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军工是怎样发展起来的

郑汉涛

华北军工,是在晋冀鲁豫、晋察冀和山东解放区军事工业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壮大的。它是我们党在夺取全国政权之前,在解放区进行工业经济建设的一个重大尝试和创举,是两万多名军工职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丰硕成果。它的发展壮大,不仅从中国的实战出发,为解放战争研究和制造了大量的军火,保证了辽沈、平津、淮海三大战役的武器弹药供给,其作用正如 1948 年底中央工委书记刘少奇在全国兵工军械会议上所讲的:“兵工同志对人民解放战争是有贡献的,是战争取得胜利的决定条件之一。” 而且,它还为新中国成立后国防科技工业和民用工业的发 展,探索了规律、积累了经验。直到今天,在我们探讨如何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怎样进一步把改革开放继续向深入发展的时候,回顾当年历史经验,必有许多是值得借鉴的方面。

一、创业初期

抗日战争初期,八路军总部的军事工业是从生产红缨枪、大刀起步的。1939年开始制造步枪和复装子弹,1941 年增加了五〇掷弹筒和炮弹的生产。1944 年 6 月,为了迎接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提高弹药的质量,扩大规模生产,军工部在整风后期,集中了工程处和工厂的主要技术骨干组成了军工技术研究室,我兼任室主任,张方任副主任。 张方是 1944 年7月从晋察冀工业部调到晋冀鲁豫的,随他一起来的还有孙艳青、王子川、朱瑛等同志。晋察冀进行火炸药和冶炼黄铜片的试验,比我们早一些,他们的到来汇集了两个地区的技术人才,这是八路军总部后勤部的决策。

技术研究室成立之后,主要进行对白生铁炮弹壳焖火工艺、火炸药的工业性生产、枪弹黄铜片的冶炼、五〇掷弹筒改为五〇小臼炮的实验与研究,经过大家的努力,在仅半年左右的时间里,这四项技术问题全部得到了解决。由陆达负责的白生铁炮弹壳焖火试验小组,在柳沟铁厂与工人相结合中,把中国乡间传统的土方炉焖火技术与国外的真空焖火技术联系起来思考,规范了具有根据地特色的白生铁表面韧化处理工艺,使炮弹壳铸件的合格率由 30%提高 到 95%,大大地提高了炮弹的产量。由张方、张浩、白英、王化南、张温如等同志筹建的火炸药工厂,在总结吸收晋察冀、晋冀鲁豫根据地进行火炸药试验的经验之后,于 1945 年初,在山西省黎城县源泉村开始了工业化生产,为 我军提供了第一批自己制造的无烟火药。由孙艳青主办的用制钱杂铜等作原料进行蒸锌、电解工艺,成功地制出了做枪弹壳的三七黄铜,在太行山上开创了我军自造枪弹的历史。由郭栋材教逢春等同志新设计的五〇小臼炮投入生产后,有效地增强了战场上我军连队的火力。这几项研究成果,不仅在抗日战争后期,为扩大军火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更为解放战争时期,华北军事工业的发展,奠定了技术基础。特别是火炸药生产,解放战争时期基本上是继承和延伸了源泉化学厂的工艺规范而发展起来的。

抗日战争胜利后,党中央进一步强调指出,解放区的军工生产要以弹药为主。晋冀鲁豫中央局经济部的杨立三部长明确电示我们,“要把火炸药生产放到第一位”。当时,火炸药的生产是我们的薄弱环节,尽管新建的源泉火 炸药厂已经投产,但产量还是不能满足解放战争发展的需要。为解决这个矛盾,我们先后在左权县隘峪口村、晋城县苇町村、长治市内旺村又兴建了 3 个火炸药厂,其规模都在千人左右。这些工厂的主要设备,完全是按技术研究室的研制结果和技术要求,自己设计、制造出来的,它的工艺装置都是化学工业的科学原理与解放区物资经济条件相结合的产物。如硫酸制造工艺,就是用农民盛水的陶瓷缸,代替铅板垒成缸塔,用我们独创的缸塔法,取代了国外常用的铅室法。采用这种缸塔式硫酸吸收工艺制成的硫酸,与其他原料配合,可生产出硝化棉、硝化甘油、雷汞,进而做成各种烈性炸药。仅 1948 年,我们就生产出无烟发 射药 90 吨,油甜炸药 1118 吨,硝铵炸药 528 吨。用这些火炸药装填的迫击炮弹和炸药包,其战术技术性能和防潮性,与当时缴获国民党军队的美制迫击炮弹的 TNT 炸药的威力不相上下。 炸药的生产,是和解放区人民的大力支持分不开的。 硫黄和火硝,是制造硫酸、硝酸、火药、炸药的重要原料,为保证军工生产的供应,边区政府专门成立了硝磺局,由军工部派去的李非平、曹刚任副局长负责组织硫黄和火硝的生产与收购。1947 年朱总司今提出,若到 750 万公斤火硝,战争胜利即可提前。为此,边区政府开展了群众性的熬硝运动,当时在解放区的平原地带几乎人人都参加了熬硝活动,到处都能见到扫土炕、刨墙根、挖厕所的儿童和妇女,哪里有硝土,哪里就有熬硝的人群。各地因地制宜,有的熬土硝,有的熬石硝,有的熬植物硝,有些地方还创造出种硝的方法,即把淋过的硝土铺在平坦的地方,打碎 压实,过些日子就生长出土硝。硝磺局从人民群众手中, 把各种硝一点一滴收购起来,在河北省的邯郸、定县,山西省的晋城、武乡、屯留办了 5 个精硝厂,通过他们加工 后,源源不断送到兵工厂。在冀中地区,我们还通过人民群众,把抗日战争时期,日本帝国主义倾销的肥田粉(硫酸铵),全部收购起来,作为制造硝铵炸药的重要原料,从而保证了炸药的大量生产。

