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被捕后,除了章士钊为陈独秀在法庭上辩护,社会各界亦不乏声援。但以陈独秀本人的特立独行和他接受的共产主义思想看,不少声援他的观点,并不能为他本人所同意……
陈独秀案
傅斯年 独立评论 第二十四号
最近陈独秀在上海被公共租界工部局捕去,移交中国官厅,又解到南京,押在军政部军法司候审。这事件引起南北舆论重大的注意,平津的几个重要日报都有社论,论这件事,而其结论不外乎政府处置本案应分别陈氏之功罪,给他一个合法的公正的判决,不可徒然用一个反动的“公式”率然处分。舆论的这个态度我觉得是很可以佩服的。我们绝不能要求执政者法外苟情,同时也绝不能同意当官者之主观用事。我们对一切司法案件皆应如此主张,对陈案何独不然?
陈独秀案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假如陈氏是在江西或湖北共党巢穴中捕去,他是一个现行犯,这事情简单的多了,然而他是在上海公共租界中捕去,而其本身与共同派的人又早已为苏联背后之第三国际开除了党籍,且对于他们这些人的态度是拔刀相见的。假如陈氏在江西共党区域被共党捉了去,他登时便要明正了苏俄的典刑了,现在是国民党之政府捉到手,于是处置此事完全有考虑陈氏一生行迹,及近二十年中国革命历史之必要。
我们为要去论这件事,应该把陈氏行迹分作三段去看。
第一段是攷虑国民党清共以前十年中陈氏在中国革命史上的地位。这里所论革命者,不只政治革命,应该槩括一切社会的,文艺的,思想的改革而言。本来近代的革命不单是一种政治改变,而是一切政治的,思想的,社会的,文艺的,相互改革,否则革命只等于中国史上之改朝换代,试问有何近代意义呢?且就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看,其中含有无限的社会改造,何曾是“你去我来”的公式呢?所以我这一段中把革命用作广义的,必为读者所同意罷!
清末陈氏在日本时,加入革命团体,而与当时长江革命人士一派较亲密,与粤浙各部分较疏,又以他在学问上及著文的兴趣,与国粹学报民报诸人同声之来往最多,然而因为他在思想上是胆子最大,分解力最透辟的人,他永远是他自己。东南革命时,他先在南京,后到安徽都督府中做柏文蔚先生之秘书长。民国二年,反袁举义,失败逃亡,在日本度他那穷得只有一件汗衫,其中无数蝨子的生活。袁世凯死了,他回来,在上海开始办《新青年》。要知道陈独秀对于革命的贡献,新青年便是最重要的证据。
《新青年》可以分做三个时期看,一是自民国四年九月创刊时至民国六年夏,这时候是他独立编著的。二是民国六年夏至民国九年年初,这是他与当时主张改革中国一切的几个同志特别是在北京大学的几个同志共办的,不过他在这个刊物中的贡献比其他人都多,且他除甚短时期以外,永是这个刊物的编辑。三是自民国十年年初算起。这个刊物变成了共产主义的正式宣传刊物,北大的若干人如胡适之先生等便和这个刊物脱离了关系。现在从《新青年》中看陈君之贡献与变迁还是很明了的。
独秀是在反袁的立场上最努力的人,文字的和实际政治的皆然。袁氏代表什么呢?若把袁氏看做代表帝制,真正太把事情看浅了。蔡予民先生的见解最彻底,他说:袁氏之为人,盖棺论定,似可无事苛求。虽然,袁氏之罪恶非特个人之罪恶也。彼实代表吾国三种之旧社会:曰官僚,曰学究,曰方士。畏强抑弱,假公济私,口蜜腹剑,穷奢极欲,所以表官僚之黑暗也。天坛祀帝,小学读经,复冕旒之饰,行跪拜之仪,所以表学究之顽旧也。武庙宣誓,教会祈祷,相士贡谀,神方治疾,所以表方士之迂怪也。今袁氏去矣,而此三社会之流毒果随之以俱去乎?(旅欧杂志第三号)
袁氏之死,虽不会将这三个社会带了去,而反应之下却给反对这三个社会的分子一个阳春。新青年便应运而生于民国四年之秋。那时的志士虽也知道中国的问题并不简单,然而总看见希望在前面,希望的寄托正在青年身上,在能以天所付给之体力智力为基础,西洋近代文明之贡献为工具,以刷洗这几千年的瑕秽之青年身上。独秀把这个意思透辟的扼要的,写在他的《新青年》发刊词中,他说:欲救此弊,非太息咨嗟之所能济,是在一二敏于自觉,勇于奋斗之青年,发挥人间固有之智能,抉择人间种种之思想,利刃断铁,快刀断麻,决不作迁就依违之想,自度度人,社会庶几其有清宁之日也!……若夫明其是非,以供抉择,谨呈六义,幸平心察之!(一)自主的而非奴隶的,(二)进步的而非保守的,(三)进取的而非退隐的,(四)世界的而非锁国的,(五)实利的而非虚文的,(六)科学的而非想象的。
发轨于这个立点上,则后来之伦理革命论,文学革命论,民治论,以及社会主义,都是自然的趋势,必然的产物。
而陈氏之发挥这个立点,尤有一个基本精神,即是他的猛烈的透辟的自由主义。我们可于他的《法兰西人与近世文明》(《新青年》一卷一号)中看出他自己造成之来源,他的精神到底是法兰西革命的产品,并不是一个“普罗”的产品,这或者是他终久受不了第三国际的部勒,而做他的“异端”之缘故罷?
