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6月5日 《毛泽东文集》中共中央关于城市工作的指示


1944年6月5日毛泽东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城市工作的指示》
1944年6月5日毛泽东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城市工作的指示》

一、不占领大城市与交通要道,不能驱逐日寇出中国。不争取在日寇压迫下的千百万劳动群众与市民群众,瓦解伪军伪组织,并准备武装起义,不能配合军队与农村占领大城市与交通要道。过去人们以为从大城市与交通要道驱逐日寇的任务,似乎只有国民党才能胜任;现在必须改变此种观点,认为有些只有依靠我党才能胜任,有些主要依靠我党才能胜任,依靠国民党是无望的。国民党已腐化达于极点,河南数十万国民党军队不战而溃或一触即溃,就是明证。仅在没有我党强大军队与强大根据地的地方,我党才不能负此责任。

二、因此,各局各委必须把城市工作与根据地工作作为自己同等重要的两大任务,而负起准备夺取所属一切大、中、小城市与交通要道的责任来。日寇现在为着救死而正在向中国正面战场大举进攻,日寇正在没落过程中。西方反希特勒斗争不久可望获胜,太平洋反攻日寇今后必更开展。这一切给予我党以良好条件,一方面发展与巩固根据地,依据现有基础,建设比现在强大得多的军队与地方工作;又方面,争取城市及交通要道的千百万群众,瓦解与争取伪军伪警,准备武装起义,以俟时机成熟,就可使二者相互配合,里应外合地进攻日寇,占领大城市与交通要道。里应外合的思想,是我党从大城市驱逐敌人的根本思想。

三、各局各委必须把争取敌占一切大、中、小城市与交通要道及准备群众武装起义这种工作,提到极重要地位,改变过去不注重或不大注重城市工作与交通要道工作的观点,唤起全党注重此项工作,认真地与细心地总结经验,研究办法,组织机关,配备干部,进行工作,以期在今年下半年及明年上半年,就能收到显著成绩,准备配合世界大事变,在时机成熟时,夺取在有我强大军队与强大根据地附近的一切敌占城市与交通要道。

四、要实现这个伟大任务,必须解决下列诸项具体问题:

第一,关于思想。要进行教育,使广大干部完全了解由我党领导里应外合地占领大城市与交通要道,以便最后驱逐日寇的可能性、必要性与重要性,没有此种思想教育,是不能动员全党行动的。又要使干部了解:在目前去进行城市与交通要道的工作,比过去有完全新的目标。在以前进行这种工作,只是为了保存组织,渡过黑暗,或是为了获取情报与购买物资。现在则是为了争取千百万群众,争取伪军伪警,准备武装起义,夺取城市与交通要道。一切努力与工作都是为了这个目标,并服从这个目标。又要使干部了解:在目前为了这样的目标去进行城市与交通要道的工作,是切合时宜的。因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与中国抗战均已确切接近完全胜利,国民党的极端腐败与我党我军在广大敌后战场的胜利坚持,全国人民对国民党更加失望,而对我党我军则寄以无限希望,敌占区广大群众的革命热潮,今后必然有极迅速的高涨,目前去进行这一工作,比以前有更宽广的社会条件与群众条件。因此,在以前曾经正确地不提出准备武装起义夺取大城市的任务,而在现在就必须提出。现在如果不提出,则我们将要犯一个大错误,在将来反攻时逼使我们在没有准备或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去进行争夺大城市与交通要道的斗争,使我军将来进攻城市时没有充分与必要的内应,以及在夺取城市后不能迅速发动群众建立城市的革命秩序与掌管城市。又要使干部了解:为着夺取城市与交通要道的武装起义的准备工作,是一种长期艰苦而伟大的准备工作。由于中国特殊条件,城市武装起义常常只有在响应城外进攻军队的条件下,即在里应外合条件下,才有胜利可能(例如一九二七年上海起义),而没有城外军事行动配合的单独城市起义,是很难胜利的。因此在准备城市武装起义工作中,应该反对急躁病,反对轻率地举行武装起义,反对在没有城外我军配合条件下,单独地或者过早地发动起义。必须要有长时间和极端复杂忍耐的工作,决不是粗枝大叶与急躁的工作所能济事。又要使干部了解:我们进行城市工作的方针和一般策略是无法秘密的,是应该向全党传达的。但是在城市与一切敌占区的具体工作计划及具体组织工作,则应完全秘密,应在党内进行关于秘密工作的教育,每个党员及干部,只应知道他们所必须知道的事,不应知道他们所能够知道的事。