解放战争时期,我们生产的工兵炸药,在破坏敌人的据点、工事、碉堡、城楼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1948 年 5 月,我军在解放临汾的战斗中,国民党守军 2.5 万人,凭借临汾有高大厚实的古城墙和坚固地堡的工事,自吹临汾 是“攻不破的铁城”,蒋介石在南京“国民大会”上也叫喊要“誓死保卫临汾”,派飞机天天轰炸我军阵地,在国民党守军强烈攻势下,我军若采取强攻死拼的方式很难突破,我们便采取暗挖地道于城墙之下,安放工兵炸药 8100 公斤,将城墙炸了个 20 多米的缺口,使我军迅即冲人城内, 铁城宣告解放。

从生产黑火药到制造无烟药,是一次飞跃,也是一个充满艰难和危险的过程。我们军事工业的职工,为了民族的解放,革命事业的成功,在这一过程中,忍受了极大的痛苦,付出了巨大的牺牲。我们的火炸药工厂,多数设备比较简陋,劳动保护条件差,工厂周围烟雾腾腾,酸味刺鼻,许多同志的牙齿都被腐蚀焦黄了;有的女同志由于长期受到酸气包围终生不孕;制酸工人的衣服经常被酸液溅滴烧破,不能及时更换,不少人的皮肤被烧伤,被酸烧破成花脸、花腿的同志到处都是;制硝化甘油的工人,成天浸泡在溪水之中,患关节炎者比比皆是,有的甚至被炸残, 不少同志在火炸药试验的爆炸事故中献身;1946 年 1 月, 源泉火炸药厂两次发生爆炸事故,几十人受伤,9 人辆牲。 这些职工无私奉献的精神,为我们火炸药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二、艰苦创业