他在这个立点上发轨,自然要着眼到教育问题,他于教育问题上标出的四个纲领,(一)现实主义,(二)惟民主义,(三)职业主义,(四)兽性主义,(新青年第一卷第二号)。这样的一个教育纲领现在还不是过时的,而兽性主义尤其需要,他于“兽性主义”节下说:
人间道德之活动,乃无道德的冲动之继续。良以人类为他种动物之进化,其本能与他种动物初无异致,所不同者,吾人独有自动的发展力耳。强大之族,人性兽性同时发展,其他或仅保兽性,或独专人性,而兽性全失,是皆堕落衰弱之民也。兽性之特长谓何?曰:意志顽狠,善斗不屈也;曰:体魄强健,力抗自然也;曰:信赖本能,不依他为生活也;曰:顺性率真,不饰伪自文也。
其《抵抗力》一篇(同书一卷三号)痛论我国人“今日卑劣无耻退葸苟安,诡异圆滑之国民性”,正和他的兽性主义相发明,在今天举国不振作之情况下看来,尤觉亲切。他的思想中这个“尼采层”是使他最不能对中国固有不合理的事物因循妥协的,也正是他的文学革命伦理改造两运动中之原动力。
文学改良之论创于胡适之先生,他在这个运动中第一篇文字是文学改良刍议(新青年二卷五号)。他在这篇文章中标举入手法八件:一,须言之有物,二,不模仿古人,三,须讲求文法,四,不作无病之呻吟,五,务去滥调套语,六,不用典,七,不讲对丈,八,不避俗字俗语。他在这篇文字的末段中也露出这个意思,而未曾做绝对的主张。独秀接着在次一号中(二卷六号)发表了一篇响应的文章,叫做《文学革命论》,他说,政治界虽经三次革命,而黑暗未尝稍减,其原因之……大部分,即为盘踞吾人精神界,根深蒂固之伦理,道德,文学,艺术诸端,莫不黑幕层张,垢污深积,并此虎头蛇尾之革命未有焉。此单独政治革命所以于吾之社会不生若何变化,不收若何效果也。……文学革命之气运,酝酿已非一日,其首举旗之急先锋,则为吾友胡适。余甘冒全国学究之敌,高张“文学革命军”大旗,以为吾友之声援。旗上大书特书吾革命军三大主义,曰,推倒雕琢的阿谀的贵族文学,建设平易的抒情的国民文学,曰,推倒陈腐的铺张的古典文学,建设新兴的立诚的写实文学,曰,推倒迂晦的艰涩的山川文学,建设明了的通俗的社会文学。
这个讲台不仅注意在新文学之寄托物,白话,且高标新文学应有之风气,而说出新文学应有之风气是和中国政治社会之改革不可分离的。这真是一个最积极的新文学主义,同时也是中国文学史及革命史上一个不磨的文件!以后文学改革的趋势多集中在白话问题,诚然,这是初步中最基本的问题,然而白话终不过是个寄托物。用白话来做写实主义的文学固然方便,用他来做古典主义也未尝不可,用他来写人道主义固然方便,用他来写朦胧生活也一般方便。当时有个“学衡杂志”,专攻白话文,我有一次对朋友说他们真把这件事看得浅了,他们接了白话文主义,还可以固收他的古典主义呢?当时对于外国文学又每每没有别择,我又一次对一个谈外尔德的朋友说,你要打倒李义山,这是很有道理的了,然而要引进外尔德这是多么矛盾呢?我这里说上这些不相干,无非要形容当时在文学改革的运动若干混乱的现象。独秀开头便看的透辟,以为文学革命之凭借第一是用白话以代古文,第二是借欧洲新文艺之真实,以代中国传统文学之虚伪,所以当年文学改革运动不仅是个形式主义,且是一个质料问题。