第二,关于计划与组织。各局各委应依据自己所属地区内一切大、中、小城市及铁路、公路与伪军伪警的具体情况,拟定一个大体计划,例如如何分工负责,如何组织机关,如何配备干部与训练干部等。应该以每一个城市(大的、中等的和小的),每一段铁路、公路,每一个伪军部队与伪警组织为工作对象,都组织一个有能力的工作委员会去进行工作。大城市与大部队还可组织几个委员会,分头分区去工作。此种委员会不作根据地工作,专门负责组织与指导各该城市要道与伪军中的工作。此种委员会目前可设在根据地内或游击区内,如有安全条件,则设在城内。各局各区党委,对所属大城市、中等城市及重要铁路,应委托在自己直接指导下的工作委员会去工作,各敌占县城及小城市,则在各地委或县委指导下组织委员会去工作。对于经常调动的伪军中的每一个军或师,应在适当党委指导下成立一个委员会去工作。但是同时,这种工作还应动员全党全军一切组织,多头地与分路地去进行,从支部到中央局各级组织,只要它对城市与交通要道及伪军伪警有办法去进行工作者,均应直接派人去工作,暂时不必统一,关系亦不必交代。如各种关系在工作中群众中碰头时,则应彼此关照协助,不应彼此争夺和抱怨。这种工作应由各级党委负责领导。但为管理方便起见,在各局及区党委之下,可成立城市工作部门。这种部门除指导和组织城市与交通要道秘密工作外,还应指导敌区城市与交通要道附近的小型便衣游击队,借此给城市工作以便利。这种部门应驻在根据地比较隐蔽的地方,不要与根据地党、政、军混在一块。

第三,关于工作方向。由于我们的工作目标是反对民族敌人,大局有利于我,城市与要道周围或其不远地方又有我党强大军队与根据地,这种工作将有极大开展的客观条件。在敌占城市与交通要道的人民中,除开极少数死心汉奸与顽固反共分子外,大多数人是能够参加或同情各种各样抗日工作的。因此,我们在城市与交通要道的一切群众中、各界人民中,都要进行广泛而妥善的工作。在伪军伪警中,在工人苦力中,在伪政界、伪经济界、伪文化界中,以及在青年学生、儿童、妇女中,甚至各种秘密结社与流氓组织中,都要去进行工作。但应将主要注意力放在争取数十万伪军伪警和争取数百万工人苦力的工作上,因为他们是武装起义的决定力量,而这点正是各地以前所注意不够的。我们在工人苦力中的活动与组织,应与上层统一战线的活动分开进行。而上层活动一般应是为了掩护与协助下层群众中的活动。我们的活动不应与国民党组织发生任何关系,我们应在群众中揭破国民党人的反动腐败无能和只顾少数人利益、不顾民族利益,肃清大城市群众中对国民党的任何幻想。过去我们在大城市为情报及经济工作而建立的组织与关系,仍应进行情报与经济工作,只在可能情况下去进行一些上层活动与群众工作。为了广泛造成根据地同城市(特别大城市)和要道的交通联系,并为准备夺取城市和要道的军事出发地,应在城市四周与要道两侧的人民中进行充分的工作,根据地游击战争应采取各种妥善办法向城市四周与要道两侧逐渐逼近,在那里建立隐蔽的游击区,以利城市与要道工作的进行。同时,要动员城市与要道中的大批工人与革命知识分子出城出路参加游击战争,其中若干人准备在起义时派回去指导起义的武装斗争,以便里应外合,占领城市与要道。重说一次,里应外合的思想,是我党夺取城市与要道的根本思想,应从这点出发去部署一切力量,布置一切工作。

