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初,曾有过一段从严治军、特别是从严管理高级干部的时期。这不仅出于贯彻毛主席“两个务必”、抵挡“糖衣炮弹”和进京“赶考”的指示,也是鉴于进城以后,高级干部中存在腐化享乐之风的现实问题。
建议军委和总政就少数高级干部堕落发出指示
在严格管理高级干部中,总政主任罗荣桓是主要负责人,为此倾尽了心血。
1991年当代中国出版社出版的《罗荣桓传》记述说:
新中国建立以后,罗荣桓十分注意广大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道德品质教育。
针对胜利以后少数高级干部腐化堕落,违法乱纪,不接受群众的批评和党的教育,无视党纪国法的情况,经他建议要专门发指示,1954年8月8日,中央军委发出了《关于制止某些高级干部腐化堕落违法乱纪行为的指示》,点名批判了一些干部的严重错误:
我军绝大多数党的高级干部都是好的,都忠实于党和人民的事业,既经得起艰苦的战斗考验,也经得起胜利的考验。这是基本的和主要的方面。但也有若干党的高级干部,由于经不起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袭,在胜利之后滋长着极端严重的个人主义的享乐腐化思想。
这种享乐腐化思想最突出的表现,就是追求资产阶级骄奢淫逸的生活方式,侮辱与玩弄女性,违反共产主义的品德,以致蜕化堕落违法乱纪,使我党我军和革命事业招致了损害。仅就总政治部一年半来直接受理的师以上干部违法乱纪的案件中,因生活腐化、男女关系不正当而犯的错误,即占全部案件的百分之xx。
这些高级干部把主要精力去追求个人的私欲,这样,他们本身的错误和罪行,对所属部队就直接起着传播资产阶级思想腐蚀斗志、败坏纪律的作用。
必须指出:我军若干党的高级干部所以犯上述错误的原因,首先是他们存在着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骄傲情绪,他们认为自己是党的高级干部,凭借自己的斗争历史、党和人民的信任和自己的“功绩”作“资本”,认为党和国家的法律和规章,只适用一般的人,对于他们是“无可奈何”的。因而对上级的指责、同志的劝告和群众的批评,傲慢不逊。
有的竟狂妄地说:“我这样子,组织上还敢撤掉我的小灶饭吗?还敢把我捆起扔进长江去吗?”因而“由居功骄傲发展到骄横和骄奢”,蜕化堕落到违法乱纪的地步。
私人生活问题和政治问题是不能截然分开的,列宁说过:私生活不干净的人政治上也必然不干净。我们共产党人尤其是党的高级干部应该是正确处理私人生活的模范,从而和资产阶级的腐化堕落思想划清界限。同时要加强对党的高级干部中党的组织生活。开展党委和高级干部之间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制裁压制正当批评和打击报复批评者的分子,保证一切党的高级干部在各方面接受党的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通过学习讨论,接受少数高级干部腐化堕落的事件的教训,每个党的干部都要忠实于我们远大的理想和光荣的战斗岗位,珍重自己的政治荣誉和光荣历史,努力学习,不疲倦地提高自己的共产主义觉悟,奉公守法,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
没有犯过此类错误的同志,应加警惕。曾经犯过此类错误的同志,应即翻然改悔,用行动表明自己接受党的教育。
全军党的干部,必须团结一致,在党中央和毛主席的正确领导下,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到底!