独秀当年最受人攻击者是他的伦理改革论,在南在北都受了无数的攻击,诽谤,及污蔑。我觉得独秀对中国革命最大的贡献正在这里,因为新的政治决不能建设在旧的伦理之上,支持封建时代社会组织之道德决不适用于民权时代,爱宗亲过于爱国者决不是现代的国民,而复辟与拜孔,家族主义与专制政治之相为因果,是不能否认的事实。独秀看出徒然的政治革命必是虎头蛇尾的,所以才有这样探本的主张。
独秀在新青年八卷以前对社会主义的倾向全没有具体化,但新青年自第六卷起渐注重社会问题,到第七卷的下半便显然看出马克思主义的倾向了。自国民党清共以来的立场论,共产党是罪犯了。然清共以前,十三年改组以后,国民党自身对于民众运动之注意,特别在劳工运动上,不在共产党之下,则独秀当年创此路径,只能看做前驱,不得视为反动。
凡以上三事——文学革命伦理改造社会主义——是民国五年至十一二年中最大的动荡力,没有这个动荡力,青年的趋向是不会改变的,青年的趋向不改变,即国民党之改组与国民革命军运动之成事皆不得其前提。这个历史的事实,不能因为陈独秀现在缧绁之中而抹杀之!
至于国民党清共以后,陈在法律上是罪犯了,那时节他若被抓到,这个问题倒也简单了。然而他于清共以后,不久便为正统派的共产党者开除,弄得中国既不能容,苏俄又不能容,姑且利用上海之多国政治潜藏于一时。在这几年中,我们一面偶然看到中国正统派共产党即主持江西湖北杀人放火事业之共产党,对他之猛烈攻击,其重要口号之一便是“打倒陈独秀主义”,一面又偶然在朋友处看见他求卖一部中国语音学的稿子,辗转听到他的穷困颠连。他现在是不是现行犯自有法律决定,但他背后没有任何帝国主义,白色和赤色的,是无疑的!
在记载他被捕事件之新闻中,颇有怪话。例如第一次北平各报登载他在工部局的口供,说:因反动被捕三次,第一次在北京,为警察厅捕去。这正是五四运动后一个月他在北平大世界散传单被捕,这算是“反动”,真正是工部局的话了。自工部局之基本立场看去,国民党全是反动,现在不得已而与之妥协罢了。然而我们中国人看去,陈独秀第一次被捕只是因为反对北洋安福之卖国行动,而捕他者恰是国民党所要打倒之军阀!今天又有一个报上说,“缘陈独秀与李大钊同为中国共产党起初之重要人员,嗣李在北平被获就刑,而陈遂销声匿迹。”嗟乎,李在北平之死,是就刑呢,是被害呢?李虽是共产党员,然他是诚心与国民党合作之人,他死在帝国主义与张作霖合作的手中,死在国民党清共之前,然则他虽是为共产党而死,也是为国民党的事业而死,是被害,不是就刑!否则今之国家岂不是承袭了张作霖的正朔呢?
考虑陈独秀与中国改造运动的关系,与国民革命之关系,与中国二十年来革命历史的关系,我希望政府处置此事,能够(一)最合法,(二)最近情,(三)看得到中国二十年来革命历史的意义,(四)及国民党自身的革命立场。我希望政府将此事付法院,公开审判,我并不要求政府非法宽纵。我希望社会上非守旧的人士对此君加以充分之考量,在法庭中判决有罪时,不妨依据法律进行特赦运动。政府以其担负执法及维持社会秩序之责任,绝无随便放人之理,同时国民党绝无在今日一切反动势力大膨胀中杀这个中国革命史上光芒万丈的大彗星之理!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君法阅):傅斯年评陈独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