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4月21日,毛泽东同张闻天、刘少奇等向八路军总部发出《关于平原游击战的指示》。

指示指出:“根据抗战以来的经验,在目前全国坚持抗战与正面深入群众工作两个条件之下,在河北、山东平原地区广大的发展抗日游击战争,坚持平原地区的游击战,也是可能的”;“党和八路军部队在河北、山东平原地区应坚决采取尽量广泛发展游击战争的方针,尽量发动最广大的群众走上公开的武装抗日斗争”;“组织游击队和不脱产的自卫军,在收复的地区应即建立政府”;“组织民众抗日战争,镇压汉奸,保护民众利益,帮助部队筹投给养”,“使政府、部队、人民群众密切联系起来”。

22日,八路军总部作了具体部署。遵照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指示和八路军总部的部署,各部队积极向平原推进。


1938年4月21日:毛泽东、洛甫、刘少奇关于平原游击战给刘伯承、徐向前、邓小平等的指示
1938年4月21日:毛泽东、洛甫、刘少奇关于平原游击战给刘伯承、徐向前、邓小平等的指示

关于平原游击战的指示(一九三八年四月二十一日毛泽东`洛甫`刘?/?2

关于平原游击战的指示

(一九三八年四月二十一日毛泽东、洛甫、刘少音致朱德、彭德怀、刘伯承、徐向前、邓小平等)朱彭,刘徐邓转陈陈⑴,朱瑞,宋⑵,聂云臻,彭真,尚昆诸同志:

(甲)根据抗战以来的经验,在目前全国坚持抗战与正在深入的群众工作两个条件之下,在河北,山东平原地区扩大的发展抗日游击战争是可能的,而且坚持平原地区的游击战争,也是可能的。

(乙)党与八路军部队在河北,山东平原地区,应坚决采取尽量广大发展游击战争的方针,尽量发动最广大

的群众走上公开的武装抗日斗争。秘密的抗日斗争,只有在敌人统治的城市与铁道附近,才成为主要的方式。

(丙)根据在上述方针,应即在河北,山东平原划分若干游击军区,并在各区成立游击司令部,有计划的系统的去普遍发展游击战争,并广泛组织不脱离生产的自卫军。

(丁)在收复的地区应即建立政府,设法多少恢复当地的抗日秩序,这些政府由上级或司令部委任,或由民众团体推选,都跟随一个游击队行动,发布简单的布告与法令,组织民众抗日斗争,镇压汉奸,保护民众利益,帮助部队筹借给养等。

(戊)在范专员丁专员⑶地区仍有原来的政府,应即经过统一战线的推动,迅速改选与加强政府,使之成为人民的抗日政府,吸收坚决有能力的分子参加进来,洗刷腐化无能的分子,使政府、部队、人民密切联系起来。

(己)吸收民间的枪枝加入游击队与军队,要采用宣传说服及借枪(可给借抢证)的办法,或发动民众自带枪枝来当游击队。筹粮筹款,以自愿及公平摊派为原则,并注意逮捕城市及车站的大汉奸筹款。

(庚)以人民自卫军为主要的群众组织形式,可能时在〔再〕组织农会及青年团体。

(辛)对于会门土匪采取慎重的态度去应付,依据具体可能条件打进去改造他们。

(壬)发展党员建立党的各级组织,大部分的党员担〔可〕以抗日积极分子面目出现担负各种公开工作。

(癸)发展党的组织,一般要保持秘密。

毛、洛、胡

廿一日

根据中央档案原抄件刊印

注释

〔1〕指陈光、陈再道。

〔2〕指宋任穷。

〔3〕指范筑先、丁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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