华北军工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分散在深山沟,逐步走向平川和城镇,进而形成大工业区的过程。抗日战争时期,由于敌强我弱,为减少敌人的破坏,我们的军工厂都分散设在比较偏解的深山沟里。抗日战争胜利后,我们收复了根据地区域内的城镇,接管了一批日伪企业,为利用这些厂房和设备,我们的工厂开始向平川迁建。1945 年 10 月,上党战役结束,晋东中南地区全部解放,奉上级指示,军工厂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向以长治市为中心的上党盆地搬迁和扩建。从 1946 年开始,我们先后在长治市建起了炮弹制造厂、炮弹加工厂、炮弹装药完成厂、枪弹厂、手榴弹厂、 硝化甘油厂,并把长治电灯公司和长治郊区的几个煤矿也纳入军工部门统一管理。管理军事工业的领导机关晋冀鲁豫军区军工部,也由山西左权迁到了长治城内办公。到长治以后,我们面临的第一个问题是如何扩大炮弹的生产规模。经讨论研究,大家一致认为必须开发炮弹原料灰生铁的生产。经过考察,确定在长治市北郊故县镇兴建炼铁厂。 这里距石圪节煤矿仅 3 公里,附近有铁矿石,水源充足。 1946 年 12 月,故县铁厂筹建委员会正式成立,并组织技术人员在长治附城村工厂设计制造了一座一吨炼铁小高炉进行冶炼灰生铁的试验。1947 年 5 月,阳泉解放,那里有 2 座炼铁高炉可以利用,我们立即派人前去联系。当时阳泉地处正太铁路要冲,形势尚不稳定,我们决定将其中的 2 号高炉搬往长治,主管阳泉工作的负责同志以为我们无法搬走,满口答应了我们的要求。 高炉搬家,是华北军工艰苦创业的一个典型事例。我们面对的高炉是一座日产 20 吨生铁、高 30 多米、直径 10 多米、重量超过上百吨的庞然大物。从阳泉到长治要翻越太行山,行程 300 多公里,全部是山间崎岖土路,途中要爬越上百个山岭背脊,过几十道河川、溪谷,运输工具只有畜力和大车。我们组织了 100 多人的拆运大军,由工程处副处长、治金工程师陆达担任总指挥,动员阳泉铁厂的技术工人,只用了几天的时间,就把高炉全部拆卸完毕。 拆卸中能分开的部件,尽量分开,便于化整为零装车拉运,对又大又重的部件,我们创制了一些特制的平车,每辆车的前后都有绳索,用人力拉着前进,上坡前面的人拉,后面的人推,下坡后面的人拉,前面的人把握方向,过河时 先头部队垫路架桥,山高河宽,用人多的地方,吁请地方政府动员民工,一段一段的送。就这样蚂蚁搬家,把高炉全部搬到了长治故县镇。我们在长治建起了故县铁厂,以及和铁厂配套的机器制造厂,耐火材料厂,焦化厂和发电厂。 机器制造厂和发电厂的设备是河南焦作市第一次解放后, 在部队的支持下,由军工部李吉瑞等同志动员煤矿工人从焦作翻山越岭全部用人力平车拉运过来的,其中有 1500 千 瓦和 350 千瓦发电机各一台,成为我们进行高炉炼铁的动力来源。 1948 年 1 月,故县铁厂正式开炉出铁,它标志着华北军工以长治为中心的炮弹生产基地的形成。高炉日出灰生铁 20 吨左右,就地铸造炮弹毛胚,再加上武乡柳沟、长治附城、陵川平城、磁县西佐等几个炼铁点。这时,我们的炮弹月产量,已不再是几千发、几万发,而是几十万发。 炮弹的品种也由五〇弹、八二弹发展到一二〇弹、一五〇弹,还增加了加重型炮弹和七五山炮弹。当解放战争由战略防卫转入战略反攻,大规模的阵地战、攻坚战逐步展开的时候,对军火的需要量急剧增加,华北军工的发展,便成了解放战争时期我军弹药的重要供给基地。仅三大战役,我们提供的炮弹和炸药包就达百万以上。 在发展炮弹生产的同时,为满足人民解放军进行大规模反攻的需要,我们的火炮厂在生产六〇、八二迫击炮的同时,根据华北野战军炮兵部队的要求,将在津浦铁路和平汉铁路北段缴获的废火车头轴和车厢车轴运往工厂,作为制作大口径炮管的原材料。在技术人员和工人们的共同 努力下,工厂制造了 482 门一二〇和一五〇口径的迫击炮, 这些炮问世以后,曾参加过解放乡宁、安阳、石家庄、晋中、临汾的战斗和以后的淮海战役。准海战役后期,毛泽东主席在为人民解放军起草的《敦促杜聿明等投降书》一文中说:“你们这几天试着突围,有什么结果呢?你们的飞机坦克也没有用。我们的飞机坦克比你们多,这就是大炮和炸药,人们叫这些做土飞机、土坦克,难道不是比你们的洋飞机、洋坦克要厉害十倍吗?……我们一颗炮弹, 就能打死你们一堆人。”这里说的炮弹和炸药不少都是出自华北。在江苏省徐州市“淮海战役展览馆”的“参战武器馆”中,陈列着我们制造的迫击炮和炮弹,其解说词云: “陈列在这里的是华北解放区参战武器——八二炮弹和八二炮,这种武器携带方便,命中率高,杀伤力大,深得各级指战员的赞许与欢迎。华北军工将与淮海齐名,功垂青史……”

