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们新中国成立75周年。我也应该算是共和国同龄人。因为这几天我仔细看了1949年建国前后的一些信息材料,里边就有一分当时第一届政务院令,确认10月1日为国庆日,是有法律确认的,明确写明自1950年10月1日开始,每年的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庆日。(详见后面的竖版老资料里的一页)。这些信息资料里,还是真的有料的。刚成立的人民共和国,不缺人才的。仔细看看当年第一届政府里、各部各地司局级干部、办公厅主任级别的人名,后来很多都是各部领导者,甚至是国家领导人了。
当时的政务院是国家政务的最高执行机关。对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休会期间,对中央人民政府的主席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职权包括:颁发决议和命令,并审查其执行情况;废除或修改各委、部、会、院、署、行和各级政府与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务院的决议、命令相抵触的决议和命令;向中央人民政府提出议案;联系、统一并指导各委、部、会、院、署、行及所属其他机关的相互关系、内部组织和一般工作;领导全国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任免县市级以上的主要行政人员(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免或批准任免的除外)。
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任命周恩来为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部长。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任命董必武为政务院副总理兼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主任,陈云为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重工业部部长,郭沫若为政务院副总理兼文化教育委员会主任,黄炎培为政务院副总理兼轻工业部部长,李维汉为政务院秘书长,谭平山为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会议还任命了政务院各部、会、院、署、行的行政负责人。10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成立。1951年12月至1953年底,国家进行第一次政府机构改革,政务院增加到42个工作部门。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邓小平为政务院副总理。1953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任命习仲勋为政务院秘书长。1949年11月,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在中央人民政府内部建立中国共产党党组的决定》,政务院党组成立。周恩来任书记。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为中央人民政府的最高执行机关。政务院共设35个工作部门,即:政治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内务部、外交部、公安部、财政部、贸易部、重工业部、燃料工业部、纺织工业部、食品工业部、轻工业部、铁道部、邮电部、交通部、农业部、林垦部、水利部、劳动部、文化部、教育部、卫生部、司法部、法制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华侨事务委员会、科学院、情报总署、海关总署、新闻总署、出版总署、人民银行及秘书厅。1950年又成立人事部、撤销了食品工业部。
1952年,为适应大规模经济文化建设的需要,从重工业部中分设出第一机械工业部、第二机械工业部(军工)、建筑工业部、地质部,把贸易部分设为商业部和对外贸易部,从财政部中分设出粮食部,从教育部中分设出高等教育部、体育运动委员会、扫盲工作委员会;撤销了新闻总署和情报总署,到1953年底政务院共42个机构。(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1954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成立了国务院,对原政务院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①撤销了政法、财经、文教三个委员会,设立了政治、文教、重工业、轻工业、财贸、交通、农林和对私改造 8个办公室,协助总理管理国务院所属各部门的工作;②调整了部分部委机构,撤销了人民监察委员会,设立监察部;撤销了人事部、法制委员会、扫盲工作委员会;增设国防部、国家建设委员会、地方工业部;③国务院设立了20个直属机构,负责各项专门业务,如统计局、计量局、民用航空局、宗教事务局等;④国家计划委员会改为国务院的一个部门,科学院作为国家最高学术机关,不再作为政府工作部门。1954年调整后国务院共设64个单位。
朱良才写成朱良材
长按以下二维码并识别,进入《北京瞧办主任》公众号,可以放心审阅精彩内容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北京瞧办主任):1949年新中国第一届国家机构里的部分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