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吉兆

李吉兆(1920-1944),左权县中庄村人。1938年入辽县抗日政府国难教育联合学校师范部学习,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后在西隘峪口、白家庄等村任小学教师。1944年调河南省孟县(属太行第八分区)一区任助理员。任职期间积极配合八路军主力开辟新的抗日根据地、剿灭土匪、反奸除霸、减租减息,成绩显著。

是年6月主力部队转移后,土匪猖獗,为及时扭转局面,他积极配合区委领导召开党员会议,并负责记录整理会议决议。由于叛徒出卖,当日深夜被数百名匪徒包围。在土匪急促敲门的紧急时刻,他立即将所带党内秘密文件及会议材料全部焚毁。匪徒入室后指着他追间:“文件在那里?”'他斩钉截铁地回答:“烧了!”匪徒们见地上一堆纸灰,气急败坏,一个匪徒举刀劈向他的右手,指头随即落地,鲜血淋漓。他忍着剧痛扑上去用左手抓住叛徒的领口大骂,又被砍去双臂,仍不屈服,最后遭匪徒乱刺,壮烈牺牲,年仅24岁。全国解放后,当地人民政府为缅怀抗日英烈,分别在孟县和焦作市革命烈士陵园为他建立了革命烈士纪念碑,以资永念。

左权县史志研究室禹文涛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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