大屠杀。
他在作战期间,违反战争法规及惯例,肆意杀戮中国平民……查获其斩杀300人之队长军刀“助广”之照片一张为证,因而必须作为战犯予以严惩。
田中军吉屠杀中国人民的凶器—“助广”军刀
向井敏明、野田毅两人因在南京进行“百人斩”杀人比赛,以谁杀满100为胜。也由检察官李睿于1947年12月4日向军事法庭提起公诉。
起诉书中称:两战犯进行杀人比赛的事实,“业经敌随军特派员浅海、光本及浅海、铃木等,先后将目睹情形,电达东京各报纸连篇登载,万口争传,誉为勇壮。并经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中国检察官办事处获之《东京日日新闻》可资考察核对。该报所登载被告之照片,亦属相符,证据确凿”。
1947年12月18日,三战犯在南京军事法庭受审,从左至右:田中军吉、野田毅、向井敏明
1947年12月18日,南京军事法庭对田中军吉、野田毅、向井敏明进行公审。法庭最后判决:“被告田中军吉与向井敏明、野田毅,在作战期间,共同连续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罪证确凿,经本庭依法判决,各处死刑。”
1947年12月18日,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庭长兼审判长石美瑜等法官签署的对向井敏明等三人处以死刑的意见单
1948年1月28日,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被押赴南京雨花台刑场,执行枪决。
松井石根、谷寿夫、田中军吉、野田毅、向井敏明,罪不容诛,死有余辜。
但是,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曾确定了南京大屠杀战犯59名,其中师团长以上战犯12名,基层部队指挥官47名。
由于中国当时国力孱弱,国民党政府自身的不坚决,以及美国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扶持日本,不审判皇族)等等因素,战后对南京大屠杀战犯的审判并不令人满意,直接因南京大屠杀罪行被处以极刑的只有5人,即由国民政府判处死刑并且处决的4名乙级战犯谷寿夫、田中军吉、向井敏明、野田毅,由远东军事法庭判处死刑的1名甲级战犯松井石根。
有些参与过南京大屠杀后被处以极刑的战犯,不是直接以南京大屠杀罪行起诉的,如被远东军事法庭判处死刑的甲级战犯武藤章,南京大屠杀时任华中方面军参谋副长,1942年4月被任命为驻苏门答腊的近卫师团师团长。
在突破苏门答腊的荷军防线时,该师团奉参谋总长杉山元的指使屠杀了25万荷军俘虏和当地的印尼平民。在战后国际军事法庭上,被以“武藤章被任命为日本驻北苏门答腊帝国近卫军司令官之后,凡是由其军队占领的地区,就都有最残酷的暴行发生,武藤章对此负有责任”提出公诉。
另外还有一些参与了南京大屠杀的日军将领在战争中战死、病死,或者战败时自杀了,也有战后被羁押死于监狱,如南京大屠杀中罪恶最大、最凶残的部队之一第十六师团三十旅团旅团长佐佐木到一,也是南京大屠杀的主犯之一,1955年5月30日病死于中国抚顺日本战犯监狱;
但是还有相当数量的高级将领逃脱了惩罚,在战后的日本继续生活。其中,最最不可思议的是朝香宫鸠彦王,日本皇族,昭和天皇的叔父。1937年12月接替松井石根担任上海派遣军司令,日军攻占南京后,颁布了“杀掉全部俘获人员”的命令,酿成了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
朝香宫鸠彦王是南京大屠杀的主谋,真正的元凶!南京国民政府1946年公布的《司法行政部关于南京大屠杀案战犯名单》中,朝香宫鸠彦王也是名列榜首。但日本投降后,因是日本皇族,受美国包庇,逃脱了审判,脱离皇籍改名朝香鸠彦,死于1981年4月12日。
侵华日军南京入城式检阅台上四敌酋
左起:中国方面舰队司令长官长谷川清、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朝香宫鸠彦王、第十军司令官柳川平助
当然,南京大屠杀的日本战犯,不管是伏法的还是逃脱审判的,都被永远钉在耻辱柱上。中国人民永远不会忘记他们!
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墙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白浪情):国家公祭日:来扒一扒制造南京大屠杀的日本战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