三、企业管理

有些不了解人民军事工业发展历史的同志,一谈起解放区的军工,总以“手工业的生产方式,作坊式的管理方法”妄加评述。其实不然,华北军工在解放战争后期,已具有相当的规模和较强的生产能力,它与当时旧中国比较集中的工业地区相比毫不逊色。以长治为中心的华北军事工业区,东起河北邯郸磁县,南到山西晋城、陵川,北迄河北建屏(平山)、山西阳泉,西抵山西武乡、左权,在这纵横数百里的区域,到处都可以见到新盖的厂房,高耸的烟囱;听见机声隆隆,汽笛吼鸣;遇到满载军火的火车、 汽车、大马车。有的工厂与工厂之间,还铺有轻便铁路, 小火车川流不息,日夜奔忙。兵工局直接管辖的炮弹厂、 子弹厂、手榴弹厂、炮厂、火炸药厂有 20 多个,职工 2.4 万多人,如果加上为军工服务的肥皂厂、甘油厂、酒精厂、 精硝厂、棉纺厂、电力厂、皮革厂、电池厂、煤矿、铁矿等中厂矿职工就达 5 万多人。华北军工从原料的采掘、提炼,到能源的供应以及军火的加工制造,形成了一个具有解放区特色的,包括冶金、煤炭、电力、化工、机械、交通在内的综合性的工业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仅二十几个军工厂的不完全统计就拥有蒸汽动力设备 188 台、发电机组 52 部、电动机 193 台、各种金属切削机床 832 部。因此 说军工厂的生产能力是十分可观的。 华北军工在经营管理上,也经历了一个从军事供给制向企业化经营管理的推进过程。1939 年,军事工业创建初期,人少规模小,工厂组织按部队的班排连序列进行编制, 职工“吃公粮穿军衣”行动军事化,生活集体化,待遇实行部队供给制加技术津贴,工厂生产没有计划,不算成本,一切费用实报实销,用管理部队的办法,管理军工生产,我们称它为军事供给制。随着工厂的发展,生产规模 的扩大,这种管理办法已不利于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和生产效率。1940 年 4 月,彭德怀副总司令视察工厂时,根据群众的意见,指出“工厂不是军队,工人是职业”,指示军工部要建立工厂生产管理制度,颁布劳动法,保障军工生产任务的完成,保障工厂的利益。要建立工会,团结教育工人。从此,我们便开始在军事工业中进行管理改革,推行企业化经营管理方法,其主要内容是:(1)明确工厂是进行生产的经济组织,不是战斗部队,为了战争,搞好军火生产是工厂的宗旨。党在工厂的任务是团结教育工人,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2)实行组织工业生产的工务管理制度,推行经济核算、定额管理,严格收发、记工考核制度;(3) 产品规格化,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工艺规程,实行零件检验、产品验收制度;(4)工人待遇实行半供给半工资制, 工资部分按技术评定级别,发放现金,有条件的岗位,推行计件工资;(5)实行民主管理,工厂成立工会,行政与工会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规定在努力完成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对职工的政治权利和物质利益必须保证,如工资待遇、劳动保护、工作时间、例假、劳动纪律、职工福利都在合同中具体写明,每年签订一次,一经正式签订生效, 便成为工厂的法规。为了保证这些改革的实现,军工部举办了以开展工厂经济核算为主要课程的培训班,部领导责成我主持。我是 1933 年从北平大学工学院毕业后,担任过上海华新、长城机械厂工务主任,这样我把自己积累的一 些管理知识和经验结合当时军工部的实际情况编写成了讲义,在培训班运用它培养了一批青年管理干部,然后把他们分配到各个工厂从事工务管理工作。这些办法的实行, 是军事工业管理的进步,有效地促进了生产的发展。但由于在抗日战争期间,工厂经常受到敌人“扫荡”威胁,生产不够稳定,有些管理制度难以坚持,加之,少数人习惯于军事供给制的作风,对新事物有抵触,甚至认为企业化经营管理和资本家的工厂差不多,这无疑增加了我们进行改革的阻力。抗日战争胜利后,军事工业大发展,环境稳定,生产正规化,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行企业化经营管理势在必行。特别是军事工业由部队管理改为地方华北企业部管理后对改革的要求更加迫切。我长期担任工程处长 (1939~1947 年),在上级的领导下,我担负了这一历史性的重任——具体工作就是把主要精力投入企业改革。除继续完善和强化上面所说的各项管理内容以外,我还着重抓了三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宣传工厂的任务是生产,必须实行生产第一的方针;大力推行厂长负责制,并建立以厂长为核心的工厂管理委员会。工厂管理委员会由厂长、副厂 长、政委(协理员)、支部书记、工会主任及对生产起重要作用的技术人员组成。厂长任管委会主席,如果管委会决议与上级规定相矛盾时,厂长可暂停执行,由成员各方各自请示上级。二是推行全面承包负责制,军工部(兵工局) 作为企业,同军区后勤部军械部门签订产品交货包价合同。 财政部门照价付款,军事工业的其他一切事,上级不再干 预,由军工部(兵工局)全面承包,负责组织实施。军工部 (兵工局)对其各厂,工厂对各工部、班组,也层层实行产品价格承包制。承包制有效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了工厂的经济核算,企业内部的计划经营管理、生产管理、财务管理、定额管理、物资管理、技术管理等,都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当时大到一门炮,小到一个螺丝钉都制定了工时、材料消耗定额与单位成本核定,管理比较精细。三是实行全面工资制,把工资作为按劳分配的手段, 取消供给制,不论工人、干部都要根据技术、工作能力、 劳动态度平定工资标准,工人分三等九级,干部分五等。