着重处理160多名高中级干部的错误问题
这一指示在全军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师以上党委专门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揭发了一些人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在全军对160余名犯有道德品质错误的高、中级干部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处分。
这一指示使全军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也挽救了许多犯有错误的干部。
有一位军长由于屡教不改,被撤销职务并开除党籍。
对于犯错误的干部,罗荣桓认为处分本身固然也是一种教育,但是更要热情帮助,不能推出门不管。总政将那位被开除党籍的军长,分配到一个单位工作,这个单位的领导起初不想要,罗荣桓对他们说:“不要不行,你们可以教育他,改造他。人是可以改造好的。”后来这位干部在工作中改正了自己的错误。
在评定军衔前后
军衔评授是对干部德才、功过的全面评价。1954年起,开展评定军衔工作时,按干部任免权限,授予上将至少将军衔人员名单由总干部部和总政政治干部部分别提出,报请中央军委批准授予;授予校官军街人员名单由各总部、各军兵种和各大军区提出,报总干部部和总政政治干部部在全军统一衡量。
由总干部部和总政政治干部部负责提出名单的少将至上将共有1,000余人。他们绝大部分入伍于红军时代,也有少数人入伍于抗日战争时期,还有一少数民族干部及起义将领。对每人应授什么军衔,主要是根据现任职务,对军队建设的贡献、战功和现实德才表现,并适当考虑个人资历,同时又作全面衡量。罗荣桓要求干部部门按上述原则,首先选出各类人员的标杆,然后按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反复进行衡量比较,最后提出评定军衔等级的意见。
对于拟授予中将、上将的234人,罗荣桓亲自主持逐一研究讨论。有了问题随时向军委请示,然后由他亲自提出名单。
少将这一级的评定,罗荣桓委托赖传珠、徐立清和肖华、王宗槐等负责,遇到难以确定的问题,再由罗荣桓主持会商解决。
评衔的重要依据是干部当时的级别和职务,但由于干部各自的情况不同,又不能完全按当时的职级套衔,所评的军衔存在很大的伸缩性。例如同为少将,有正师级的,有军级的,还有准兵团级的。
在军队高级干部中,有少数人资格较老,有重大战功,但历史上又犯过错误。有一位曾参加过南昌起义的老干部,历任重要职务,但在处理个人生活问题上屡有失当,进城以后,又犯有不服从组织分配的错误。罗荣桓曾经亲自找他谈话,批评了他的严重错误,严肃地警告他,如果不改,就要给他以严厉处分。
在评定他的军衔时,罗荣桓全面地分析了这位干部的功过,还是主张授予他中将军衔。罗荣桓说:“这样才能服众,对他本人也是一个促进。如果过于严刻,就会产生不良影响。”授衔之后,这位干部本人深深感到了党对他的教育和关怀,大家也感到这样做比较实际。
1955年9月初,在罗荣桓主持下,军委召开了授衔工作总结会议。罗荣桓宣读了少将以上人员名单,赖传珠作了授衔准备工作的总结报告。
1955年9月27日,罗荣桓出席了授予元帅军衔和勋章的典礼。
1955年9月,根据中共中央决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党的监察委员会组成,由罗荣桓任书记,谭政和宋任穷任副书记。罗荣桓任监委书记直到逝世。
此后的60年代,由于有些单位党委对个别高级干部违法乱纪的案件不敢处理,导致矛盾激化,发生政治事故。有一个师长因奸污部属的妻子被部属打死。
针对这一问题,1962年11月17日,罗荣桓在全军组织部长会议上指出,道德品质问题要引起注意。此人被打死主要是道德品质问题引起的,有些道德品质问题不注意,就会发展成刑事问题,也会被反革命利用。
罗帅说:“现在有些党委在对待腐化堕落蜕化变质这方面问题的处理缺乏严肃的原则空气,有的则是毫无原则。对于团以下干部的问题还敢管,对于某些高级干部的问题则不敢管,个别的甚至包起来,谁也不讲。”
对于腐化问题的影响,罗帅说了重话:“边境的部队在前线流血牺牲,他们却在后方搞腐化堕落这一套,怎么行!”
他从方法上指出对待这种问题“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化,看你怎样化法。经过批评斗争,改正了错误,就能够把大事化小。化要经过工作去化,要有原则。”
原文始发于微信公众号(诗外刀光英雄地):“还敢把我捆起扔进长江去吗”——罗荣桓与50年代初的从严治军队高级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