第四,关于工作方法。到城市与交通要道工作的方法,应从总结已有经验中取得,并应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去总结经验,将群众中创造的各种好方法普遍化。但应指出:党在内战时期在城市与交通要道的工作方法,一般是错误的,是不能采用的,应该批判这种错误,以免重复。而在抗战以来,各根据地在其附近敌占区与某些小城市进行了极有成效的合法斗争与非法斗争相配合的工作,在某些大城市,也有许多好的工作。在这些工作中,其方法一般是正确的。如果将我们在敌占区与小城市的工作经验,加以适当改造,就可移用于大城市、中等城市和交通要道。各地应用心研究适合每一个地点、每一种群众、当时环境的合法与非法相配合的斗争形式。在敌占区,党和抗日团体的组织,只能秘密进行,因此应该注意精干、隐蔽,严防特务分子混入。但各种普通群众组织与群众活动,就应该公开利用一切可能的合法形式去进行。例如,利用已有各种伪组织(新民会、自卫团等),或成立各种灰色社会团体,或建立纯粹的但与群众有密切联系的社会职业机关与职业活动(茶馆、饭店、荐头房等),甚至利用工厂、工房、学校、店铺,在为了共同欺骗与应付敌人汉奸,保护中国人的口号下,成立其中所有人员某种无定形的联盟,亦是一种很好的群众组织形式。我们常看到根据地附近乡村中全村人联盟,共同欺骗与应付敌人汉奸的严密组织和分工,这种办法,应该运用到城市某些工厂、工房、学校、店铺中去。应从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把群众联合起来,例如减轻负担,免除骚扰,隐藏物资以及增加工资改善待遇等,均可以成为群众联合活动的出发点。而敌人对华“新政策”的欺骗做作,则大可成为我们和群众利用的合法口号。其次,八路军、新四军在敌区各阶层人民中的极高威信,亦可成为我们城市工作的有利资本,许多人以听到我军消息,与我军建立某种联系,取得我军某种证件为荣耀者,我们应该利用这种情形去促进人民的团结,但这在敌区是非法的,应该十分隐蔽地有限度地去利用。在目前,城市和要道的一切非法活动与非法斗争,以不妨碍和破坏我们的合法组织与合法斗争为限度。这点同根据地附近游击区中的合法与非法联系的斗争,是有些区别的。在游击区中的合法斗争,常常是为了掩护非法游击队的活动和存在,而在城市与交通要道则相反,非法斗争常常应该服从合法斗争。在敌区的宣传工作,亦应采用许多合法形式去进行,利用各种合法的报纸、刊物和书籍,并利用各种合法口号去进行。各种非法宣传也是应该进行的,但应切实考虑其方法。在目前,口头宣传是主要的,甚至可用散布流言的方法。发行非法的传单、书籍、报纸则应有周密谨慎的组织。总之,在城市工作方法上,应反对两种偏向:一是粗心大意,不负责任,大喊大叫,莽冲莽撞的冒险主义方法;一是根本不动,单纯隐蔽,不去联系群众与进行群众工作的尾巴主义方法。正确方法是在一切可能的与合法的范围内,去联系与团结尽可能广大的群众,去提高群众的觉悟性、组织性,而使精干的秘密组织与秘密活动隐藏在广大群众之中,隐藏在群众的合法活动之中。而在举行起义以前,一切组织形式与斗争形式,均应避免定形的与系统的形式,采用各种不定形的与分散的方式,以期多得胜利,减少损害。

第五,关于干部。必须有大批干部去进行城市与交通要道的工作。现有在城市工作的干部及过去在城市工作过的老干部,都应设法使他们仍旧担负这种工作,但应使他们吸收新经验,并在新方针下,用新方法去工作。其次,数年来在各根据地附近敌占区的两面斗争中,已经锻炼出广大而善于进行合法斗争的党与非党干部,其中许多人是有善于应付敌人、欺骗敌人、进行合法斗争的丰富知识的,有些甚至超过我们内战时期城市工作的老干部。其中许多人,是能够到城市工人苦力中及其他各种职业中立足的,应该很好地训练培养与使用这些干部。只要这些人有办法到大城市、中等城市及交通要道立足,并能进行工作,就应抽调一些出来,加以短期训练派去工作,不论是知识分子、工人、农民及其他各种职业者,或党与非党干部均可。而这种干部,现在各根据地是很多的。再次,就是各根据地都有一些人经常到敌占城市经商、做工、谋事,特别是在苏北与胶东,每年有数十万人到上海、杭州及满洲[2]各城市谋生。因此,应从这些人中寻找与训练出各种各样的城市工作干部。此外,在伪军俘虏中亦可训练一些干部放回去。根据地士绅到城市居住者,亦可给他以某种任务和名义到城市去活动。就是根据地中因有某种政治嫌疑而不易弄清楚者,亦可派他们到敌占城市进行某种独立活动来考察他。而在各种干部中,要特别注意培养各城各路的当地干部,外去干部应把自己当作当地干部的引路者与保育者。在根据地中,还可以找到原来在城市及要道生长与居住过的干部,加以训练派回去。总之,我们应放手使用各种各样干部去进行各种各样工作,并使各种人的各种工作都分开进行,不混杂在一起,多头地与分路地去做。但同时又必须保持党的秘密组织之精干、纯洁与可靠,在一切大、中、小城市及铁路、公路上建立起党的多数可靠据点,作为伟大城市工作的领导骨干,形成党的领导骨干与广大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局面。此外,在根据地中,各级党、政、军、民的负责干部,均应切实研究与学习城市工作,研究城市的武装起义及里应外合的斗争艺术,研究建立城市革命秩序,掌管城市及大的工商业,作为将来夺取与管理大城市和交通要道的准备。

第六,关于经费。必须有大批经费去进行城市与交通要道的工作,只要不引起干部的浪费及城市工作人员的雇佣观念,一切必须的经费,是应该充分付给的。各根据地各种组织,为了进行城市与交通要道工作的必需开支,应准予报销。在各根据地预算中,应准备一笔充足的城市工作经费。发给资本到城市与要道去做生意,以其盈利充工作经费的办法,也是可以采用的。

五、上述各项具体问题的意见,应由各局各委依据当地情况,加以切实研究,灵活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并在以后工作中加以充分发挥。只有这些具体问题完全解决,才能使城市与交通要道工作获得显著成绩,走向武装起义的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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