有些熟练岗位还实行了计件工资。为鼓励职工的创造性, 还设立了革新奖、节约奖等。在当时战争环境下,这些改革无疑是一件新事物,所以在工厂内部自然看法就不完全一致,工人却普遍欢迎,而少数干部认为方向有问题,经常引起争论。 在 1947 年 12 月,中共中央工委在平山西柏坡村召开华北兵工会议,政委赖际发、工会主任李鑫德和我,代表 晋冀鲁豫解放区参加了会议。会上,杨立三、赖际发要我向刘少奇汇报军工生产和推行企业化管理的情况。当汇报到工厂是生产经营组织,要以生产第一,实行厂长负责制时,刘少奇说:“什么生产第一,应该是生产唯一。”他赞扬了我们推行企业化管理的工作,并责成工委财办及赖际发、李鑫德和我参与起草《华北解放区兵工会议关于几个问题的结论》,经讨论通过后,作为会议文献,正式发给参会代表,要求在各解放区推行。1948 年底到 1949 年初, 为迎接解放战争的全面胜利,加紧军火生产和供应,中央军委召开了兵工军械会议即第二次兵工会议,全国各解放区都有人员参会,故又称全国兵工会议。朱总司令在大会上作总结报告时说: “第一次(会议)总结了工作,确定了厂长负责制,工厂管理企业化。在去年时,很多还是供给制,今年有好多走上了企业化”“实行厂长负责制,推进了工作,保证了生产”,他反复强调要在全国推行工厂管理企业化。从此,华北军工的管理经验在全国传播, 并对建国后的国防科技工业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949 年 1 月,天津、北平相继解放,管理华北军工的公营企业部迁驻北平。为加强对军事工业的领导,在山西 榆次成立了华北兵工局,统管华北地区的军事工业,包括新接收的天津、北平的兵工厂。华北兵工局由杨成任局长, 我和史克中任副局长。不久,杨成调离,由我接任局长。4 月太原解放,6 月华北兵工局从榆次迁驻太原,并接管了阎锡山在太原办的几个兵工厂。由于解放战争势如破竹,我军打过了长江,全国解放胜利在望。在这种形势下,中央军委召开了军工减产会议,要求华北军工缩减军品生产, 发展民品生产,部分不宜继续留作军工企业的,转为民用工业,交当地政府管理。军工企业多余的职工,属老弱病残者,精减回乡,妥善安置;文化程度低的青年职工离职学习,开办职工学校。考虑到新中国成立后的国防工业建设,解放区留下的军工企业进行调整,并向阳泉、长治、 太原 3 个城市集中和搬迁。火炸药工厂和原晋察冀解放区的工厂大部分搬到了太原,接收改造了阎锡山的兵工厂。

在这个基础上,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华北国防工业基地。同时,数以千计的干部和职工调往北平和全国各地,参加新中国工业管理部门的组建工作和一些大城市重工业企业的接管工作。这些干部成了新中国成立后工业管理的骨干力量。(完)

作者:本文由太行分会(太行军工后代)郑云荪提供,作者为郑云荪父亲郑汉涛。

郑汉涛

1915年3月出生于浙江宁波,1933年底北平大学工学院毕业,后在上海工厂任工务长,1937年11月到延安参加革命,1938年2月在延安中央军委军事工业局任工程师,1939年10月调任八路军前总军工部任工程处处长,1946年后解放战争期间任晋冀鲁豫边区军工处处长,1949年任华北兵工局副局长,局长,1950年后任中央兵工总局副局长兼华北兵工局长,1955年任二机部部长助理(赵尔陆任部长),1960年任三机部副部长,1962年任国防工办秘书长(被授于少将军衔),1963年任国防工办副主任。1975年恢复职务,任国防工办副主任,1982年任国防科工委顾问,兼任国务院三线办副主任,1985年离休,仍兼任国务院三线办副主任直至去世,1992年12月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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