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河勇士被自己人打死

来源: 微博@史小煮 360百科

熊尚林(1913年-1942年6月18日),革命烈士、大渡河十八勇士之一,江西高安人,早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红军,在土地革命时期,参加了中央苏区的五次反”围剿”斗争,1935年任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第一军团第一师第一团第一营第二连连长,长征途中与另外16名勇士强渡大渡河,到达陕北后,参加直罗镇战役、东征与西征;抗战爆发后,随115师首战平型关,后参加冀东民众抗日大暴动、平西敌后斗争,任平北军分区第40团连长;1942年,由于对组织安排抱有成见,他率部分战士脱离队伍,欲独自革命,后在崇礼县西沟被其参谋长杀害。

在中国革命史上,曾经涌现出无数气壮山河的英雄集体,“大渡河十七勇士”即其中之一。

大渡河,地处深山峡谷,安顺场一带河宽达300多米,水流湍急,激浪翻滚。蒋介石想利用这一天堑,把红军消灭在大渡河南岸,使红军成为第二个石达开。1935年5月24日晚,红一团冒雨赶到大渡河安顺场右翼。为给主力部队打开一条通路,团长杨得志率一营直奔安顺场渡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全歼南岸守敌。午夜,他们找到一条船和10多名船工,同时选出17名勇士组成渡河敢死队。第二天上午,17名勇士冒着敌人密集的枪弹,分两次乘船穿越激流,胜利抵达北岸。勇士们在滩头会合后,迅速抢占了渡口要地。红一师紧随其后顺利过河,与南岸的部队夹河而上,夺取了泸定桥。随后,中央红军跨过天险大渡河……

“十七勇士”有二连连长熊尚林,二排排长罗会明,三班班长刘长发,副班长张表克,战士张桂成、萧汉尧、王华亭、廖洪山、赖秋发、曾先吉;四班班长郭世苍,副班长张成球,战士萧桂兰、朱祥云、谢良明、丁流民、陈万清。后经杨得志、刘伯承回忆证实,参加强渡大渡河的还有一营营长孙继先,所以准确地说应为“大渡河十八勇士”。

开国少将李水清,强渡大渡河的前一天,即1935年5月24日,奉命带人前去慰问突击队员。他在回忆录中写道:“翌日战斗打响,熊尚林(连长)手持驳壳枪指挥十七勇士驾小船迎着惊涛骇浪和如织的弹雨冲向对岸……他是位铁骨铮铮骁勇善战的英雄连长。”


埃德加·斯诺与强渡大渡河官兵合影。
埃德加·斯诺与强渡大渡河官兵合影。

陈靖将军,曾经是红六军团的一名老战士,写下了《大渡河勇士熊尚林的悲情结局》一文,其中写道:“艰苦的1942年,在被敌人割裂为好几块的平北抗日根据地上,熊尚林带领几十个同志,英勇奋斗……就在这时,平北分区正式成立了。在公布分区(实际是晋察冀军区步兵四十团)领导名单时,熊尚林发现没有他的名字,他又冒火了。这时,正巧我们相遇,他气鼓鼓地对我说:‘陈靖,我不干了,他们不相信我,老子就单独干革命去!’……

十几天后,一个警卫员回来了,说:熊尚林原以为到了他人熟地熟的地方,什么都好开展,但当群众知道他离开了党,离开了组织时,就不理他了……

又过了几天,另一个警卫员也回来了,说:熊尚林和参谋长天天争吵不休,最后参谋长(应该是副大队长)趁熊尚林不防备时,向他开了枪……”

副大队长回到军分区后,说熊尚林要投敌,我将他打死了。军分区觉得熊尚林和副大队长都是老红军,不好处理,遂将副大队长送到延安处理。

那是1941年,熊尚林奉命来到平北,担任平北游击队二大队队长。3月,日军实行”治安强化”,分数路合击海陀山区抗日根据地。熊尚林为粉碎日军图谋,率队夜袭赤城县城,调动敌人回援。转移时与200余名日军相遇,熊尚林指挥部队抢占山头,与敌激战,给日军沉重打击。同年夏,熊尚林又率队成功袭击张北县大囫囵伪军据点,缴获战马40匹,步枪15支,子弹300余发。

1942年春,熊尚林调至龙(关)崇(礼)联合县大队任第一中队队长,负责开辟东至张家口口里东窑子、大境门,北至崇礼县西沟、驿马图、石窑子一带根据地。

熊尚林带领同志英勇战斗,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在长城附近,打开了局面,并由几十人发展为一个独立团;就在这时,平北分区正式成立了,但在公布分区领导机构名单时,熊尚林发现没有他的名字,他对此极有意见,不久便带着参谋长和两个警卫员离开革命队伍,到独石口一带”单独干革命”,但由于脱离组织,局面无法打开,走投无路,与参谋长发生激烈争执。

同年6月18日(端午节),熊尚林在崇礼县范家西沟村草场沟一个姜姓农民家中被其参谋长开枪杀害,年仅29岁。

1942年6月,八路军晋察冀军区平北军分区的参谋长是才山。但也有分析认为:向熊尚林开枪的是副大队长而不是参谋长。熊尚林所在的二大队是营级建制,没有参谋长一职,副大队长是可信的。

20世纪60年代初,熊尚林的遗骸被迁葬在崇礼县烈士陵园内。

2005年,纪念红军强渡大渡河战斗胜利70周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红一师”、”红一团”、”红二连”和部分老红军,以及中国少先队张家口市桥西区北新村小学”大渡河十七勇士中队”、崇礼县城关小学”熊尚林中队”倡议,为他重新建造墓碑,并举行隆重的墓碑揭幕仪式。


(浏览 7,280 次, 今日访问 11人 )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